黄帝内经在线阅读
作者(zhe):经典(dian)名著 文(wen)章来源:古代名著
黄帝内经
章节:72-001篇名:刺法论
本文:黄帝问曰:升降不前,气交有变,即成暴鬱,余已知之。如何预救生灵,可得却乎?岐伯稽首再拜对曰:昭乎哉问!臣闻夫子言,既明天元,须穷法刺,可以折鬱扶运,补弱全真,泻盛蠲馀,令除斯苦。
章节:72-002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帝曰:愿卒闻之。
章节:72-003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岐伯曰:升之不前,即有甚凶也。
章节:72-004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木欲升而天柱窒抑之,木欲发鬱亦须待时,当刺足厥阴之井。
章节:72-005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火欲升而天蓬窒抑之,火欲发鬱亦须待时,君火相火同剌包络之荥。
章节:72-006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土欲升而天冲窒抑之,土欲发鬱亦须待时,当刺足太阴之俞。
章节:72-007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金欲升而天英窒抑之,金欲发鬱亦须待时,当剌手太阴之经。
章节:72-008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水欲升而天芮窒抑之,水欲发鬱亦须待时,当剌足少阴之合。
章节:72-009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帝曰:升之不前,可以预备,愿闻其降,可以先防。
章节:72-010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岐伯曰:既明其升,必达其降也。升降之道,皆可先治也。
章节:72-011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木欲降而地皛窒抑之,降而不入,抑之鬱发,散而可得位,降而鬱发,暴如天间之待时也,降而不下,鬱可速矣;降可折其所胜也,当刺手太阴之所出,刺手阳明之所入。
章节:72-012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火欲降而地玄窒抑之,降而不入,抑之鬱发,散而可矣,当折其所胜,可散其鬱,当剌足少阴之所出,剌足太阳之所入。
章节:72-013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土欲降而地苍窒抑之,降而不下,抑之鬱发,散而可入,当折其胜,可散其鬱,当刺足厥阴之所出,剌足少阳之所入。
章节:72-014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金欲降而地彤窒抑之,降而不下,抑之鬱发,散而可人,当折其胜,可散其鬱,当刺心包络所出,剌手少阳所入也。
章节:72-015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水欲降而地阜窒抑之,降而不下,抑之鬱发,散而可入,当折其土,可散其鬱,当刺足太阴之所出,刺足阳明之所入。
章节:72-016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帝曰:五运之至,有前后与升降往来,有所承抑之,可得闻乎刺法?岐伯曰:当取其化源也。是故太过取之,不及资之。太过取之,次抑其鬱,取其运之化源,令折鬱气。不及扶资,以扶运气,以避虚邪也。资取之法令出<密语>。
章节:72-017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黄帝问曰:升降之刺,以知其要,愿闻司天未得迁正,使司化之失其常政,即万化之或其皆妄。然与民为病,可得先除,欲济群生,愿闻其说。
章节:72-018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岐伯稽首再拜曰:悉乎哉问!言其至理,圣念慈悯,欲济群生,臣乃尽陈斯道,可申洞微。
章节:72-019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太阳复布,即厥阴不迁正,不迁正气塞于上,当泻足厥阴之所流。
章节:72-020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厥阴复布,少阴不迁正,不迁正即气塞于上,当刺心包络脉之所流。
章节:72-021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少阴复布,太阴不迁正,不迁正即气留于上,当刺足太阴之所流。
章节:72-022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太阴复布,少阳不迁正,不迁正则气塞未通,当剌手少阳之所流。
章节:72-023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少阳复布,则阳明不迁正,不迁正则气未通上,当刺手太阴之所流。
章节:72-024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阳明复布,太阳不迁正,不迁正则复塞其气,当刺足少阴之所流。
章节:72-025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帝曰,迁正不前,以通其要,愿闻不退,欲折其馀,无令过失,可得明乎?
章节:72-026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岐伯曰:气过有馀,复作布正,是名不退位也。使地气不得后化,新司天未可迁正,故复布化令如故也。
章节:72-027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巳亥之岁天数有馀,故厥阴不退位也,风行于上,木化布天,当刺足厥阴之所入。
章节:72-028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子午之岁,天数有馀,故少阴不退位也,热行于上,火馀化布天,当刺手厥阴之所入。
章节:72-029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丑未之岁,天数有馀,故太阴不退位也,湿行于上,雨化布天,当刺足太阴之所入。
章节:72-030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寅申之岁,天数有馀,故少阳不退位也,热行于上,火化布天,当刺手少阳之所入。
章节:72-031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卯酉之岁,天数有馀,故阳明不退位也,金行于上,燥化布天,当刺手太阴之所入。
章节:72-032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辰戌之岁,天数有馀,故太阳不退位也,寒行于上凛水化布天,当刺足少阴之所入。
章节:72-033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故天地气逆,化成民病,以法刺之,预可平痾。
章节:72-034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黄帝问曰:刚柔二干,失守其位,使天运之气皆虚乎?与民为病,可得平乎?
章节:72-035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岐伯曰:深乎哉问!明其奥旨,天地迭移,三年化疫,是谓根之可见,必有逃门。
章节:72-036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假令甲子,刚柔失守,刚未正,柔孤而有亏,时序不令,即音律非从,如此三年,变大疫也。详其微甚,察其浅深,欲至而可剌,刺之,当先补肾俞,次三日,可刺足太阴之所注。又有下位己卯不至,而甲子孤立者,次三年作土疠,其法补泻,一如甲子同法也。其剌以毕,又不须夜行及远行,令七日洁,清淨斋戒。所有自来肾有久病者,可以寅时面向南,淨神不乱,思闭气不息七遍,以引颈咽气顺之,如咽甚硬物,如此七遍后,饵舌下津令无数。
章节:72-037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假令丙寅,刚柔失守,上刚干失守,下柔不可独主之,中水运非太过,不可执法而定之,布天有馀,而失守上正,天地不合,即律吕音异,如此即天运失序,后三年变疫。详其微甚,差有大小,徐至即后三年,至甚即首三年,当先补心俞,次五日,可刺肾之所入。又有下位地甲子,辛巳柔不附刚,亦名失守,即地运皆虚,后三年变水疠,即剌法皆如此矣。其刺如毕,慎其大喜欲情于中,如不忌,即其气复散也,令静七日,心欲实,令少思。
章节:72-038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假令庚辰,刚柔失守,上位失守,下位无合,乙庚金运,故非相招,布天未退,中运胜来,上下相错,谓之失守,姑洗林锺,商音不应也,如此则天运化易,三年变大疫。详其天数,差有微甚,微即微,三年至,甚即甚,三年至,当先补肝俞,次三日,可刺肺之所行。刺毕,可静神七日,慎勿大怒,怒必真气却散之。又或在下地甲子乙未失守者,即乙柔干,即上庚独治之,亦名失守者,即天运孤主之,三年变疠,名曰金疠,其至待时也,详其地数之等差,亦推其微甚,可知迟速尔。诸位乙庚失守,刺法同,肝欲平,即勿怒。
章节:72-039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例令壬午,刚柔失守,上壬未迁正,下丁独然,即虽阳年,亏及不同,上下失守,相招其有期,差之微甚,各有其数也,律吕二角,失而不和,同音有日,微甚如见,三年大疫,当刺脾之俞,次三曰,可刺肝之所出也。刺毕,静神七日,勿大醉歌乐,其气复散,又勿饱食,勿食生物,欲令脾实,气无滞饱,无久坐,食无太酸,无食一切生物,宜甘宜澹。又或地下甲子,丁酉失守其位,未得中司,即气不当位,下不与壬奉合者,亦名失守,非名合德,故柔不附刚,即地运不合,三年变疠,其刺法一如木疫之法。
章节:72-040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假令戊申,刚柔失守,戊癸虽火运,阳年不太过也,上失其刚,柔地独主,其气不正,故有邪干,迭移其位,差有浅深,欲至将合,音律先同,如此天运失时,三年之中,火疫至矣,当刺肺之俞。刺毕,静神七日,勿大悲伤也,悲伤即肺动,而真气复散也,人欲实肺者,要在息气也。又或地下甲子,癸亥失守者,即柔失守位也,即上失其刚也,即亦名戊癸不相合德者也,即运与地虚,后三年变疠,即名火疠。
章节:72-041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是故立地五年,以明失守,以穷法刺,于是疫之与疠,即是上下刚柔之名也,穷归一体也,即刺疫法,只有五法,即总其诸位失守,故只归五行而统之也。
章节:72-042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黄帝曰:佘闻五疫之至,皆相染易,无问大小,病状相似,不施救疗,如何可得不相移易者?
章节:72-043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岐伯曰:不相染者,正气存内,邪不可干,避其毒气,天牝从来,复得其往,
章节:72-044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气出于脑,即不邪干。气出于脑,即室先想心如日。欲将人于疫室,先想青气自肝而出,左行于东,化作林木。次想白气自肺而出,右行于西,化作戈甲。次想赤气自心而出,南行于上,化作焰明。次想黑气自肾而出,北行于下,化作水。次想黄气自脾而出,存于中央,化作土。五气护身之毕,以想头上如北斗之煌煌,然后可入于疫室。
章节:72-045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又一法,于春分之日,日未出而吐之。又一法,于雨水日后,三浴以药泄汗。又一法,小金丹方:辰砂二两,水磨雄黄一两,叶子雌黄一两,紫金半两,同入合中,外固了,地一尺筑地实,不用炉,不须药製,用火二十斤煅之也,
章节:72-046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七日终,候冷七曰取,次日出合子,埋药地中七日,取出顺日研之三日,炼白沙蜜为丸,如梧桐子大,
章节:72-047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每日望东吸日华气一口,冰水下一丸,和气咽之,服十粒,无疫干也。
章节:72-048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黄帝问曰:人虚即神游失守位,使鬼神外干,是致夭亡,何以全真?愿闻剌法。
章节:72-049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岐伯稽首再拜曰:昭乎哉问!谓神移失守,虽在其体,然不致死,或有邪干,故令夭寿。
章节:72-050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只如厥阴失守,天以虚,人气肝虚,感天重虚,郋魂游于上,邪干厥大气,身温犹可刺之,剌其足少阳之所过,次刺肝之俞。
章节:72-051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人病心虚,又遇君相二火司天失守,感而三虚,遇火不及,黑尸鬼犯之,令人暴亡,可刺手少阳之所过,复刺心俞。
章节:72-052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入脾病,又遇太阴司天失守,感而三虚,又遇土不及,青尸鬼邪犯之于人,令人暴亡,可刺足阳明之所过,复刺脾之俞。
章节:72-053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入肺病,遇阳明司天失守,感而三虚,又遇金不及,有赤尸鬼干入,令人暴亡,可刺手阳明之所过,复刺肺俞。
章节:72-054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入肾病,又遇太阳司天失守,感而三虚,又遇水运不及之年,有黄尸鬼干犯入正气,吸入神魂,致暴亡,可刺足太阳之所过,复刺肾俞。
章节:72-055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黄帝问曰:十二藏之相使,神失位,使神彩之不圆,恐邪干犯,治之可刺,愿闻其要。
章节:72-056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岐伯稽首再拜曰:悉乎哉,问至理,道真宗,此非圣帝,焉究斯源,是谓气神合道,契符上天。
章节:72-057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心者,看主之官,神明出焉,可刺手少阴之源。
章节:72-058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肺者,相传之官,治节出焉,可刺手太阴之源。
章节:72-059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肝者,将军之官,谋虑出焉,可刺足厥阴之源。
章节:72-060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胆者,中正之官,决断出焉,可刺足少阳之源。
章节:72-061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膻中者,臣使之官。喜乐出焉,可刺心包络所流。
章节:72-062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脾为谏议之官,知周出焉,可刺脾之源。
章节:72-063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胃为仓廪之官,五味出焉,可刺胃之源。
章节:72-064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大肠者,传道之官,变化出焉,可刺大肠之源。
章节:72-065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小肠者,受盛之官,化物出焉,可刺小肠之源。
章节:72-066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肾者,作强之官,伎巧出焉,刺其肾之源。
章节:72-067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三焦者,决渎之官,水道出焉,刺三焦之源。
章节:72-068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膀胱者,州都之官,精液藏焉,气化则能出矣,刺膀胱之源。
章节:72-069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凡此十二官者,不得相失也。
章节:72-070
篇名:刺法论
本文:是故刺法有全神养真之旨,亦法有修真之道,非治疾也,故要修养和神也。道贵常存,补神固根,精气不散,神守不分,然即神守而虽不去,亦能全真,入神不守,非达至真,至真之要,在乎天玄,神守天息,复入本元,命曰归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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