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禹锡简介
刘(liu)禹锡(xi)(772~842),唐代文学家、哲学家。字梦得。洛阳(今属(shu)河南)人,祖籍中山(shan)(今河北(bei)定(ding)县)。刘(liu)禹锡(xi)生(sheng)前与(yu)白(bai)居(ju)易(yi)齐名,世称“刘(liu)白(bai)”。白(bai)居(ju)易(yi)则称他为“诗豪”,推(tui)崇备(bei)至。他的诗歌,传诵之作极多。
他是匈奴族后(hou)裔,七世祖刘(liu)亮(liang)随魏孝文帝迁洛阳,始改汉姓。父刘(liu)绪(xu)因避安史(shi)之乱,举族东(dong)迁,寓居嘉兴(今属浙江)。
刘禹锡出生在(zai)嘉兴(xing),19岁(sui)左右(you)游学长(zhang)安。
贞(zhen)元九年与柳宗元同榜登(deng)进士(shi)第,接着又登(deng)宏词科。
贞元十一年(nian)登(deng)吏部取(qu)士科,授(shou)太子校(xiao)书,开(kai)始踏上仕(shi)途。贞元十六年(nian)入(ru)杜佑(you)幕掌书记,参与讨(tao)伐徐州乱军。
十八年调任渭南县主簿。次年任监(jian)察(cha)御史(shi)。
贞(zhen)元(yuan)二十一(yi)年(当年八(ba)月改元(yuan)永贞(zhen))一(yi)月,德宗(zong)死,顺(shun)宗(zong)即位,任用王叔文等人推行一(yi)系(xi)列改革(ge)弊(bi)政的措施。
刘禹(yu)锡(xi)当(dang)时任屯田员外郎(lang)、判度支盐铁案,与王(wang)(wang)叔文、王(wang)(wang)□、柳(liu)宗元同为政治革新(xin)的(de)核心人物,称为“二(er)王(wang)(wang)刘柳(liu)”。革新(xin)只(zhi)进行了半年,就遭到宦官、藩(fan)镇的(de)强烈反对。顺宗被(bei)迫退位,宪宗即位。
九月,革新失败,王(wang)叔文被赐死。刘禹锡初贬为连州(zhou)(今广东连县)刺(ci)史,行至江陵(ling),再贬朗州(zhou)(今湖南常德(de))司马。同时(shi)贬为远州(zhou)司马的共(gong)八人,史称“八司马”。
元和(he)九年十二月,刘禹锡与(yu)柳宗元等人(ren)一起奉召(zhao)回(hui)京(jing)。
次年三月,刘禹锡写了《元和十(shi)一(一字(zi)衍)年,自(zi)朗州(zhou)召至(zhi)京(jing),戏(xi)赠看花诸(zhu)君子》诗,得罪执政,被外(wai)放为连(lian)州(zhou)刺史(shi)。
后来又担任过夔(kui)州刺史(shi)、和州刺史(shi)。
宝历(li)二(er)(er)年冬,从(cong)和(he)州奉召回洛阳(yang)。二(er)(er)十(shi)二(er)(er)年的贬(bian)谪生涯至此结束(shu)。
大和元年,刘禹锡任东都尚书省(sheng)主客郎中(zhong)。
次年(nian)回朝任主(zhu)客郎中。他一到长安,就写了(le)《再游玄都观绝句》,表现了(le)屡遭打击而始终(zhong)不屈的(de)意(yi)志。
以(yi)后历(li)官苏州、汝州、同州刺史。
从开(kai)成元年 (836)开(kai)始(shi),改任太子宾(bin)客、秘书监分司(si)东都的闲职。
会昌元(yuan)年(841),加(jia)检校礼部尚书衔(xian)。世称刘(liu)宾客、刘(liu)尚书。
作品
刘禹锡在元和(he)十(shi)三年曾(ceng)自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