朗读:指名(水平属于中等的学生)通读全文,读时如个别字、词有障碍,要及时帮助“过关”,以保持课堂良好气氛。要求:在预习初读的基础上,再次加深对课文的印象2读后,了解有什么疑难,及时解答,并由此导向课文后的习题,解决“比较·辨析”的第三题(口头)、第五题(书面)。(可多看《教师教学用书》,此处不重复抄录)两题解决后,即提出新的练习内容。
练习 提示:词有本身的词义,但要理解还须把它们放在句中、文中。下边所举的词,在不同组合时有不同的解释。
之1.之垄上:去、往。2惟恨久之:是虚指的,无实义,在白话中不必译出。3.鸿鹅之志:相当于“的”。4二世杀之:格代人或物,他或它。应说“二世杀了他。他,指扶苏”,不可说“二世杀了扶苏”,“之”不等于“扶苏”。
提问:“楚人怜之”,“卜之鬼乎”,“杀之以应陈涉”,这三个语句中的“之”的解释与上举1-4例中哪一个相同?(答案:4)
这里的练习,作用是:(1)统观全文,前后对照,易于分辨。(2)全面掌握,突出个别,有助巩固。作练习时,不仅答案由学生说,举例语句的解释,也可鼓励学生说。应注意的是,把字放在句中、文中,避免多讲古汉语语法的倾向。虚词“乃”也可用同样方法。
乃
1.乃入据陈:才进入(占有)了陈县2.乃行卜:于是去问卜3.乃公子扶苏:是公子扶苏4.(家祭毋忘告)乃翁:你的父亲
列出“乃谋曰”、“乃诈称公子扶苏”、“乃令符离人慕婴”,“乃”字义与上例中“2”同。
除以上的“之”、“乃”之外,理解文中的“数”也可用这个方式来达到巩固的目的。比较了“数有功”、“数万人”音义的不同,就可找到“以效谏故”、“数言欲亡”的“数”与“数有功”的“数”同一音义。
再次导向课文,教读。
提(ti)示:原文(wen)不分(fen)段,现在,编入课本,分(fen)了(le)段,对阅读理解有帮(bang)助。要求:提(ti)摄出(chu)每段主(zhu)要内容。默读,速度可(ke)较快,发言,明确本文(wen)层次:1.用内心动态、对话(hua)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