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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汉书 邓张徐张胡列传 第三十四在线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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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张徐(xu)张胡列传 第三十四

邓彪字智伯,南阳新野人,[一]太傅禹之宗也。父邯,中兴初以功封鄳侯,[二]
  仕至(zhi)勃海太守。彪少励志,修孝行。父卒(zu),让国于异母弟(di)荆凤,[三]显宗(zong)高其节,下诏许焉。

注[一]续汉书曰:“其先楚人,邓况始居新野,子孙以农桑为业。”

注[二]鄳音莫庚反。

注[三]本或无“荆”。

后仕州郡,辟公府,[一]五迁桂阳太守。永平十七年,征入为太仆。数年,丧后母,辞疾乞身,诏以光禄大夫行服。服竟,拜奉车都尉,迁大司农。数月,代鲍昱为太尉。

彪在(zai)位清白,为百(bai)僚式(shi)。视事四年(nian)(nian),以(yi)疾乞骸骨(gu)。元(yuan)和(he)元(yuan)年(nian)(nian),赐策罢(ba),赠(zeng)钱三十万(wan),在(zai)所以(yi)二千石奉(feng)(feng)终其身(shen)。又诏太常四时致(zhi)宗庙之胙,[二]河南尹遣丞(cheng)存问(wen),常以(yi)八月旦(dan)奉(feng)(feng)羊、酒(jiu)。[三]

注[一]东观记曰:“彪与同郡宗武伯、翟敬伯、陈绥伯、张弟伯同志好,齐名,南
阳号曰‘五伯’。”

注[二]胙,祭庙肉也。礼,凡预祭,异姓则归之胙,同姓则留之宴。彪不预祭而赐胙重之。

注[三]东观记曰“赐羊一头,酒二石”也。

和帝即位,以彪为太傅,录尚书事,赐爵关*(中)**[内]*侯。永元初,窦氏专权骄纵朝廷多有谏争,而彪在位修身而已,不能有所匡正。又尝奏免御史中丞周纡,纡前失窦氏旨故颇以此致讥,然当时宗其礼让。及窦氏诛,以老病上还枢机职,诏赐养牛酒而许焉。五年春,薨于位,天子亲临吊临。

张禹字伯达,赵国襄国人也。

祖父(fu)况(kuang)族姊为(wei)皇祖考夫人,[一]数往来南(nan)顿,见光(guang)武(wu)(wu)。光(guang)武(wu)(wu)为(wei)大(da)司马,过邯郸,况(kuang)为(wei)郡吏谒见光(guang)武(wu)(wu)。光(guang)武(wu)(wu)大(da)喜,曰(yue):“乃今得我大(da)舅乎!”因(yin)与俱北,到高邑,以为(wei)元氏令。迁涿郡太(tai)守。后为(wei)常山关长(zhang)。会赤眉(mei)攻关城,况(kuang)战(zhan)殁。[二]父(fu)歆,初(chu)以报仇逃亡,[三]后仕为(wei)淮阳相,终于汲令。[四]

注[一]皇祖考,钜鹿都尉回。

注[二]关,县,属常山郡,今定州行唐县西北有故关邑城。东观记曰:“况迁涿郡太守时年八十,不任兵马,上疏乞身,诏许之。后诏问起居何如,子歆对曰‘如故’。

诏曰:‘家人居不足赡,且以一县自养。’复以况为常山关长。会赤眉攻关城,况出战死。上甚哀之。”

注[三]东观记曰:“歆守嚱长,有报父仇贼自出,歆召囚诣合,曰:‘欲自受其辞。’既入,解械饮食,便发遣,遂弃官亡命,逢赦出,由是乡里服其高义。”

与此不同。

注[四]东观记曰:“歆为相时,王新归国,宾客放纵,干乱法禁,歆将令尉入宫搜捕王*(自)**[白]*上,歆坐左迁为汲令,卒官。”

 禹性笃厚节(jie)俭。[一]父(fu)卒,汲吏人赙(fu)送(song)前后数(shu)百(bai)万,悉无所受。又以田(tian)宅推与伯父(fu),身自寄止。

注[一]东观记曰:“禹好学,习欧阳尚书,事太常桓荣,恶衣食。”

永平八年,举(ju)孝廉,稍迁;建初中(zhong),拜杨州(zhou)刺史。当过江(jiang)行部(bu),中(zhong)土(tu)*(民)**[人]*皆(jie)以江(jiang)有子胥之神难于(yu)济涉。[一(yi)]禹将度,吏(li)固请不听(ting)。禹厉言曰:“子胥如有灵(ling),知吾志在(zai)理察枉讼,岂(qi)危我哉?”遂(sui)鼓楫而过。历行郡邑,深(shen)幽之处(chu)莫(mo)不毕到,亲录(lu)囚徒(tu)多(duo)所明举(ju)。吏(li)民希见使者(zhe),*(民)**[人]*怀(huai)喜悦,怨德美恶,莫(mo)不自归焉。

注[一]郦元水经注曰,吴王赐子胥死,浮尸于江。夫差悔,与髃臣临江设祭,修塘道及坛吴人因为立庙而祭焉。

元和二年,转兖州刺史,亦有清平称。三年,迁下邳相。徐县北界有蒲阳坡,[一]傍多良田,而堙废莫修。禹为开水门,通引灌溉,遂成孰田数百顷。劝率吏民,假与种粮亲自勉劳,遂大收谷实。邻郡贫者归之千余户,室庐相属,其下成巿。

后岁至垦千余(yu)顷,民用温给。[二]功曹史戴闰,故(gu)太尉掾也,权动郡(jun)内(nei)。有小(xiao)谴,禹令自致徐狱,然(ran)后正其法。[三]自长史以(yi)下,莫(mo)不(bu)震肃(su)。

注[一]东观记曰:“坡水广二十里,径且百里,在道西,其东有田可万顷。”“坡”
与“陂”同。

注[二]东观记曰:“禹巡行守舍,止大树下,食糒饮水而已。后年,邻国贫人来归之者茅屋草庐千户,屠酤成巿。垦田千余顷,得谷百万余斛。”

注[二]徐,县名也。东观记曰“闰当从行县,从书佐假车马什物。禹闻知,令直符责问闰具以实对。禹以宰士惶恐首实,令自致徐狱”也。

永(yong)元六(liu)年(nian),入(ru)为(wei)大司农,拜太(tai)尉,和帝甚(shen)礼(li)之。十五年(nian),南巡祠园庙,禹以(yi)太(tai)尉兼(jian)韂尉留(liu)守。[一(yi)]闻(wen)车驾当进幸江(jiang)陵,以(yi)为(wei)不(bu)宜冒(mao)险远,驿马上谏(jian)。诏报曰:“祠谒既讫,当南礼(li)大江(jiang),会得君奏,临汉回舆(yu)而旋。”及行(xing)还(hai),禹特蒙赏赐。

注[一]东观记曰“禹留守北宫,太官朝夕送食,赐闟登具物,除子男盛为郎”也。

延平元年,迁为太傅,录尚书事。邓太后以殇帝初育,[一]欲令重臣居禁内,乃诏禹舍宫中给帷帐黙褥,太官朝夕进食,五日一归府。每朝见,特赞,与三公绝席。禹上言:“方谅闇密静之时,不宜依常有事于苑囿。[二]其广成、上林空地,宜且以假贫民。”

太(tai)后(hou)从之。及安帝即(ji)位(wei),数(shu)上疾(ji)(ji)乞身。诏遣小黄门问疾(ji)(ji),赐牛一(yi)头(tou),酒十(shi)斛,劝令就第(di)。其钱布、刀□、衣(yi)物,前后(hou)累至。

注[一]育,生也。

注[二]郑玄注论语曰:“谅闇谓凶庐也。”尚书曰“帝乃徂落,四海遏密八音”也。

永初元年,以定策功封安乡侯,食邑千二百户,与太尉徐防、司空尹勤同日俱封。

其秋,以寇贼水雨策免防、勤,而禹不自安,上书乞骸骨,更拜太尉。四年,新野君病,[一]皇太后车驾幸其第。禹与司徒夏勤、司空张敏俱上表言:“新野君不安,车驾连日宿止臣等诚窃惶惧。臣闻王者动设先置,止则交戟,清道而后行,清室而后御,[二]离宫不宿所以重宿韂也。陛下体烝烝之至孝,亲省方药,恩情发中,久处单外,百官露止议者所不安。宜且还宫,上为宗庙社稷,下为万国子民。”比三上,固争,乃还宫。后连岁灾荒,府臧空虚,禹上疏求入三岁租税,以助郡国禀假。[三]诏许之。五年,以阴阳不和策免。

七年(nian),卒(zu)于(yu)家。使者(zhe)吊祭。除小(xiao)子曜为(wei)郎中(zhong)。长子盛(sheng)嗣。

注[一]邓太后母阴氏。

注[二]前书曰:“旧典,天子行幸,所至必遣静室令先案行,清静殿中,以虞非常。”

注[三]禀,给也。假,贷也。

徐防字谒(ye)卿(qing),沛(pei)国铚(zhi)人也。[一(yi)]祖父宣,为讲学(xue)大夫(fu),以易(yi)教(jiao)授王莽。[二]父宪,亦传宣业(ye)。

注[一]铚故城,今亳州临涣县也。

注[二]王莽置六经祭酒各一人,秩上卿。长安国由为讲易祭酒,宣为讲学大夫,盖当属于祭酒也。

防少习父祖学,永平中,举孝廉,除为郎。防体貌矜严,占对可观,显宗异之,特补尚书郎。职典枢机,周密畏慎,奉事二帝,未尝有过。和帝时,稍迁司隶校尉,出为魏郡太守。永元十年,迁少府、大司农。防勤晓政事,所在有夡。

十四年,拜司空。

防以五经久远,圣意难明,宜为章句,以悟后学。上疏曰:“臣闻诗书礼乐,定自孔子;发明章句,始于子夏。[一]其后诸家分析,各有异说。[二]汉承乱秦,经典废绝,本文略存,或无章句。收拾缺遗,建立明经,博征儒术,开置太学。

[三]孔圣既远,微旨将绝,故立博士十有四家,[四]设甲乙之科,[五]以勉劝学者,所以示人好恶,改敝就善者也。伏见太学试博士弟子,皆以意说,不修家法,[六]私兼容隐开生奸路。每有策试,辄兴诤讼,论议纷错,互相是非。孔子称‘述而不作’,[七]又曰‘吾犹及史之阙文’,[八]疾史有所不知而不肯阙也。今不依章句,妄生穿凿,以遵师为非义,意说为得理,轻侮道术,□以成俗,诚非诏书实选本意。改薄从忠,三
*(世)**[代]*常道,[九]专精务本,儒学所先。臣以为博士及甲乙策试,宜从其家章句,开五十难以试之。

解释多者为上第,引文明者为高说;若不依先师,义有相伐,[一0]皆正以为非。

五经各(ge)取上第六人,论语不宜射策(ce)。虽所(suo)失或久(jiu),差可矫革。”[一一]诏书下公卿,皆(jie)从防言。

注[一]史记,孔子没,子夏居西河,教弟子三百人,为魏文侯师。

注[二]前书:“仲尼没而微言绝,七十子丧而大义乖,故春秋为五,诗分为四,易有数家之传。”

注[三]武帝时开学官,置博士弟子员也。

注[四]汉官曰:“光武中兴,恢弘稽古,易有施、孟、梁丘贺、京房,书有欧阳和伯、夏侯胜、建,诗有申公、辕固、韩婴,春秋有严彭祖、颜安乐,礼有戴德、戴圣。

凡十四博士。太常差选有聪明威重一人为祭酒,总领纲纪也。”

注[五]前书曰:“岁课甲科四十人为郎中,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,丙科四十人补文学掌故。”

注[六]诸经为业,各自名家。

注[七]但述先圣之言,不自制作。

注[八]古者史官于书事,有不知则阙,以待能者。孔子言“吾少时犹及见古史官之阙文今则无之”,疾时多穿凿也。见论语也。

注[九]太史公曰:“夏之政忠。忠之敝,小人以野,故殷人承之以敬。敬之敝,小人以鬼故周人承之以文。文之敝,小人以僿,故救僿莫若以忠。三王之道若循环,周而复始。”僿音西志反,史记“僿”或作“薄”。

注[一0]伐谓自相攻伐也。

注[一一]东观记防上疏曰:“试论语本文章句,但通度,勿以射策。冀令学者务本,有所一心,专精师门,思核经意,事得其实,道得其真。于此弘广经术,尊重圣业,有益于化。虽从来久,六经衰微,学问寖浅,诚宜反本,改矫其失。”

十六年,拜为司徒。延平元年,迁太尉,与太傅张禹参录尚书事,数受赏赐,甚见优宠。

安帝即位,以定策(ce)封(feng)龙乡侯。食(shi)邑千一百户。其年以灾异寇贼(zei)策(ce)免,就国。凡三公(gong)以灾异策(ce)免始自(zi)防也。[一]

注[一]东观记曰:“郡国被水灾,比州湮没,死者以千数。灾异数降。西羌反畔,杀略人吏。京师淫雨,蟊贼伤稼穑。防比上书自陈过咎,遂策免。”

防卒,子衡当嗣,让封于其弟崇。数岁,不得已,乃出就爵云。

张敏字伯达,河闲鄚人也。[一]建初二(er)年,举孝廉,四迁(qian),五年,为尚书(shu)。

注[一]鄚,今瀛州县也。音莫。

建初中,有人侮辱人父者,而其子杀之,肃宗贳其死刑而降宥之,[一]自后因以为比。是时遂定其议,以为轻侮法。敏驳议曰:“夫轻侮之法,先帝一切之恩,不有成科班之律令也。夫死生之决,宜从上下,犹天之四时,有生有杀。若开兼容恕,着为定法者则是故设奸萌,生长罪隙。孔子曰:‘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。’[二]春秋之义,子不报雠,非子也。[三]而法令不为之减者,以相杀之路不可开故也。今托义者得减,妄杀者有差,使执宪之吏得设巧诈,非所以导‘在丑不争’之义。[四]又轻侮之比,□以繁滋至有四五百科,转相顾望,弥复增甚,难以垂之万载。臣闻师言:‘救文莫如质。’故高帝去烦苛之法,为三章之约。建初诏书,有改于古者,可下三公、廷尉蠲除其敝。”议寝不省。敏复上疏曰:“臣敏蒙恩,特见拔擢,愚心所不晓,迷意所不解,诚不敢苟随觽议。臣伏见孔子垂经典,嚱陶造法律,[五]原其本意,皆欲禁民为非也。

未晓轻侮之法将以何禁?必不能使不相轻侮,而更开相杀之路,执宪之吏复容其奸枉。

议者或曰:‘平法当先论生。’臣愚以为天地之性,唯人为贵,杀人者死,三代通制。

今欲(yu)趣生,反开杀路,一(yi)(yi)人不死(si),天(tian)下(xia)受敝。记曰:‘利一(yi)(yi)害百,人去城(cheng)郭。’夫(fu)春生秋(qiu)杀天(tian)道之常(chang)。春一(yi)(yi)物枯即为(wei)灾(zai),[六]秋(qiu)一(yi)(yi)物华即为(wei)异。[七]王者(zhe)承天(tian)地,顺四(si)时(shi),法(fa)圣人,从经律。愿陛(bi)下(xia)留意(yi)下(xia)民,考寻利害,广令平议(yi),天(tian)下(xia)幸甚。”和(he)帝从之。

注[一]贳,宽也,音示夜反。

注[二]由,从也。言设政教,可但使人从之,若知其本末,愚者或轻而不行。

事见论语也。

注[三]公羊传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雠可也。”注云:“不受诛,罪不当诛也。”

注[四]导,教也。丑,类也。

注[五]史游急就篇曰“嚱陶造狱法律存”也。

注[六]礼记月令曰“孟春行夏令,则风雨不时,草木早落”也。

注[七]月令曰“仲秋行春令,则秋雨不降,草木生荣,国乃有恐”也。

九年,拜司隶校尉。视事二岁,迁汝南太守。清约不烦,用刑平正,有理能名。

坐事(shi)免。延(yan)平元年,拜议郎,再(zai)迁颍川太守。*[永初元年]*,征拜司空,在(zai)位奉(feng)法而已。视(shi)事(shi)三岁,以病(bing)乞(qi)身,不听。六年春,行(xing)大射礼,陪位顿(dun)仆,乃策(ce)罢之。[一(yi)]因病(bing)笃卒于家。

注[一]东观记载策曰:“今君所苦未瘳,有司奏君年体衰羸,郊庙礼仪仍有旷废。

鼎足之任不可以缺,重以职事留君。其上司空印绶。”

胡广字伯始,南郡华容人也。[一]六世祖刚,清高有志节。平帝时,大司徒马宫辟之。值王莽居摄,刚解其衣冠,县府门而去,遂亡命交址,隐于屠肆之闲。

后(hou)莽败,乃(nai)归乡(xiang)里。父贡,交址都尉。

注[一]华容,县,故城在今荆州东。

广少(shao)孤贫,亲执家苦。[一(yi)]长大,随辈入郡为散吏。太守法雄之子(zi)真(zhen),从家来省其父。真(zhen)颇知人。会(hui)岁终(zhong)应举(ju),雄□真(zhen)助*[其]*求*(其)*才。雄因大会(hui)诸吏,真(zhen)自于牖闲密占察(cha)之乃(nai)指(zhi)广以(yi)白雄,遂(sui)察(cha)孝廉。既到京(jing)师(shi),试(shi)以(yi)章奏,安帝以(yi)广为天下第一(yi)。[二(er)]旬月拜尚(shang)书郎五迁尚(shang)书仆(pu)射。

注[一]襄阳耆旧记,广父名宠,宠妻生广,早卒,宠更娶江陵黄氏,生康,字仲始。

注[二]谢承书曰:“广有雅才,学究五经,古今术蓺皆毕览之。年二十七,举孝廉。”续汉书曰“故事,孝廉高第,三公尚书辄优*(文)**[之]*,特劳来其举将,于是公府下诏书劳来雄焉。及拜郎,恪勤职事,所掌*(辩)**[辨]*护”也。

顺帝欲立皇后,而贵人有宠者四人,莫知所建,议欲探筹,以神定选。广与尚书郭虔、史敞上疏谏曰:“窃见诏书以立后事大,谦不自专,欲假之筹策,决疑灵神。篇籍所记祖宗典故,未尝有也。恃神任筮,既不必当贤;就值其人,犹非德选。夫岐嶷形于自然[一]俔天必有异表。[二]宜参良家,简求有德,德同以年,年钧以貌,稽之典经断之圣虑。[三]政令犹汗,往而不反。[四]诏文一下,形之四方。[五]臣职在拾遗,忧深责重,是以焦心,冒昧陈闻。”

帝从之,以(yi)梁贵人良家子,定立(li)为皇(huang)后(hou)。

注[一]诗云:“克岐克嶷。”郑玄注云:“岐岐然意有所知也。其貌嶷然,有所识别也。”

注[二]俔音苦见反。说文曰:“俔,譬谕也。”诗云:“文王嘉止,俔天之妹。”

文王闻太姒之贤则美之。言大邦有子女,譬天之有女弟,故求为配焉。

注[三]左传曰“昔先王之命曰:‘王后无嫡,则择立长,年钧以德,德钧以卜’”也。

注[四]易曰:“涣汗其大号,王居无咎。”刘向曰“汗出而不反”者也。

注[五]形,见也。

时尚书令左雄议改察举之制,限年四十以上,儒者试经学,文吏试章奏。广复与敞、虔上书驳之曰:“臣闻君以兼览博照为德,[一]臣以献可替否为忠。[二]书载稽疑,谋及卿士;[三]诗美先人,询于刍荛。[四]国有大政,必议之于前训,谘之于故老,[五]是以虑无失策,举无过事。窃见尚书令左雄议郡举孝廉,皆限年四十以上诸生试章句,文吏试笺奏。[六]明诏既许,复令臣等得与相参。窃惟王命之重,载在篇典,[七]当令县于日月,固于金石,遗则百王,施之万世。诗云:‘天难谌斯,不易惟王。’可不慎与![八]盖选举因才,无拘定制。六奇之策,不出经学;[九]郑、阿之政非必章奏。[一0]甘、奇显用,年乖强仕;[一一]终、贾扬声,亦在弱冠。

[一二]汉(han)承周、秦,兼览殷(yin)、夏(xia),祖(zu)德师经,参杂霸轨,[一三]圣主贤臣(chen),世以致理,贡(gong)举之(zhi)制,莫(mo)或回革。今(jin)以一臣(chen)之(zhi)言,徱(piao)戾(li)旧(jiu)章,[一四]便利未明,觽心不猒。[一五]矫(jiao)枉变(bian)常政之(zhi)所重,而不访台司(si),不谋卿士。若事下之(zhi)后,议者(zhe)剥异(yi),异(yi)之(zhi)则朝失其(qi)(qi)便同之(zhi)则王言已行。臣(chen)愚以为可宣下百官(guan),参其(qi)(qi)同异(yi),然后览择(ze)胜否,详采厥(jue)衷。敢以瞽言冒干天(tian)禁,[一六]惟陛下纳焉。”帝不从。

注[一]即明四目,达四聪也。

注[二]左传曰,齐晏子曰:“君所谓可而有否焉,臣献其否,以成其可。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,以去其否。”

注[三]稽,考也。考正疑事,谋及卿士。见尚书。

注[四]诗大雅曰:“先人有言,询于刍荛。”注云:“询,谋也。刍荛,薪采者也。

言有疑事,当与薪采者谋之也。”

注[五]国语叔向曰:“国有大事,必顺于典刑,而访于耇老,而后行之。”

注[六]周成杂字曰:“笺,表也。”汉杂事曰:“凡髃臣之书,通于天子者四品:一曰章,二曰奏,三曰表,四曰驳议。章者需头,称‘稽首上以闻’。谢恩陈事,诣阙通者也。奏者亦需头,其京师官但言‘稽首言’,下‘稽首以闻’,其中有所请,若罪法劾案,公府送御史台,卿校送谒者台也。表者不需头,上言‘臣某言’,下言
‘诚惶诚恐,顿首顿首,死罪死罪’,左方下附曰‘某官臣甲乙上’。”

注[七]礼记曰:“动则左史书之,言则右史书之。”尚书曰:“王言惟作命,弗言,臣下罔由禀令。”又曰:“令出惟行,不惟反。”

注[八]诗大雅也。谌,信也。斯,词也。天之意难信矣,不可改易者天子也。

注[九]前书陈平设六奇策以佐高祖。

注[一0]说苑曰:“子产相郑,内无国中之乱,外无诸侯之患也。子产从政也,择能而使之。晏子化东阿,三年,景公召而数之,晏子请改道易行。明年上计,景公迎而贺之晏子对曰:‘臣前之化东阿也,属托不行,货赂不至,君反以罪臣。今则反是,而更蒙贺。’景公下席而谢。”

注[一一]史记曰,秦欲与燕共伐赵,以广河闲之地。甘罗年十二,使于赵,说赵王立割五城以广河闲,秦乃封罗为上卿。说苑曰,子奇年十八,齐君使主东阿,东阿大化。礼记曰:“四十强而仕。”

注[一二]前书,终军年十八,为博士弟子,自请愿以长缨必羁南越王而致之阙下。

上奇其对,擢为谏大夫,往说越。越听命,天子大悦。贾谊年十八,以诵诗属文称于郡中文帝召为博士。

注[一三]宣帝曰:“汉家自有制度,本以霸王道杂理之。”

注[一四]徱,削也。戾,乖也。

注[一五]猒,服也。

注[一六]瞽,无目者也。不察人君颜色而言,如无目之人也。孔子曰:“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。”干,犯也。

时陈留郡缺职,尚书史敞等荐广。曰:“臣闻德以旌贤,[一]爵以建事,[二]‘明
试以功’,典谟所美,[三]‘五服五章’,天秩所作,[四]是以臣竭其忠,君丰其宠,[五]举不失德,下忘其死。窃见尚书仆射胡广,体真履规,谦虚温雅,博物洽闻,探赜穷理六经典奥,旧章宪式,无所不览。柔而不犯,文而有礼,[六]忠贞之性,忧公如家。不矜其能,不伐其劳,翼翼周慎,行靡玷漏。密勿夙夜,[七]十有余年,心不外顾,志不苟进。臣等窃以为广在尚书,劬劳日久,后母年老,既蒙简照,宜试职千里,匡宁方国。[八]陈留近郡,今太守任缺。

广(guang)才(cai)略深(shen)茂,堪能拨烦,愿以参选,纪纲(gang)颓俗,使束(shu)修(xiu)守善,有(you)所劝仰(yang)。”

注[一]旌,明也。书曰“德懋懋官”也。

注[二]能建立事则与之爵。

注[三]明白考试之,有功者则授之以官。舜典、咎繇□皆有此言,故云“典□所美”也。

注[四]五服谓天子、诸侯、卿、大夫、士之服也。五者之服必须章明。尚书咎繇谟曰:“天秩有礼,自我五礼有庸哉。天命有德,五服五章哉。”秩,序也。

注[五]丰,厚也。

注[六]柔而不犯谓性和柔而不可犯以非义也。

注[七]密勿,僶勉。

注[八]诗云:“厥德不回,以受方国。”

广典机事十年,出为济阴太守,以举吏不实免。复为汝南太守,入拜大司农。

汉安元年,迁司徒。质帝崩,代李固为太尉,录尚书事。以定策立桓帝,封育阳安乐乡侯。以病逊位。又拜司空,告老致仕。寻以特进征拜太常,迁太尉,以日食免。复为太常拜太尉。

延熹二年,大将军梁冀诛,广与司徒韩演、司空孙朗坐不韂宫,皆减死一等,夺爵土免为庶人。后拜太中大夫、太常。九年,复拜司徒。

灵帝立,与太傅陈蕃参录尚书事,复封故国。以病自乞。会蕃被诛,代为太傅,总录如故。

时(shi)年(nian)已八十,而心力克壮。[一]继(ji)母在堂(tang),朝(chao)夕瞻省,傍无几杖(zhang),言不称(cheng)老。[二(er)]及母卒,居(ju)丧尽哀,率礼无愆。性温柔谨素,常(chang)逊言恭色。[三]达练事(shi)(shi)体,明解朝(chao)章。虽(sui)无謇直(zhi)之风,屡有补阙之益。故(gu)京(jing)师谚曰:“万事(shi)(shi)不理问伯始,天下中(zhong)庸有胡公(gong)。”[四]及共李(li)固定策,大议不全(quan),[五]又(you)与(yu)中(zhong)常(chang)侍丁(ding)肃(su)婚姻,以此讥毁于(yu)时(shi)。

注[一]盛弘之荆州记曰“菊水出穰县。芳菊被涯,水极甘香。谷中皆饮此水,上寿百二十七八十者犹以为夭。太尉胡广所患风疾,休沐南归,恒饮此水,后疾遂瘳,年八十二薨”也。

注[二]礼记曰:“夫为人子者,恒言不称老。”

注[三]逊,顺也。

注[四]庸,常也。中和可常行之德也。孔子曰:“中庸之为德,其至矣乎!”

注[五]质帝崩,固为太尉,与广及司空赵戒议欲立清河王蒜。梁冀以蒜年长有德,恐为后患,盛意立蠡吾侯志。广﹑戒等慑惮不能与争,而固与杜乔坚守本议。

自在公台三十余年,历事六帝,[一]礼任甚优,每逊位辞病,及免退田里,未尝满岁辄复升进。凡一履司空,再作司徒,三登太尉,又为太傅。其所辟命,皆天下名士。

与故吏陈蕃﹑李咸并为三司。[二]蕃等每朝会,辄称疾避广,时人荣之。年八十二,熹

平元年薨。使五(wu)官中郎(lang)将持节奉(feng)策赠太傅﹑安乐乡侯(hou)印(yin)绶,给(ji)东园梓器,谒者护丧事,赐頉茔于原陵,谥(shi)文恭侯(hou),拜家一人(ren)(ren)为郎(lang)中。故吏自公﹑卿﹑大夫﹑博士﹑议郎(lang)以下数(shu)百人(ren)(ren)皆缞绖殡位(wei),自终及(ji)葬。汉兴以来,人(ren)(ren)臣之盛,未尝有(you)也。

注[一]广以顺帝汉安元年为司空,至灵帝熹平元年薨,三十一年也。六帝谓安﹑顺
﹑飻﹑质﹑桓﹑灵也。

注[二]谢承书曰:“咸字符卓,汝南西平人。孤特自立。家贫母老,常躬耕稼以奉养。学鲁诗﹑春秋公羊传﹑三礼。三府并辟,司徒胡广举茂才,除高密令,政多奇异,青州表其状。建宁三年,自大鸿胪拜太尉。自在相位,约身率下,常食脱粟饭﹑酱菜而已。不与州郡交通。刺史﹑二千石笺记,非公事不发省。

以老乞骸骨,见许,悉还所赐物,乘敝牛车,使子男御。晨发京师,百僚追送盈涂,不能得见。家旧贫狭,庇荫草庐。”

初,杨雄依(yi)虞箴作十二州二十五官(guan)箴,[一]其九箴亡阙,后(hou)涿郡崔骃及子瑗(yuan)又临(lin)邑侯刘騊駼(tu)增(zeng)补十六篇广复继(ji)作四篇,文(wen)甚典美(mei)。乃悉撰次首目,为之解(jie)释,名曰百官(guan)箴凡(fan)四十八篇。其余(yu)所着诗﹑赋﹑铭﹑颂﹑箴﹑吊及诸解(jie)诂,凡(fan)二十二篇。

注[一]杨雄传曰:“箴莫大于虞箴,故遂作九州箴。”左传曰,昔周辛甲之为太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,于虞人之箴曰:“芒芒禹夡,画为九州。经启九道,人有寝庙,兽有茂草,各有攸处,德用不扰,在帝夷羿,冒于原兽,忘其国恤,而思其麀牡。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,兽臣司原,敢告仆夫。”

熹平六年,灵帝思感旧德,乃图画广及太尉黄琼于省内,诏议郎蔡邕为其颂云。

[一]

注[一]谢承书载其颂曰:“岩岩山岳,配天作辅。降神有周,生申及甫。允兹汉室,诞育二后。曰胡曰黄,方轨齐武。惟道之渊,惟德之薮。股肱元首,代作心膂。天之烝人有则有类。我胡我黄,钟厥纯懿。巍巍特进,仍践其位。赫赫三事,七佩其绂。奕奕四牡沃若文辔。

衮职龙章,其文有蔚。参曜干台,穷宠极贵。功加八荒,髃生以遂。超哉邈乎,莫与为二!”论曰:爵任之于人重矣,全丧之于生大矣。怀禄以图存者,仕子之恒情;审能而就列者出身之常体。[一]夫纡于物则非己,直于志则犯俗,[二]辞其艰则乖义,徇其节则失身。[三]统之,方轨易因,险涂难御。[四]故昔人明慎于所受之分,彁彁于岐路之闲也。[五]如令志行无牵于物,临生不先其存,后世何贬焉?[六]古人以宴安为戒,岂
数公之谓平?[七]

注[一]列,位也。

注[二]纡,曲也。

注[三]徇,营也。

注[四]统者,总论上事也。方轨谓平路也。若履平路,易可因循;如践险涂,则难免颠覆也。

注[五]呈材效职,则受之分明矣。彁彁,疑不前之貌也。明其分,则不可妄进。

注[六]守志直道,视死如归,则后之人何从而贬责矣。

注[七]左传曰:“宴安酖毒,不可怀也。”

赞曰:邓﹑张作傅,无咎无誉。敏正疑律,防议章句。胡公庸庸,饰情恭貌。

朝章(zhang)虽理,据正或桡。[一(yi)]

注[一]桡,曲也,易曰“栋桡凶”也。

校勘记

一四九五页一0行在所以二千石奉终其身按:王先谦谓东观记“在所”作“所在”。

一四九六页三行赐爵关*(中)**[内]*侯据汲本改。按:刊误谓案汉无关中侯,“中”
当作“内”。

一四九六页六行天子亲临吊临殿本考证王会汾云上“临”字疑衍。今按:上“临”字训渑下“临”字读如“临于大宫”之“临”,同字异训,非衍文也。

一四九七页五行王*(自)**[白]*上据汲本﹑殿本改。

一四九七页一0行当过江行部中土*(民)**[人]*皆以江有子胥之神李慈铭谓“中土民”及下文“民怀喜悦”两“民”字皆本当作“人”,此类皆宋以后校者妄以为章怀讳避而误改之。今据改。

一四九七页一三行*(民)**[人]*怀喜悦据殿本改。

一四九八页六行食糒饮水而已按:汲本﹑殿本“食糒”下有“音惫糗也干饭屑”七字当原为小注而混入注中也。聚珍本东观记亦衍“干饭屑”三字。

一四九八页一一行以为不宜冒险远按:李慈铭谓“冒险远”不成句,“远”下当有行“”字。

一五0一页三行三*(世)**[代]*常道据汲本改。按:刊误谓“世”与“代”全别,缘太宗讳,遂更“世”为“代”。此合作“代”字,乃误为“世”,盖后人知此书中世“”字率皆换“代”,乃欲稍还正之,遂误为此字也。

一五0二页五行六经衰微按:“六”原斗“大”,径据汲本﹑殿本改正。

一五0二页七行其年以灾异寇贼策免按:沉家本谓按防之免在永初元年秋,此传上

言延平元年,又言安帝即位,而不着永初元年,则“其年”云者似即延平元年,未免稍疏。

一五0四页八行*[永初元年]*征拜司空钱大昭谓敏代周章为司空,本纪在永初元年,“征拜”上当有“永初元年”四字,下文“六年”二字乃有根,否则下六年竟似延平六

年矣,南监本不误。今据补。

一五0四页一二行六世祖刚按:集解引惠栋说,谓渚宫故事“刚”作“纲”。

一五0五页三行雄□真助*[其]*求*(其)*才据汲本﹑殿本改。

一五0五页八行辄优*(文)**[之]*特劳来其举将据汲本改。按:校补谓劳来举将正所以优此孝廉其举将,明谓孝廉举主也,且劳来由公府下诏书,非三公得自以文劳来之作“文”误。

一五0五页八行所掌*(辩)**[辨]*护也据汲本﹑殿本改。

一五0六页三行年钧以德按:“钧”原斗“均”,径改正。

一五0六页一五行不谋卿士按:“谋”原斗“博”,径据汲本﹑殿本改正。

一五0七页一二行臣下罔由禀令按:校补引柳从辰说,谓今书说命“由”作“攸”。

一五0八页一一行臣闻德以旌贤按:集解引苏舆说,谓“德”疑作“官”。

一五0八页一二行天秩所作按:“作”原斗“祚”,径据汲本﹑殿本改正。

一五0八页一三行探赜穷理按:“赜”原斗“颐”,径据汲本﹑殿本改正。

一五一0页五行大议不全按:刊误谓案文“议”当作“义”。

一五一二(er)页一行钟(zhong)厥纯(chun)懿按:“钟(zhong)”原(yuan)斗“钟(zhong)”,径据(ju)汲本﹑殿(dian)本改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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