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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汉书 袁张韩周列传 第三十五在线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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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张(zhang)韩周列传 第(di)三十(shi)五

袁安字邵公,汝南汝阳人也。祖父良,习孟氏易,[一]平帝时举明经,为太子舍人;
[二]建武初,至成武令。[三(san)]

注[一]孟喜字长卿,东海人。明易,为丞相掾。见前书。

注[二]续汉志曰:“太子舍人,秩二百石,无员。”

注[三]成武,今曹州县。

安少传良学。为人(ren)严重有(you)威(wei),见(jian)敬于(yu)(yu)州里。初为县功曹,[一(yi)]奉(feng)檄诣(yi)从(cong)事(shi)(shi),从(cong)事(shi)(shi)因安致书于(yu)(yu)令。[二]安曰:“公(gong)事(shi)(shi)自有(you)邮驿(yi),私(si)请则非功曹所持(chi)。”辞不(bu)肯受,从(cong)事(shi)(shi)惧(ju)然而(er)止(zhi)。[三(san)]后举孝廉,[四]除阴(yin)平长(zhang)﹑任城令,[五]所在吏人(ren)畏而(er)爱之。

注[一]续汉志曰:“县功曹史,主选署功劳。”

注[二]续汉志曰:“每州刺史皆有从事史。”

注[三]惧音九具反。

注[四]汝南先贤传曰“时大雪积地丈余,洛阳令身出案行,见人家皆除雪出,有乞食者。至袁安门,无有行路。谓安己死,令人除雪入户,见安僵卧。问何以不出。安曰:‘大雪人皆饿,不宜干人。’令以为贤,举为孝廉”也。

注[五]阴平,县,故城在今沂州承县西南。任城,今兖州县也。

永平十三年,楚王英谋为逆,事下郡覆考。明年,三府举安能理剧,拜楚郡太守。

是时英辞所连及系者数千人,显宗怒甚,吏案之急,迫痛自诬,死者甚觽。

安到郡,不入府,先往案狱,理其无明验者,条上出之。府丞掾史皆叩头争,以为阿附反虏法与同罪,不可。安曰:“如有不合,太守自当坐之,不以相及也。”遂分别具奏。帝感悟,即报许,得出者四百余家。岁余,征为河南尹。

政号严明,然未曾以臧罪鞠人。常称曰:“凡学仕者,高则望宰相,下则希牧守。

锢人于圣世,尹所不忍为也。”闻之者皆感激自励。在职十年,京师肃然,名重朝廷。建初八年,迁太仆。

元和二年,武威太守孟云上书:“北虏既已和亲,而南部复往抄掠,北单于谓汉欺之谋欲犯边。宜还其生口,以安慰之。”诏百官议朝堂。公卿皆言夷狄谲诈,求欲无猒[一]既得生口,当复妄自夸大,不可开许。安独曰:“北虏遣使奉献和亲,有得边生口者辄以归汉,此明其畏威,而非先违约也。云以大臣典边,不宜负信于戎狄,还之足示中国优贷而使边人得安,诚便。”司徒桓虞改议从安。太尉郑弘﹑司空第五伦皆恨之。弘因大言激励虞曰:“诸言当还生口者,皆为不忠。”虞廷叱之,伦及大鸿胪韦彪各作色变容司隶校尉举奏,安等皆上印绶谢。肃宗诏报曰:“久议沉滞,各有所志。

盖事以议从,策由觽定,誾誾衎衎,得礼之容,[二]寝嘿抑心,更非朝廷之福。

君何尤而深谢?其各(ge)冠履(lv)。”帝竟从安(an)议。明年,代(dai)(dai)第五(wu)伦为司空。章和元(yuan)年,代(dai)(dai)桓虞为司徒。

注[一]谲亦诈也。

注[二]誾誾,忠正貌。衎衎,和乐貌。

和帝即位,窦太后临朝,后兄车骑将军宪北击匈奴,安与太尉宋由﹑司空任隗及九卿诣朝堂上书谏以为匈奴不犯边塞,而无故劳师远涉,损费国用,徼功万里,非社稷之计。书连上辄寝。宋由惧,遂不敢复署议,而诸卿稍自引止。

唯安独与任隗守正不移,至免冠朝堂固争者十上。太后不听,觽皆为之危惧,安正色自若。窦宪既出,而弟卫尉笃﹑执金吾景各专威权,公于京师使客遮道夺人财物。景
又□使乘驿施檄缘边诸郡,发突骑及善骑射有才力者,渔阳﹑鴈门﹑上谷三郡各遣吏将送诣景第。有司畏惮,莫敢言者。安乃劾景□发边兵,惊惑吏人,二千石不待符信而辄承景檄当伏显诛。又奏司隶校尉﹑河南尹阿附贵戚,无尽节之义,[一]请免官案罪。

并寝不报。宪﹑景等日益(yi)横,尽树(shu)其亲党宾客(ke)于名都大郡,[二]皆赋敛吏人,更(geng)相赂遗(yi),其余(yu)州郡,亦复望风从(cong)之(zhi)。安(an)与任隗举奏诸(zhu)二千石,又它所连及贬(bian)秩(zhi)免官者四十余(yu)人,窦(dou)氏大恨。但安(an)﹑隗素行(xing)高(gao),亦未(wei)有以害(hai)之(zhi)。

注[一]续汉书曰,安奏司隶郑据﹑河南尹蔡嵩。

注[二]袁山松书曰,河南尹王调,汉阳太守朱敞,南阳太守满殷﹑高丹等皆其宾客。

前书曰“十二万户为大郡”也。

时窦宪复出屯武威。明年,北单于为耿夔所破,遁走乌孙,塞北地空,余部不知所属。宪日矜己功,欲结恩北虏,乃上立降者左鹿蠡王阿佟[一]为北单于,置中郎将领护,如南单于故事。事下公卿议,太尉宋由﹑太常丁鸿﹑光禄勋耿秉等十人议可许。安与任隗奏以为“光武招怀南虏,非谓可永安内地,正以权时之筭,可得扞御北狄故也。今朔漠既定宜令南单于反其北庭,并领降觽,无缘复更立阿佟,以增国费”。宗正刘方
﹑大司农尹睦同安议。事奏,未以时定。

安惧宪计遂行,乃独上封事曰:“臣闻功有难图,不可豫见;事有易断,较然不疑。

伏惟光武皇帝本所以立南单于者,欲安南定北之策也,恩德甚备,故匈奴遂分,边境无患。孝明皇帝奉承先意,不敢失坠,赫然命将,爰伐塞北。至乎章和之初,降者十余万人议者欲置之滨塞,东至辽东,[二]太尉宋由﹑光禄勋耿秉皆以为失南单于心,不可,先帝从之。陛下奉承洪业,大开疆宇,大将军远师讨伐,席卷北庭,此诚宣明祖宗,崇立弘勋者也。宜审其终,以成厥初。

伏念南单于屯,先父举觽归德,自蒙恩以来,四十余年。三帝积累,以遗陛下。陛下深宜遵述先志成就其业。况屯首唱大谋,空尽北虏,辍而弗图,更立新降,以一朝之计违三世之规,失信于所养,建立于无功。由、秉实知旧议,而欲背□先恩。夫言行君子之枢机[三]赏罚理国之纲纪。论语曰:‘言忠信,行笃敬,虽蛮貊行焉。’今若失信于一屯则百蛮不敢复保誓矣。

又乌桓、鲜卑新杀北单于,凡人之情,咸畏仇雠,今立其弟,则二虏怀怨。兵、食可废信不可去。[四]且汉故事,供给南单于费直岁一亿九十余万,西域岁七千四百八十万。今北庭弥远,其费过倍,是乃空尽天下,而非建策之要也。”

诏下(xia)其(qi)议(yi)。安又与宪更相难折。宪险急负埶,言辞骄讦,[五(wu)]至(zhi)诋毁安,称光武诛韩(han)歆、戴涉故事,安终(zhong)不移。[六]宪竟立(li)匈奴降者右鹿蠡(li)王于除鞬为单于,[七(qi)]后(hou)遂反叛卒如安策。

注[一]徒冬反。

注[二]滨,边也。

注[三]易曰:“言行者,君子之枢机。枢机之发,荣辱之主也。”

注[四]论语:“孔子曰:‘足食足兵,人信之矣。’‘必不得已而去,于斯三者何
先?’曰:‘去兵。’曰:‘必不得已而去,于斯二者何先?’曰:‘去食。自古皆有死人无信不立。’”注[五]讦谓发扬人之恶。

注[六]大司徒歆坐非帝读隗嚣书,自杀。大司徒涉坐杀太仓令,下狱死。

注[七]鞬音九言反。

安以天子幼弱,外戚□权,每朝会进见,及与公卿言国家事,未尝不噫呜流涕。

[一]自天(tian)子(zi)及(ji)大臣皆恃(shi)赖之。四年春,薨,朝廷痛惜焉。

注[一]噫音医,又乙戒反。呜音一故反。叹伤之貌也。

后数月,窦氏败,帝始亲万机,追思前议者邪正之节,乃除安子赏为郎。策免宋由,以尹睦为太尉,刘方为司空。睦,河南人,薨于位。方,平原人,后坐事免归,自杀。

初,安父没,母使安访求葬地,道逢三书生,问安何之,安为言其故,生乃指一处,云“葬此地,当世为上公”。须臾不见,安异之。于是遂葬其所占之地,故累世隆盛焉。

安子京、敞最知名。

京字仲誉。习孟氏易,作难记三十万言。初拜郎中,稍迁侍中,出为蜀郡太守。

子彭(peng),字(zi)伯楚。少(shao)传父业,历(li)广(guang)汉、南阳太守。顺(shun)帝初(chu),为光(guang)禒勋(xun)。行至清,为吏麤袍粝食终于议郎。尚书胡广(guang)等追表其(qi)有清絜之美,比(bi)前朝贡禹、第五(wu)伦(lun)。[一(yi)]未蒙显赠当时皆嗟叹之。

注[一]贡禹,元帝御史大夫。经明行修,清絜忧国也。

彭弟汤,字仲河,少传家学,诸儒称其节,多历显位。桓帝初为司空,以豫议定策封安国亭侯食邑五百户。累迁司徒、太尉,以醔异策免。卒,谥曰康侯。

[一]

注[一]风俗通曰:“汤时年八十六,有子十二人。”

汤长子成,左中郎*[将]*。早卒,次子逢嗣。

逢字周阳,以累世三公子(zi),宽(kuan)厚笃信,著称于时(shi)。灵帝立,逢以太仆(pu)豫(yu)议,增封三百户(hu)。后为司空,卒于执金吾。朝廷以逢尝(chang)为三老,特优礼之,赐以珠画特诏秘(mi)器,[一]饭含珠玉二(er)十六(liu)品[二(er)]使五(wu)官中郎将(jiang)持节(jie)奉策,赠(zeng)以车骑将(jiang)军印绶,加号特进,谥曰宣文侯。子(zi)基(ji)嗣,位至(zhi)太仆(pu)。

注[一]前书曰,董贤死,以沙画棺。音义云:“以朱沙画之也。”“珠”与“朱”同。秘器,棺也。

注[二]谷梁传曰:“贝玉曰含。”

逢弟隗,少历显官,[一]先逢为三公。时中常侍袁赦,隗之宗也,用事于中。

以逢、隗世宰相家,推崇以为外援。故袁氏贵宠于世,富奢甚,不与它公族同。

献帝初,隗为太传。

注[一]隗字次阳。

成子绍,逢子术,自有传。董卓忿绍、术背己,遂诛隗及术兄基男女二十余人。

敞字叔平,少传易经教授,以父任为太子舍人。和帝时,历位将军、大夫、侍中,出为东郡太守,征拜太仆、光禄勋。元初三年,代刘恺为司空。明年,坐子与尚书郎张俊交通漏泄省中语,策免。敞廉劲不阿权贵,失邓氏旨,遂自杀。

张俊(jun)(jun)者(zhe),蜀郡人,有(you)才能,与(yu)兄龛并为(wei)尚书(shu)郎,年少励(li)锋气。郎朱济、丁盛立(li)行(xing)不(bu)修俊(jun)(jun)欲举奏之,二(er)人闻,恐,因郎陈(chen)重、雷义(yi)往(wang)请(qing)俊(jun)(jun),俊(jun)(jun)不(bu)听,因共私(si)(si)赂侍史,使求俊(jun)(jun)短得其(qi)私(si)(si)书(shu)与(yu)敞子,遂(sui)封上(shang)之,皆下狱,当死。俊(jun)(jun)自狱中占狱吏上(shang)书(shu)自讼,[一]书(shu)奏而(er)俊(jun)(jun)狱已(yi)报。[二(er)]廷尉(wei)将出谷门(men),临行(xing)刑,[三]邓太后诏(zhao)驰(chi)骑以(yi)减死论。俊(jun)(jun)假名上(shang)书(shu)谢(xie)曰:“臣孤恩负义(yi),自陷重刑,情断意讫,无所复望。廷尉(wei)鞠遣,欧[四(si)]刀在前,棺(guan)(guan)絮(xu)在后魂(hun)魄(po)飞扬,形(xing)容已(yi)枯。陛下圣泽,以(yi)臣尝在近密,[五(wu)]识(shi)其(qi)状(zhuang)貌,伤其(qi)眼目,留心曲虑,特加篃覆。丧车复还,白骨(gu)更肉(rou),披棺(guan)(guan)发旘(zhi),起见白日(ri)。天(tian)地父母能生(sheng)臣俊(jun)(jun),不(bu)能使臣俊(jun)(jun)当死复生(sheng)。陛下德过天(tian)地,恩重父母,诚非臣俊(jun)(jun)破(po)碎骸骨(gu),举宗腐烂,所报万一。臣俊(jun)(jun)徒也,不(bu)得上(shang)书(shu);不(bu)胜去死就生(sheng),惊喜(xi)踊跃(yue),触冒拜(bai)章(zhang)。”当时皆哀(ai)其(qi)文(wen)。

注[一]占谓口授也,前书曰“陈遵凭几口占书吏”是也。

注[二]谓奏报论死也。

注[三]谷门,洛阳城北面中门也。

注[四]音一口反。

注[五]谓为尚书郎。

朝廷(ting)由(you)此(ci)薄(bo)敞(chang)罪而(er)隐其死(si),以三公礼葬之(zhi),复(fu)其官(guan)。子盱。[一(yi)]

注[一]况于反。

盱后至光禄勋。时大将军梁冀□朝,内外莫不阿附,唯盱与廷尉邯郸义正身自守。

及桓帝诛冀,使盱持节收其印绶,事已具梁冀传。

闳字夏甫,彭之孙也。少励操行,苦身修节。父贺,为彭城相。[一]闳往省谒,变名姓徒行无旅。既至府门,连日吏不为通,会阿母出,见闳惊,[二]入白夫人,乃密呼见。既而辞去,贺遣车送之,闳称眩疾不肯乘,反,郡界无知者。

及贺卒郡,闳兄(xiong)弟迎(ying)丧,不(bu)受赙赠(zeng),缞(cui)绖扶柩,冒犯(fan)寒(han)露,礼貌枯毁,手足血流,见者莫不(bu)伤之(zhi)。服阕,累征聘举召,皆(jie)不(bu)应。居处仄(ze)陋,以耕学为业。从(cong)父逢、隗并贵(gui)盛数(shu)馈之(zhi),无所受。

注[一]风俗通曰:“贺字符服。祖父京,为侍中。安帝始加元服,百僚会贺,临庄垂出而孙适生喜其嘉会,因名字焉。”

注(zhu)[二]谢承书曰:“乳母(mu)从内出,见在门侧(ce),面(mian)貌省瘦,为其(qi)垂泣。闳(hong)(hong)厚(hou)丁(ding)宁(ning):‘此(ci)闲不(bu)(bu)知吾,慎(shen)勿宣露(lu)也。’”闳(hong)(hong)见时(shi)方险乱(luan),而(er)家门富(fu)盛(sheng),常对(dui)兄(xiong)弟叹曰:“吾先公(gong)福祚,后世不(bu)(bu)能(neng)以德守之(zhi),而(er)竞为骄(jiao)奢,与乱(luan)世争(zheng)权,此(ci)即晋之(zhi)三郄矣(yi)。”[一]延熹末党事将作(zuo),闳(hong)(hong)遂散(san)(san)发(fa)绝世,欲(yu)投夡深林。以母(mu)老不(bu)(bu)宜远遁,乃筑土(tu)室,四周于(yu)庭不(bu)(bu)为户,自牖纳饮食而(er)已。旦于(yu)室中东向拜母(mu)。母(mu)思闳(hong)(hong),时(shi)往(wang)就(jiu)视,母(mu)去,便自掩(yan)闭兄(xiong)弟妻子莫(mo)得见也。及母(mu)殁(mo),不(bu)(bu)为制服设位,时(shi)莫(mo)能(neng)名,或以为狂生。潜身十八年,黄巾贼起(qi),攻没(mei)郡县,百姓惊散(san)(san),闳(hong)(hong)诵经不(bu)(bu)移。贼相(xiang)约语不(bu)(bu)入其(qi)闾,卿(qing)人就(jiu)闳(hong)(hong)避难(nan),皆得全(quan)免(mian)。年五十七,卒(zu)于(yu)土(tu)室。[二]二弟忠、弘,节操皆亚(ya)于(yu)闳(hong)(hong)。

注[一]三郄谓郄锜、郄儏、郄至,皆晋卿也。各骄奢,为厉公所杀。事见左传。

注(zhu)[二]汝南(nan)先贤(xian)传(chuan)曰:“闳临卒(zu),□其子曰:‘勿设殡(bin)棺,但着裈衫疏(shu)布单衣幅巾(jin),亲(qin)尸于板黙之上,以(yi)五百墼为(wei)藏。’”忠(zhong)(zhong)字正甫,与同(tong)郡范(fan)滂为(wei)友,俱证党事得释,语在滂传(chuan)。初平中,为(wei)沛相(xiang),[一]乘苇车到官(guan),以(yi)清亮称。及天下大乱,忠(zhong)(zhong)□官(guan)客会稽上虞(yu)。[二]一见太(tai)守(shou)王朗徒(tu)从整饰心嫌(xian)之,遂称病自绝(jue)。[三]后孙策破会稽,忠(zhong)(zhong)等浮海南(nan)投交(jiao)址。献帝都(dou)许(xu),征(zheng)为(wei)韂尉未到,卒(zu)。

注[一]沛王琮相也。琮,光武八代孙也。

注[二]县名,城在今越州余姚县西。

注[三]王朗字景兴,肃之父也,魏志有传。谢承书曰“忠乘船载笠盖诣朗,见朗左右僮从皆着青绛采衣非其奢丽,即辞疾发而退”也。

弘字邵甫,耻其门族(zu)贵埶,乃(nai)变(bian)姓(xing)名(ming),徒步师门,不应征辟,终于家。[一]

注[一]谢承书曰:“弘尝入京师太学,其从父逢为太尉,呼弘与相见。遇逢宴会作乐弘伏称头痛,不听*(呼)**[音]*声而退,遂不复往。绍、术兄弟亦不与通。”

忠子秘(mi)(mi),为郡门下(xia)议生。黄巾起,秘(mi)(mi)从太守赵(zhao)谦击之,军(jun)败,秘(mi)(mi)与功曹封观等七(qi)人以身(shen)扞(han)刃皆死于陈(chen),谦以得免。诏秘(mi)(mi)等门闾号曰“七(qi)贤”。[一]

注[一]谢承书曰“秘字永宁。封观与主簿陈端、门下督范仲礼、贼曹刘伟德、主记史丁子嗣、记室史张仲然、议生袁秘等七人擢刃突陈,与战并死”也。

封观者,有志节,当举孝廉,以兄名位未显,耻先受之,遂称风疾,喑不能言。

火起观屋,徐(xu)出避之。忍而不告。后数(shu)年(nian),兄得举,观乃称损而仕(shi)郡焉。[一]

注[一]谢承书曰:“观字孝起,南顿人也。”

论曰:陈平多阴谋,而知其后必废;[一]邴吉有阴德,夏侯胜识其当封及子孙。

[二]终陈掌不侯,而邴昌绍(shao)国,虽有不类,未可致诘,其大致归然矣。袁公(gong)窦氏(shi)之(zhi)(zhi)闲(xian)乃情帝(di)室(shi),[三]引义雅正,可谓王臣之(zhi)(zhi)烈。[四]及其理楚狱,未尝鞫人于(yu)臧罪,其仁(ren)心足(zu)以覃(tan)乎后昆(kun)。[五]子孙(sun)之(zhi)(zhi)盛,不亦宜(yi)乎?[六]

注[一]丞相陈平为高祖谋臣,出六奇,叹曰:“我多阴谋,道家之所禁,吾世即废,以吾多阴谋祸也。”其后曾孙掌以韂氏亲戚贵达,愿得续封,而终不得也。

注[二]武帝末,戾太子巫蛊事起,邴吉为廷尉监。时宣帝年二岁,坐太子事系。

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,于是上遣使者分条中都官诏狱,系者亡轻重一切皆杀之。内者令郭穰至郡邸狱,吉闭门扞拒曰:“它人无辜犹不可,况亲曾孙乎?”穰不得入还以闻。上曰:“天使之也。”因大赦天下。曾孙赖吉得立。宣帝立,吉为丞相,未及封而病。上忧吉不起,夏侯胜曰:“此未死也。臣闻有阴德者必飨其乐以及子孙。”后吉病愈,封博阳侯。薨,子显嗣。甘露中,削爵为关内侯。至孙昌,复封博阳侯。传子至孙,王莽败乃绝。

注[三]乃情犹竭情也。

注[四]易曰:“王臣蹇蹇,匪躬之故。”烈,业也。

注[五]尔雅曰:“覃,延也。”

注[六]此论并华峤之词也。

张(zhang)酺(pu)字孟侯,汝(ru)南(nan)细阳人,赵王张(zhang)敖之(zhi)后也。[一]敖子寿(shou),封细阳之(zhi)池阳乡,后废,因家焉(yan)。

注[一]敖父耳,自楚降汉,高祖封为赵王。敖嗣,后有罪,废为宣平侯。

酺少从祖父充受尚书,能传其业。[一]又事太常桓荣。勤力不怠,聚徒以百数。

永平九年,显宗为四姓小(xiao)侯开学(xue)于(yu)南宫,[二]置五经师(shi)。酺(pu)以(yi)(yi)尚书教(jiao)授(shou),数讲于(yu)御前。以(yi)(yi)论难当意,除为郎,赐车马衣裳,遂令入授(shou)皇太子。

注[一]东观记曰:“充与光武同门学,光武即位,求问充,充已死。”

注[二]小侯,解见明纪也。

酺为人质直,守经义,每侍讲闲隙,数有匡正之辞,以严见惮。[一]及肃宗即位,擢酺为侍中、虎贲中郎将。数月,出为东郡太守。酺自以尝经亲近,未悟见出,意不自得[二]上疏辞曰:“臣愚以经术给事左右,少不更职,不晓文法,猥当剖符典郡,班政千里必有负恩辱位之咎。臣窃私自分,殊不虑出城阙,冀蒙留恩,托备□官,髃僚所不安耳目所闻见,不敢避好丑。”诏报曰:“经云:‘身虽在外,乃心不离王室。’
[三]典城临民(min),益所以报效也。好(hao)丑必上,不在远近(jin)。[四]今(jin)赐装钱三十(shi)万,其亟之(zhi)官。”酺虽儒者,而性刚断。下车擢用义勇(yong),搏击豪强(qiang)。长安有杀盗徒者,酺辄案(an)之(zhi),以为令长受臧,犹不至死,盗徒皆饥寒(han)佣保,何足穷其法乎!

注[一]东观记曰:“太子家时为奢侈物,未尝不正谏,甚见重焉。”

注[二]悟,晓也。

注[三]尚书康王之诰曰“虽尔身在外,乃心罔不在王室”也。

注[四]好丑谓善恶也。言事之善恶,必以闻上,此即报效,岂拘外内也。

郡吏王青者,[一]祖父翁,与前太守翟义起兵攻王莽,及义败,余觽悉降,翁独守节力战莽遂燔烧之。父隆,建武初为都尉功曹,青为小史。与父俱从都尉行县,道遇贼隆以身韂全都尉,遂死于难;青亦被矢贯咽,音声流喝。[二]前郡守以青身有金夷,竟不能举。[三]酺见之,叹息曰:“岂有一门忠义而爵赏不
及乎?”遂擢用极(ji)右曹(cao),[四]乃上(shang)疏荐青三世死节,宜(yi)蒙显(xian)异。奏下三公,由此(ci)为(wei)司空所辟。[五]

注[一]谢承书曰:“青字公然,东郡聊城人也。”

注[二]“流”或作“嘶”。喝音一介反。广苍曰:“声之幽也。”

注[三]夷,伤也。

注[四]汉官仪曰:“督邮﹑功曹,郡之极位。”

注[五]东观记曰“青从此除步兵司马。酺伤青不遂,复举其子孝廉”也。

自酺出(chu)后,帝每见诸王(wang)师(shi)傅,常言:“张酺前入侍讲,屡有谏正,誾誾恻恻,出(chu)于(yu)诚心可谓有史鱼(yu)之风矣。”[一(yi)(yi)]元和二年,东巡狩,幸东郡,引(yin)酺及门生并(bing)(bing)郡县掾史并(bing)(bing)会庭(ting)中(zhong)。帝先(xian)备弟子之仪,使(shi)酺讲尚书一(yi)(yi)篇(pian),然后修君(jun)臣之礼。[二]赏赐(ci)殊特,莫不沾洽。

注[一]誾誾,忠正也。恻恻,恳切也。史鱼,卫大夫,名□,字子鱼。孔子曰“直哉史鱼邦有道如矢,邦无道如矢”也。

注[二]东观记曰:“时使尚书令王鲔与酺相难,上甚欣悦。”

酺视事十五年,和帝初,迁魏郡太守。郡人郑据时为司隶校尉,奏免执金吾窦景。

景(jing)后复(fu)(fu)位(wei),遣(qian)掾夏猛(meng)(meng)(meng)私谢酺曰:“郑据小(xiao)人(ren)(ren)(ren)(ren),为所侵(qin)冤(yuan)。闻其儿(er)为吏,放纵狼藉。取是曹子一人(ren)(ren)(ren)(ren)足以(yi)惊(jing)百(bai)。”酺大怒,即(ji)收猛(meng)(meng)(meng)系(xi)狱,檄(xi)言(yan)执金吾(wu)府(fu),疑猛(meng)(meng)(meng)与据子不平,矫(jiao)称卿意(yi)以(yi)报私雠。会有(you)赎罪令,猛(meng)(meng)(meng)乃得出。[一]顷之,征入为河(he)南尹。窦景(jing)家人(ren)(ren)(ren)(ren)复(fu)(fu)击伤市卒吏捕得之,景(jing)怒,遣(qian)缇骑侯海(hai)等五百(bai)人(ren)(ren)(ren)(ren)欧伤市丞。[二(er)]酺部吏杨章等穷究,正海(hai)罪徙朔(shuo)方。景(jing)忿怨,乃移(yi)书辟章等六人(ren)(ren)(ren)(ren)为执金吾(wu)吏,欲因报之。章等惶恐,入白(bai)酺,愿自(zi)(zi)引臧罪,以(yi)辞景(jing)命(ming)。酺即(ji)上言(yan)其状(zhuang)。窦太后诏报:“自(zi)(zi)今执金吾(wu)辟吏,皆勿遣(qian)。”

注[一]东观记曰“据字平卿,黎阳人也。为侍御史,转司隶校尉”也。

注[二]说文曰:“缇,帛丹黄色也。”汉官仪曰,执金吾有缇骑。

及窦氏败,酺乃上疏曰:“臣实愚惷,不及大体,[一]以为窦氏虽伏厥辜,而罪刑未着后世不见其事,但闻其诛,非所以垂示国典,贻之将来。宜下理官,与天下平之。

[二]方(fang)宪(xian)等宠贵(gui),髃臣(chen)阿附唯恐(kong)不及,皆言(yan)(yan)宪(xian)受顾(gu)命之(zhi)(zhi)托(tuo),怀伊﹑吕(lv)之(zhi)(zhi)忠(zhong),[三(san)]至乃复(fu)(fu)比邓夫人(ren)于文母。[四]今严(yan)威既行,皆言(yan)(yan)当死(si),不复(fu)(fu)顾(gu)其前后,考折厥(jue)衷。臣(chen)伏见(jian)夏阳侯绬每存忠(zhong)善(shan),前与臣(chen)言(yan)(yan),常有尽节之(zhi)(zhi)心,检□宾客(ke),未尝(chang)犯法(fa)。臣(chen)闻王(wang)政骨(gu)肉之(zhi)(zhi)刑,有三(san)宥之(zhi)(zhi)义,过(guo)厚(hou)不过(guo)薄。[五]今议(yi)者(zhe)为绬选(xuan)严(yan)能(neng)相,恐(kong)其迫切(qie),必不完免,宜裁加贷宥以崇厚(hou)德。”和帝感酺言(yan)(yan),徙绬封,就国而(er)己。

注[一]郑玄注周礼云:“惷愚,痴騃也。”惷音陟降反。

注[二]平之谓平论其罪也。

注[三]临终之命曰顾命。

注[四]臣贤案:邓夫人即穰侯邓叠母元也。元出入宫掖,共窦宪女貋郭举父子同谋杀害与窦氏同诛,语见宪传,故张酺论宪兼及其党。称邓夫人者,犹如前书霍光妻称霍显祁太伯母号祁夫人之类也。文母,文王之妻也。诗曰:“既有烈考,亦有文母。”

注[五]礼记曰“公族有罪,狱成,有司谳于公曰:‘某之罪在大辟。’公曰:‘宥之。’有司又曰:‘在大辟。’公又曰:‘宥之。’有司又曰:‘在大辟。’公又曰:‘宥之。’及三宥不对,走出,致刑于甸人。公又使人追之,曰:‘虽然,必宥之。’有司曰:‘无及也。’反命于公,公素服如其伦之丧”也。

永元五年,迁酺为太仆。数月,代尹睦为太尉。[一]数上疏以疾乞身,荐魏郡太守徐防自代。帝不许,使中黄门问病,加以珍羞,赐钱三十万。酺遂称笃。

时子蕃以郎侍讲,帝因令小黄门□蕃曰:“阴阳不和,万人失所,朝廷望公思惟得失与国同心,而托病自絜,求去重任,谁当与吾同忧责者?非有望于断金也。[二]司徒固疾司空年老,[三]公其伛偻,勿露所□。”[四]酺惶恐诣阙谢,还复视事。酺虽在公位而父常居田里,酺每有迁职,辄一诣京师。尝来候酺,适会岁节,公卿罢朝,俱诣酺府奉酒上寿,极欢卒日,觽人皆庆羡之。

及父卒(zu),既(ji)葬(zang),诏遣使赍牛酒为(wei)释(shi)服。

注[一]汉官仪曰:“睦字伯师,河南巩人也。”

注[二]断金,解在皇后纪。

注[三]时司徒刘方,司空张奋也。

注[四]伛偻言恭敬从命也。左氏传曰:“一命而偻,再命而伛,三命而俯。”

后以事与司隶校尉晏称会于朝堂,酺从容谓称曰:“三府辟吏,多非其人。”称归,即奏令三府各实其掾史。酺本以私言,不意称奏之,甚怀恨。会复共谢阙下,酺因责让于称。称辞言不顺,酺怒,遂廷叱之,称乃劾奏酺有怨言。天子以酺先帝师,有诏公卿
﹑博(bo)士﹑朝(chao)臣会(hui)议。司徒吕盖(gai)奏酺位居三(san)司,知公门有仪,不屏气鞠躬以须诏命,反作(zuo)色大言(yan)怨让使臣,不可以示四远(yuan)。[一]于是策免。

注[一]司隶校尉督大奸猾,无所不察,故曰使臣也。

酺归里舍,谢遣诸生,闭门不通宾客。左中郎将何敞及言事者多讼酺公忠,帝亦雅重之。十*(五)**[六]*年,复拜为光禄勋。数月,代鲁恭为司徒。月余薨。

乘舆缟素临吊,赐頉茔地,赗赠恩宠异于它相。酺病临危,□其子曰:“显节陵埽地露祭欲率天下以俭。[一]吾为三公,既不能宣扬王化,令吏人从制,岂可不务节约
 乎?其(qi)无起祠堂,可作焒(焒)盖庑,施祭其(qi)下而已。”[二]

注[一]显节,明帝陵也。明帝遗诏无起寝庙,故言埽地而祭也,故酺遵奉之。

注[二]庑,屋也。

曾孙(sun)济,好(hao)儒(ru)学,[一]光(guang)和(he)中至司空,病(bing)罢。及卒,灵帝(di)以旧恩赠(zeng)车(che)骑(qi)将军﹑关内(nei)侯印绶(shou)。其年(nian),追济侍讲有劳(lao),封(feng)子根为蔡阳乡侯。

注[一]华峤书曰:“蕃生盘,盘生济。济字符江。灵帝初,杨赐荐济明习典训,为侍讲。”

济弟喜,初平中为司空。

韩棱字伯师(shi),颍川舞阳人,弓(gong)高(gao)侯颓当之后也。[一]世为乡里(li)着姓。父(fu)寻,建武中为陇西(xi)太守。

注[一]颓当,韩王信之子。见前书。

棱四岁而孤,养母弟以孝友称。及壮,推先父余财数百万与从昆弟,乡里益高之。

初为郡功曹,太守葛兴中风,病不能听政,棱阴代兴视事,出入二年,令无违者。兴子尝发教欲署吏棱拒执不从,因令怨者章之。[一]事下案验,吏以棱掩蔽兴病,专典郡职遂致禁锢。

显宗(zong)知其忠,后诏特(te)原之。由是(shi)征辟,五迁为(wei)尚(shang)书(shu)令,与仆(pu)射郅寿﹑尚(shang)书(shu)陈(chen)宠(chong),同(tong)时俱以(yi)才能称(cheng)。肃宗(zong)尝赐(ci)诸尚(shang)书(shu)□,唯此三人(ren)特(te)以(yi)宝□,自手(shou)署其名(ming)曰:“韩(han)棱楚(chu)龙渊(yuan),[二]郅寿蜀汉文(wen),陈(chen)宠(chong)济南椎成(cheng)。”[三]时论者为(wei)之说:以(yi)棱渊(yuan)深有谋(mou),故(gu)得龙渊(yuan);寿明达有文(wen)章(zhang)故(gu)得汉文(wen);宠(chong)敦朴,善不(bu)见外,故(gu)得椎成(cheng)。

注[一]章谓令上章告言之。

注[二]晋大康记曰:“汝南西平县有龙泉水,可淬刀□,特坚利。”汝南即楚分野。

注[三]椎音直追反。汉官仪“椎成”作“锻成”。

和帝即位,侍中窦宪使人刺杀齐殇王子都乡侯畅于上东门,有司畏宪,咸委疑于畅兄弟。诏遣侍御史之齐案其事。棱上疏以为贼在京师,不宜舍近问远,恐为奸臣所笑。

窦(dou)(dou)太(tai)后怒,以(yi)切责棱,棱固执其议(yi)。及事(shi)发(fa),果如所(suo)言。宪(xian)(xian)惶恐,白(bai)太(tai)后求(qiu)出(chu)击(ji)北匈奴以(yi)赎罪。棱复(fu)上(shang)疏(shu)谏(jian),太(tai)后不(bu)从。及宪(xian)(xian)有功(gong),还为大将军,威震天(tian)下,复(fu)出(chu)屯(tun)武威。会(hui)(hui)帝西祠园(yuan)陵(ling)诏宪(xian)(xian)与(yu)车驾会(hui)(hui)长安(an)。及宪(xian)(xian)至,尚(shang)书(shu)以(yi)下议(yi)欲拜之,伏(fu)称(cheng)(cheng)万岁(sui)。棱正色曰:“夫上(shang)交不(bu)谄,下交不(bu)黩,[一]礼无人臣称(cheng)(cheng)万岁(sui)之制。”议(yi)者皆臱而止。尚(shang)书(shu)左(zuo)丞王(wang)龙私奏记(ji)上(shang)牛酒于宪(xian)(xian)棱举(ju)奏龙,论为城旦(dan)。[二(er)]棱在朝数荐举(ju)良吏应顺﹑吕(lv)章(zhang)﹑周纡等,皆有名(ming)当(dang)时(shi)。及窦(dou)(dou)氏败,棱典(dian)案其事(shi),深竟(jing)党与(yu),数月不(bu)休(xiu)沐(mu)。帝以(yi)为忧(you)国(guo)忘家,赐布三百匹。

注[一]易下系之辞也。

注[二]前书音义曰:“城旦,轻刑之名也。昼日司寇虏,夜暮筑长城,故曰城旦。”

迁南阳太守,特听棱得过家上頉,乡里以为荣。棱发擿奸盗,郡中震栗,政号严平。

数岁,征入为太仆。九年冬,代张奋为司空。明年薨。

子辅,安帝(di)时至赵相(xiang)。[一]

注[一]赵王良孙商之相也。

棱(leng)孙演,顺帝时(shi)为(wei)(wei)丹阳太守,政有能名(ming)。桓(huan)帝时(shi)为(wei)(wei)司徒。[一]大将(jiang)军梁(liang)冀被(bei)诛,演坐(zuo)阿(a)党抵(di)罪以减死论,遣归本郡(jun)。[二]后复征拜(bai)司隶校尉(wei)。

注[一]演字伯南。

注[二]华峤书曰“梁皇后崩,梁贵人大幸,将立,大将军冀欲分其宠,谋冒姓为贵人父演阴许诺,及冀诛事发,演坐抵罪”也。

周荣字平孙,庐江舒人也。肃宗时,举明经,辟司徒袁安府。安数与论议,甚器之。

及安举奏窦景及与窦宪争立北单于事,皆荣所具草。窦氏客太尉掾徐齮深恶之,胁荣曰:“子为袁公腹心之谋,排奏窦氏,窦氏悍士刺客满城中,谨备之矣!”荣曰:“荣江淮孤生蒙先帝大恩,以历宰二城。今复得备宰士,[一]纵为窦氏所害,诚所甘心。”故
常□妻子,若卒遇飞祸,无得殡敛,[二]冀以区区腐身觉悟朝廷。

及窦氏败,荣由此显名。自郾令擢为尚书令。出为颍川太守,坐法,当下狱,和帝思荣忠节左转共令。[三]岁余,复以为山阳太守。所历郡县,皆见称纪。

以老病乞身,卒(zu)于家,诏特赐钱二十万,除子男兴为(wei)郎中。

注[一]荣辟司徒府,故称宰士。

注[二]飞祸言仓卒而死也。

注[三]共,县名,属河内郡,故城在今卫州共城县东,即古共国也。

兴少有名誉,永宁中,尚书陈忠上疏荐兴曰:“臣伏惟古者帝王有所号令,言必弘雅辞必温丽,垂于后世,列于典经。故仲尼嘉唐虞之文章,从周室之郁郁。

[一(yi)]臣窃见光禄(lu)郎周兴(xing)(xing)(xing),[二]孝友之(zhi)行,着于闺门,清(qing)厉(li)之(zhi)志,闻于州(zhou)里。蕴槗(qiao)古今博物多(duo)闻,[三]三坟(fen)之(zhi)篇,五(wu)典之(zhi)策,无所(suo)不览。[四]属文着辞,有(you)可观采(cai)。尚(shang)书出(chu)纳帝命为王喉舌。[五(wu)]臣等既愚闇,而诸郎多(duo)文俗吏,鲜有(you)雅才,每为诏(zhao)文,宣示(shi)内外转(zhuan)相求请,或以不能而专己自由,辞多(duo)鄙固。兴(xing)(xing)(xing)抱奇怀(huai)能,随(sui)辈栖(qi)彁,诚(cheng)可叹惜。”诏(zhao)乃(nai)拜兴(xing)(xing)(xing)为尚(shang)书郎。卒(zu)。兴(xing)(xing)(xing)子景。

注[一]论语孔子曰:“大哉尧之为君也,焕乎其有文章。”又曰:“周监于二代,郁郁乎文哉。吾从周。”

注[二]光禄主郎,故曰光禄郎。

注[三]蕴,藏也。槗,匮也。

注[四]伏羲﹑神农﹑黄帝之书曰三坟;少昊﹑颛顼﹑高辛﹑唐﹑虞之书曰五典也。

注[五]尚书为王之喉舌官也。李固对策曰:“今陛下有尚书,犹天之有北斗也。

北斗为天之喉舌,尚书亦为陛下之喉舌也。”

景字仲飨。辟大将军梁冀府,稍迁豫州刺史﹑河内太守。好贤爱士,其拔才荐善,常恐不及。每至岁时,延请举吏入上后堂,与共宴会,如此数四,乃遣之。

赠送什物,无不充备。既而选其父兄子弟,事相优异。常称曰:“臣子同贯,若之何不厚!”先是司徒韩演在河内,志在无私,举吏当行,一辞而已,恩亦不及其家。曰:“我举若可矣,岂可令篃积一门!”故当时论者议此二人。

景后征入为将作大匠。及梁冀诛,景以故吏免官禁锢。朝廷以景素着忠正,顷之,复引拜尚书令。[一]迁太仆﹑卫尉。六年,代刘宠为司空。是时宦官任人及子弟充塞列位。景初视事,与太尉杨秉举奏诸奸猾,自将军牧守以下,免者五十余人。遂连及中常
侍防东侯览﹑东武阳侯具瑗,皆坐黜。朝廷莫不称之。

视事二(er)年(nian),以地震(zhen)策免。岁余,复代陈蕃为太尉。建(jian)宁元(yuan)年(nian)薨。以豫议定策立灵(ling)帝,追封安阳乡侯。

注[一]蔡质汉仪曰:“延熹中,京师游侠有盗发顺帝陵,卖御物于市,市长追捕不得。周景以尺一诏召司隶校尉左雄诣台对诘,雄伏于廷荅对,景使虎贲左骏顿头,血出覆面与三日期,贼便擒也。”

长子崇嗣,至甘陵相。[一]

注[一]甘陵王理相也。理即章帝曾孙。

中子忠(zhong)(zhong),少历列位,累迁(qian)大司(si)农(nong)。[一]忠(zhong)(zhong)子晖,前为洛阳令,去官归(gui)。兄(xiong)弟好宾客,雄江淮(huai)闲,出入(ru)从(cong)车(che)常百余(yu)乘。及帝(di)崩,晖闻京师不(bu)安,来候忠(zhong)(zhong),董卓闻而恶之,使兵劫杀其(qi)兄(xiong)弟。忠(zhong)(zhong)后代(dai)皇甫嵩为太尉,录(lu)尚书事,以灾异(yi)免。复为卫尉,从(cong)献帝(di)东(dong)归(gui)洛阳。

注[一]吴书曰,忠字嘉谋,与朱鉨共败李傕于曹阳也。

赞曰:袁公持重,诚单所奉。[一]惟德不忘,延世承宠。孟侯经博,侍言帝幙。

棱﹑荣事君,志同鹯(zhan)雀。[二]

注[一]单,尽也。

注(zhu)[二]左(zuo)传曰:“见无礼于其君者(zhe)诛之,如(ru)鹰鹯之逐鸟雀也(ye)。”

校勘记

一五一七页三行汝南汝阳人也按:集解引惠栋说,谓袁纪作“汝南宛人”。

一五一八页二行洛阳令身出案行按:殿本考证引孙禑说,谓“洛阳”当作“汝阳”。

又按:汲本、殿本“身”作“自”。

一五二0页四行南阳太守满殷按:汲本“满”作“蒲”。

一五二0页六行左鹿蠡王阿佟按:集解引惠栋说,谓袁纪“阿佟”作“阿修”。

又引钱大昭说,谓疑即于除鞬也。“左”当作“右”。

一五二0页一二行至乎章和之初降者十余万人按:汲本“乎”作“于”。汲本、殿
本“十余万人”作“十万余人”。

一五二二页一二行未蒙显赠按:“未”原斗“求”,径据汲本、殿本改正。

一五二三页四行左中郎*[将]*集解引何焯说,谓“左中郎”下当有“将”字。

又校补引柳从辰说,谓袁纪亦作“左中郎将”,与华峤书同。今据补。

一五二三页一一行中常侍袁赦按:集解引惠栋说,谓袁纪作“袁朗”,案梁冀传当
作“赦”。

一五二三页一四行遂诛隗及术兄基等男女二十余人按:沈家本谓袁绍传注引献帝春秋曰:“卓使司隶宣璠尽口收之,母及姊妹婴孩以上五十余人下狱死。”献纪注引亦同。

此传云二十余人,恐“二”字误也。

一五二四页九行识其状貌伤其眼目按:汲本、殿本二“其”字皆作“臣”。

一五二六页一五行徒步师门按:汲本“师门”下有“从师”二字。殿本无“从师”二字考证云从宋本删。

一五二七页一行其从父逢为太尉按:张森楷校勘记谓案袁逢以太仆为司空,未尝为太尉“尉”字疑误,否则竟谢承谬也。

一五二七页一行不听*(呼)**[音]*声而退据汲本、殿本改。

一五二七页四行诏秘等门闾号曰七贤按:御览一五七引作“诏复秘等闾号曰七贤闾”。

一五二八页三行曾孙赖吉得立按:刊误谓案前书“立”当作“全”。

一五三一页三行足以惊百按:汲本“惊”作“警”。

一五三二页九行公又曰宥之及三宥不对走出按:刊误谓案今礼记文,注多下“公又曰宥之”五字。

一五三三页一三行十*(五)**[六]*年复拜为光禄勋数月代鲁恭为司徒按:和帝纪永

元十六年秋七月庚午,光禄勋张酺为司徒,八月己酉,司徒张酺薨。今据改。

一五三六页七行棱孙演按:桓帝纪“演”作“演”。沈钦韩谓胡广传作“演”。

李慈铭谓吴志周瑜传注引张璠汉纪作“演”,与桓纪同。

一五三八页九行岂可令篃积一门按:“篃”原作“偏”,径据汲本、殿本改。

一五三八页一三行中常侍防东侯览宸翰楼覆宋本东汉书刊误云:“案览本传,览防东人封高乡侯。今此载其侯爵,当云高乡侯,若载其本县名,则非例也。

盖脱一‘侯’字,误二‘高乡’字。”今按刘氏之意,盖谓“防东”二字乃“高乡”之误其下又脱一“侯”字。是刘氏所见本,亦作“中常侍防东侯览”也。

殿本正文作“中常侍防东阳侯侯览”*(汲本同)*,而引刘攽刊误,则删去“脱一侯字”四字,遂使读者不知刘氏所言谓何,当时校勘之粗疏如是。又集解引钱大昕说,谓
刘据览传证此文当为“高乡”之误,是矣。予又疑高乡即防东之乡,故传称防东乡侯,因下文有“东武阳”字,又误“乡”为“阳”也。今按钱氏之意,盖谓疑当作“中常侍防东乡侯侯览”也。

后汉卷四十六郭陈列传第三十六*郭躬弟子镇陈宠子忠*郭躬字仲孙,颍川阳翟人也。

家世(shi)衣冠。父弘,习小(xiao)杜(du)律。[一]太守(shou)寇恂以(yi)弘为决曹掾(yuan),断(duan)狱至三十(shi)年,用法平(ping)。诸为弘所决者退无怨(yuan)情,郡内比之东海于公。年九(jiu)十(shi)五卒(zu)。[二]

注[一]前书,杜周武帝时为廷尉、御史大夫,断狱深刻。少子延年亦明法律,宣帝时又为御史大夫。对父故言小。

注[二]于公,东海人,丞相于定国父也。为郡决曹,决狱平,罗文法者,于公所决皆不恨。见前书也。

躬少传父业,讲授徒觽常数百人。后为郡吏,辟公府。永平中,奉车都尉窦固出击匈奴骑都尉秦彭为副。彭在别屯而辄以法斩人,固奏彭专擅,请诛之。

显宗乃引公卿朝臣平其罪科。躬以明法律,召入议。议者皆然固奏,躬独曰:“于法彭得斩之。”帝曰:“军征,校尉一统于督。[一]彭既无斧钺,可得专杀人乎?”躬对曰:“一统于督者,谓在部曲也。[二]今彭专军别将,有异于此。兵事呼吸,不容先关督帅。且汉制棨戟即为斧钺,于法不合罪。”[三]帝从躬议。又有兄弟共杀人者,而罪未有所归。帝以兄不训弟,故报兄重而减弟死。中常侍孙章宣诏,误言两报重,尚书奏章矫制罪当□斩。

帝复(fu)召躬问之,躬对“章(zhang)应(ying)罚金”。帝曰(yue)(yue):“章(zhang)矫(jiao)诏杀人,何谓罚金?”躬曰(yue)(yue):“法(fa)令有故、误(wu),章(zhang)传命(ming)之谬,于事为误(wu),误(wu)者其(qi)文则(ze)轻。”帝曰(yue)(yue):“章(zhang)与囚同(tong)县,疑(yi)其(qi)故也。”躬曰(yue)(yue):“‘周道如(ru)砥,其(qi)直如(ru)矢。’[四]‘君(jun)子不(bu)逆诈。’[五]君(jun)王法(fa)天,刑(xing)不(bu)可以委曲生(sheng)意。”帝曰(yue)(yue):“善(shan)。”迁(qian)躬廷尉正(zheng),坐法(fa)免。

注[一]督谓大将。

注[二]前书音义曰“大将军行有五部,部有曲”也。

注[三]有衣之戟曰棨。

注[四]诗小雅也。如砥,贡赋平。如矢,赏罚中。

注[五]论语孔子之言。

后三迁,元和三年,拜为廷尉。躬家世掌法,务在宽平,及典理官,决狱断刑,多依矜恕乃条诸重文可从轻者四十一事奏之,事皆施行,着于令。章和元年,赦天下系囚在四月丙子以前减死罪一等勿笞,诣金城,而文不及亡命未发觉者。躬上封事曰:“圣恩所以减死罪使戍边者,重人命也。今死罪亡命无虑万人,[一]又自赦以来,捕得甚觽而诏令不及,皆当重论。伏惟天恩莫不荡宥,死罪已下并蒙更生,而亡命捕得独不沾泽。臣以为赦前犯死罪而系在赦后者,可皆勿笞诣金城,以全人命,有益于边。”

肃宗善之,即下诏赦焉。躬奏谳法科,多所生全。永元六年(nian),卒官。中(zhong)子(zi)晊,亦明法律,[二]至南(nan)阳(yang)太守,政有名夡(qi)。弟(di)子(zi)镇。

注[一]广雅曰:“无虑,都凡也。”

注[二]晊音质。

镇字桓钟,少修家业。辟太尉府,再迁,延光中为尚书。及中黄门孙程诛中常侍江京等而立济阴王镇率羽林士击杀韂尉阎景,以成大功,事在宦者传。再迁尚书令。太傅、三公奏镇冒犯白刃,手□贼臣,奸党殄灭,宗庙以宁,功比刘章,[一]宜显爵土,以励忠贞。乃封镇为定颍侯,食邑二千户。拜河南尹,转廷尉,免。永建四年,卒于家。

诏赐頉茔地。

注[一]章,齐王肥子也,高帝孙,诛诸吕有功,封朱虚侯也。

长子贺当嗣爵,让与小弟时而逃去。积数年,诏大鸿胪下州郡追之,贺不得已,乃出受封。累迁,复至廷尉。及贺卒,顺帝追思镇功,下诏赐镇谥曰昭武侯,贺曰成侯。

贺弟祯,亦以能法律至廷尉。

镇弟子(zi)禧,[一]少明习家业,兼好儒学,有名誉,延熹中亦为廷尉(wei)。建宁二年,代刘宠为太尉(wei)。禧子(zi)鸿(hong),至司隶校(xiao)尉(wei),封城(cheng)安乡侯。

注[一]许其反。

郭氏自弘后,数世皆传法律,子孙至公者一人,廷尉七人,侯者三人,刺史、二千石、侍中、中郎将者二十余人,侍御史、正、监、平者甚觽。

顺帝(di)时,廷尉河南吴雄(xiong)季(ji)高,以明(ming)法(fa)律(lv),断狱平,起自(zi)孤宦,致(zhi)位司徒。雄(xiong)少时家贫(pin)丧(sang)母,营人所(suo)不封土者(zhe),择葬其中。丧(sang)事趣辨,不问(wen)时日,*(医(yi))*巫皆言(yan)当族灭(mie),而雄(xiong)不顾。及子欣孙(sun)恭,三(san)世廷尉,为法(fa)名(ming)家。[一]

注[一]名为明法之家。

初,肃宗时,司(si)(si)隶校尉下邳赵兴亦不恤讳忌,[一]每入官舍,辄更缮修馆宇,移(yi)穿改筑故犯妖禁,而家人爵禄(lu),益(yi)用丰炽,官至颍川太守。子(zi)峻,太傅,以才器(qi)称(cheng)。孙安世鲁相。三叶(ye)皆为(wei)司(si)(si)隶,时称(cheng)其盛。

注[一]恤,忧也。

桓帝时,汝南有(you)陈伯敬(jing)者,行必矩步,坐(zuo)必端(duan)膝,呵叱狗(gou)马,终不(bu)言死,目有(you)所见,不(bu)食其(qi)肉(rou),行路闻凶,便(bian)解驾留止,还触归忌,则寄宿(su)乡亭(ting)。[一]年老寝滞,不(bu)过(guo)举孝廉。后坐(zuo)女貋亡吏,太守邵夔怒而杀之(zhi)。时人罔忌禁者,多谈为证(zheng)焉。[二]

注[一]阴阳书历法曰:“归忌日,四孟在丑,四仲在寅,四季在子,其日不可远行归家及徙也。”

注[二]罔,无也。

论曰(yue):曾(ceng)子云:“上(shang)失其(qi)道(dao),民(min)散久(jiu)矣。如得其(qi)情,则哀矜而勿喜(xi)。”[一]夫不喜(xi)于得情则恕心用(yong)恕心用(yong)则可寄枉直(zhi)矣。夫贤人君子断狱(yu),其(qi)必(bi)主于此乎?郭躬起(qi)自(zi)佐史小大(da)之狱(yu)必(bi)察焉。[二]原其(qi)平(ping)刑审(shen)断,庶于勿喜(xi)者乎?若乃(nai)推己以(yi)议物舍状(zhuang)以(yi)贪情,[三]法家之能庆(qing)延于世,盖由(you)此也!

注[一]言人离散犯法,乃自上之所为,非下之过,当哀矜之,勿以得情为喜也。

见论语也。

注[二]左传曰:“小大之狱,虽不能察,必以情。”

注[三]秦彭、孙章不死为推己,亡命得减为贪情也。贪与探同也。

陈宠字昭公,沛国洨人也。[一]曾祖父咸,成哀闲以律令为尚书。平帝时,王莽辅政多改汉制,咸心非之。及莽因吕宽事诛不附己者何武、鲍宣等,[二]
  咸乃叹曰:“易称‘君子见几而作,不俟终日’,吾可以逝矣!”[三]即乞骸骨去职。及莽篡位,召咸以为掌寇大夫,谢病不肯应。时三子参、丰、钦皆在位,乃悉令解官父子相与归乡里,闭门不出入,犹用汉家祖腊。[四]人问其故,咸曰:“我先人岂
知王氏腊(la)乎?”其后莽复征咸(xian),遂称(cheng)病笃。于是乃(nai)收敛其家律令书(shu)文,皆(jie)壁藏之(zhi)。咸(xian)性仁恕(shu)常戒子孙曰(yue):“为人(ren)议(yi)法(fa),当依于轻,虽有百(bai)金之(zhi)利(li),慎无与人(ren)重比(bi)。”

注[一]洨,县名,故城在今泗州虹县西南。洨音户交反。

注[二]平帝时,王莽辅政,隔绝平帝外家,不得至京师。莽子宇,恐帝长大后见怨,教帝舅韂宝令帝母上书求入,莽不许。宇与妇兄吕宽谋,以为莽不可说而好鬼神,乃夜以血洒莽第门以惊惧之,事觉,并诛死。何武为前将军,王莽先从武求举,武不敢。

鲍宣为司隶,免,徙之上党。吕宽事起,莽案鞠,并诛不附己者,武与宣在见诬中,皆被诛。并见前书。

注[三]几者事之微,吉凶之先见者。逝,往也。

注[四]应劭风俗通曰,共工之子好远游,死为祖神。汉家火行盛于午,故以午日为祖也。腊者,岁终祭觽神之名。腊,接也,新故交接,故大祭之报功也。

汉火行,衰于戌,故腊用戌日也。

建武初,钦子躬为廷尉左监,早卒。

躬生宠(chong),明习家业,少(shao)为(wei)州郡吏,辟司徒鲍昱(yu)府(fu)。是时(shi)三府(fu)掾属专尚(shang)交游,以不(bu)肯视事(shi)(shi)为(wei)高。宠(chong)常非之,独勤(qin)心(xin)(xin)物务(wu),数为(wei)昱(yu)陈当世(shi)便宜。昱(yu)高其(qi)能,转为(wei)辞(ci)曹(cao),掌天(tian)下狱讼。[一(yi)]其(qi)所(suo)平决,无不(bu)厌服觽心(xin)(xin)。时(shi)司徒辞(ci)讼,久者(zhe)数十年,事(shi)(shi)类溷错,易为(wei)轻重,不(bu)良吏得生因缘。[二]宠(chong)为(wei)昱(yu)撰辞(ci)讼比七卷(juan),决事(shi)(shi)科条,皆以事(shi)(shi)类相从。昱(yu)奏上(shang)之,其(qi)后公府(fu)奉以为(wei)法。

注[一]续汉志曰“三公掾属二十四人,有辞曹,主讼事”也。

注[二]因缘谓依附以生轻重也。

三迁,肃宗初,为尚书。是时承永平故事,吏政尚严切,尚书决事率近于重。

宠以帝新即位,宜改前世苛俗。乃上疏曰:“臣闻先王之政,赏不僭,刑不滥,与其不得已宁僭不滥。[一]故唐尧着典,‘眚醔肆赦’;[二]周公作戒,‘勿误庶狱’;
[三]伯夷之(zhi)典,‘惟敬五刑,以(yi)成三德’。[四]由此言(yan)之(zhi),圣贤(xian)之(zhi)政(zheng),以(yi)刑罚为(wei)首。往者(zhe)断狱(yu)(yu)严明所以(yi)威惩奸慝(ni),奸慝(ni)既平(ping),必(bi)宜济之(zhi)以(yi)宽。[五]陛(bi)下即位,率由此义,数诏(zhao)髃僚弘崇(chong)晏晏。[六]而有司执事,未悉奉(feng)承,典刑用法(fa),犹尚(shang)深刻。断狱(yu)(yu)者(zhe)急(ji)(ji)于(yu)篣格(ge)酷烈之(zhi)痛(tong)[七]执宪者(zhe)烦于(yu)诋欺(qi)放滥之(zhi)文,或因公行私,逞(cheng)纵威福(fu)。夫(fu)为(wei)政(zheng)犹张琴瑟(se),大弦(xian)急(ji)(ji)者(zhe)小弦(xian)绝。故子贡非臧孙之(zhi)猛法(fa),而美郑乔之(zhi)仁政(zheng)。[八]诗云(yun):‘不刚不柔,布(bu)政(zheng)优(you)优(you)。’[九]方(fang)今圣德充(chong)塞(sai),假于(yu)上下,[一0]宜隆(long)先王之(zhi)道,荡涤烦苛之(zhi)法(fa)。轻(qing)薄棰楚(chu)以(yi)济髃生;全(quan)广至德以(yi)奉(feng)天心。”帝敬纳(na)宠言(yan),每事务于(yu)宽厚。其后遂诏(zhao)有司,绝钻钻诸惨(can)酷之(zhi)科[一一]解(jie)妖恶之(zhi)禁(jin),除文致(zhi)之(zhi)请谳(yan)五十(shi)余事,定着于(yu)令。[一二]是(shi)后人(ren)俗和平(ping),屡有嘉瑞。

注[一]事见左传蔡大夫声子辞。

注[二]尚书舜典之辞也。眚,过也。醔,害也。肆,缓也。言过误有害,当缓赦也。

注[三]尚书立政之辞也。言文子文孙,从今以往,惟以正道理觽狱勿误也。

注[四]三德,刚、柔、正直。尚书吕刑曰:“伯夷降典,折民惟刑,惟敬五刑,以成三德。”

注[五]济,益也。

注[六]晏晏,温和也。尚书考灵耀曰:“尧聪明文塞晏晏。”

注[七]篣即榜也,古字通用。声类曰:“笞也。”说文曰:“格,击也。”

注[八]臧孙,鲁大夫,行猛政。子贡非之曰:“夫政犹张琴瑟也,大弦急则小弦绝矣。故曰:‘罚得则奸邪止,赏得则下欢悦。’子之贼心见矣。独不闻子产之相郑乎?推贤举能抑恶扬善,有大略者不问其短,有厚德者不非小疵,家给人足,囹圄空虚。

子产卒,国人皆叩心流涕,三月不闻竽琴之音。其生也见爱,死也可悲。故曰;‘德莫大于仁祸莫大于刻。’今子病而人贺,子愈而人相惧,曰:‘嗟乎!何命之不善,臧
孙子又不死?’”臧孙臱而避位,终身不出。见新序。

注[九]优优,和也。

注[一0]假,至也,音格。上下,天地也。

注[一一]苍颉篇曰:“钻,持也。”说文曰:“钻,铁□也。”其炎反。□音陟叶反。钻,膑刑,谓钻去其髌骨也。钻音作唤反。

注[一二]文致谓前人无罪,文饰致于法中也。

汉旧事断狱报重,常尽三冬之月,[一]是时帝始改用冬初十月而已。元和二年,旱,长水校尉贾宗等上言,以为断狱不尽三冬,故阴气微弱,阳气发泄,招致醔旱,事在于此。帝以其言下公卿议,宠奏曰:“夫冬至之节,阳气始萌,故十一月有兰、射干、芸、荔之应。[二]时令曰:‘诸生荡,安形体。’[三]天以为正,周以为春。[四]十二月阳气上通雉雊鸡乳,地以为正,殷以为春。[五]十三月阳气已至,天地已交,万物皆出,蛰虫始振,人以为正,夏以为春。[六]三微成着,以通三统。

[七]周以天元,殷以地元,夏以人元。若以此时行刑,则殷、周岁首皆当流血,不合人心不稽天意。月令曰:‘孟冬之月,趣狱刑,无留罪。’[八]明大刑毕在立冬也。

又:‘*(孟)**[仲(zhong)]*冬之(zhi)(zhi)月,身欲宁,事欲静。’[九(jiu)]若以(yi)(yi)(yi)降威怒,不可(ke)(ke)谓宁;若以(yi)(yi)(yi)行大(da)刑不可(ke)(ke)谓静。议者咸曰:‘旱之(zhi)(zhi)所(suo)由,咎在(zai)改(gai)(gai)律。’臣以(yi)(yi)(yi)为殷、周断狱不以(yi)(yi)(yi)三微(wei),而化致康平,无(wu)有(you)(you)(you)灾(zai)害。自元和(he)以(yi)(yi)(yi)前(qian),皆(jie)用三冬,而水旱之(zhi)(zhi)异,往(wang)往(wang)为患。由此言之(zhi)(zhi),灾(zai)害自为它应,不以(yi)(yi)(yi)改(gai)(gai)律。秦为虐政,四时(shi)行刑,圣汉初兴(xing),改(gai)(gai)从简易。萧(xiao)何草律,季秋论(lun)囚(qiu)俱避立春之(zhi)(zhi)月,[一0]而不计天地之(zhi)(zhi)正,二王之(zhi)(zhi)春,实颇(po)有(you)(you)(you)违。[一一]陛(bi)下探幽(you)析(xi)微(wei)允(yun)执其中,[一二]革百载之(zhi)(zhi)失,建永年(nian)之(zhi)(zhi)功,[一三]上(shang)有(you)(you)(you)迎(ying)承之(zhi)(zhi)敬,下有(you)(you)(you)奉微(wei)之(zhi)(zhi)惠,[一四]稽春秋之(zhi)(zhi)文当月令之(zhi)(zhi)意,[一五]圣功美业,不宜中疑。”书(shu)奏,帝纳之(zhi)(zhi)。遂不复改(gai)(gai)。

注[一]报,论也。重,死刑也。

注[二]易通卦验曰:“十一月广莫风至,则兰、夜干生。”月令:“仲冬日短至,阴阳争,诸生荡,芸始生,荔挺出。”射音夜,即今之乌扇也。芸,香草。荔,马薤。

注[三]时令,月令也。荡,动也。仲冬一阳爻生,草木皆欲萌动也。礼记月令“仲冬诸生荡君子斋戒,安形性”也。

注[四]正,春,皆始也。十一月万物微而未着,天以为正,而周以为岁首。

注[五]十二月二阳爻生,鴈北乡,阳气上通,诸生皆动,始萌牙,地以为正,殷以为岁首也。月令“季冬,雉雊鸡乳”也。

注[六]十三月今正月也,天子迎春东郊,阴阳交合,万物皆出于地,人始初见,故
曰“人以为正,夏以为岁首”也。月令“孟春天气下降,地气上腾,天地和同,草木萌动东风解冻,蛰虫始振”也。

注[七]统者,统一岁之事。王者三正递用,周环无穷,故曰通三统。三礼义宗曰:“三微,三正也。言十一月阳气始施,万物动于黄泉之下,微而未着,其色皆赤,赤者阳气。故周以天正为岁,色尚赤,夜半为朔。十二月万物始牙,色白,白者阴气。故殷以地正为岁色尚白,鸡鸣为朔。十三月万物始达,其色皆黑,人得加功以展其业。夏以人正为岁色尚黑,平旦为朔。故曰三微。王者奉而成之,各法其一以改正朔也。”

易干凿度曰:“三微而成着,三着而体成。”

当此之时,天地交,万物通也。

注[八]臣贤案:月令及淮南子皆言季秋趣狱刑,无留罪,今言孟冬,未详其故。

注[九]月令“仲冬,君子斋戒,身欲宁,事欲静,以待阴阳之所定”也。

注[一0]草谓创造之也。论,决也。

注[一一]言萧何不论天地之正及殷、周之春,实乖正道。

注[一二]允,信也。中,正也。言信执中正之道。语见尚书。

注[一三]尚书曰:“立功立事,可以永年。”

注[一四]三正之月,不用断狱,敬承天意,奉顺三微也。

注[一五]春秋于春每月书王,所以通三统也。何休注云:“二月三月皆有王者,二月殷正月三月夏正月也。”

垄性周密(mi),常(chang)称人(ren)臣(chen)之(zhi)义(yi),苦不畏(wei)慎。自在(zai)枢机,谢遣门(men)人(ren),拒绝(jue)知友,唯在(zai)公家而(er)已。朝(chao)廷器之(zhi)。[一]

注[一]器,重也。

皇后弟(di)侍(shi)中窦(dou)宪,[一]荐(jian)真定令张林(lin)为尚书,帝(di)以问垄(long),垄(long)对“林(lin)虽有(you)(you)才能,而素(su)行(xing)贪浊”,宪以此深(shen)(shen)恨垄(long)。林(lin)卒被用(yong),而以臧(zang)污(wu)抵(di)罪(zui)。及帝(di)崩,宪等秉权,常衔宠(chong)(chong),乃白太(tai)后令典丧事,欲因过中之(zhi)。黄门侍(shi)郎鲍德素(su)敬宠(chong)(chong),说宪弟(di)夏(xia)阳侯绬曰:“陈(chen)宠(chong)(chong)奉事先帝(di)深(shen)(shen)见纳任,故(gu)久留(liu)台阁,赏(shang)赐有(you)(you)殊。今(jin)不蒙忠(zhong)能之(zhi)赏(shang),而计几(ji)微之(zhi)故(gu),[二]诚伤辅政容贷之(zhi)德。”绬亦好士,深(shen)(shen)然之(zhi)。故(gu)得出为太(tai)山太(tai)守。

注[一]臣贤案:窦后纪及宪传并云宪窦后兄,今诸本皆言弟,盖误也。

注[二]几微言微细也。

后转广汉太守。西州豪右并兼,吏多奸贪,诉讼日百数。宠到,显用良吏王涣、镡显等以为腹心,[一]讼者日减,郡中清肃。先是*(洛)**[雒]*县城南,[二]每阴雨,常有哭声闻于府中,积数十年。宠闻而疑其故,使吏案行。还言:“世衰乱时此下多死亡者,而骸骨不得葬,傥在于是?”宠怆然矜叹,即□县尽收敛葬之。

自是哭声遂绝。

注[一]镡音徒南反。

注[二]*(洛)**[雒]*,县名,故城在今益州雒县南也。

及窦宪为大将军征(zheng)匈奴,公卿以下及郡国无不遣吏子弟奉献遗(yi)者,而(er)宠与中(zhong)山相汝南张(zhang)郴、[一]东平相应顺[二]守正不阿。后和帝(di)闻(wen)之,擢(zhuo)宠为大司(si)农,郴太仆(pu),顺左(zuo)冯翊。

注[一]光武子中山王焉相也。

注[二]东平王苍孙敞之相也。

永元六年,宠代郭躬为廷尉。性仁矜。及为理官,数议疑狱,常亲自为奏,每附经典务从宽恕,帝辄从之,济活着甚觽。其深文刻敝,于此少衰。宠又钩校律令条法,溢于甫刑者除之。[一]曰:“臣闻礼经三百,威仪三千,[二]故甫刑大辟二百,五刑之属三千。礼之所去,刑之所取,[三]失礼则入刑,相为表里者也。今律令死刑六百一十,耐罪千六百九十八,[四]赎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,溢于甫刑者千九百八十九,其四百一十大辟千五百耐罪,七十九赎罪。

春秋保(bao)干(gan)图(tu)曰:‘王(wang)者三(san)百(bai)年一(yi)蠲法。’汉(han)兴以(yi)来(lai),三(san)百(bai)二(er)年,宪令(ling)稍增,科条无(wu)限。又律有三(san)家,其(qi)说(shuo)各异。宜(yi)令(ling)三(san)公、廷尉平定(ding)律令(ling),应(ying)经合义者,可使大辟二(er)百(bai),而(er)耐罪、赎罪二(er)千八百(bai),并为三(san)千,悉删(shan)除(chu)其(qi)余令(ling),与(yu)礼相应(ying),以(yi)易万(wan)人视听,以(yi)致(zhi)刑措之(zhi)美传之(zhi)无(wu)穷。”未(wei)及(ji)施行,会坐诏(zhao)狱吏与(yu)囚交通抵罪。诏(zhao)特免刑,拜为尚书。迁大鸿胪。

注[一]钩犹动也。前书曰:“钩校得其奸贼。”钩音工候反。溢,出也。孔安国注尚书曰:“吕侯后为甫侯,故或称甫刑也。”

注[二]礼记曰:“礼经三百,曲礼三千。”郑玄注云:“礼篇多亡,本数未闻,其中事仪有三千也。”

注[三]去礼之人,刑以加之,故曰取也。

注[四]耐者,轻刑之名也。

宠历二郡三卿,所在有夡,见称当时。十六年,代徐防为司空。宠虽传法律,而兼通经书奏议温粹,号为任职相。在位三年薨。以太常南阳尹勤代为司空。

勤字叔梁,笃性好学,屏居人外,荆棘生门,时人重其节。后以定策立安帝,封福亭侯五百户。永初元年,以雨水伤稼,策免就国。病卒,无子,国除。

垄子忠。

忠字伯始,永始中辟司徒府,三迁廷尉正,[一]以才能有声称。司徒刘恺举忠明习法律宜备机密,于是擢拜尚书,使居三公曹。[二]忠自以世典刑法,用心务在宽详。

初,父宠在廷尉,上除汉法溢于甫刑者,未施行,[三]及宠免后遂寝。而苛法稍繁,人不堪之。忠略依宠意,奏上二十三条,为决事比,[四]以省请谳之敝。又上除蚕室刑;
[五]
  解臧吏三世禁锢;狂易杀人,得减重论;[六]母子兄弟相代死,听,赦所代者。

事皆施行。

注[一]正,廷尉属官也,秩千石也。

注[二]成帝置五尚书,三公曹尚书主知断狱也。

注[三]上音时掌反。

注[四]比,例也,必寐反。

注[五]蚕室,宫刑名也,或云犗刑也。音奇败反。作窨室畜火如蚕室。说文曰:“犗,騬牛也。”騬音缯。汉旧仪注曰“少府若卢狱有蚕室”也。

注[六]狂易谓狂而易性也。

及邓太后崩,安帝始亲朝事。忠以为临政之初,宜微聘贤才,以宣助风化,数上荐隐逸及直道之士冯良、周燮、杜根、成翊世之徒。于是公车礼聘良、燮等。

后连有灾异,诏举有道,公卿百僚各上封事。忠以诏书既开谏争,虑言事者必多激切或致不能容,乃上疏豫通广帝意。曰:“臣闻仁君广山薮之大,纳切直之谋;[一]忠臣尽謇谔之节不畏逆耳之害。[二]是以高祖舍周昌桀纣之譬,[三]孝文嘉爰盎人豕之讥,[四]武帝纳东方朔宣室之正,[五]元帝容薛广德自刎之切。

[六]昔晋平公问于叔向曰:‘国家之患孰为大?’对曰:‘大臣重禄不极谏,小臣畏罪不敢言下情不上通,此患之大者。’公曰:‘善。’于是下令曰:‘吾欲进善,有谒而不通者,罪至死。’[七]今明诏崇高宗之德,[八]推宋景之诚,[九]引咎克躬,谘访髃吏。言事者见杜根、成翊世等新蒙表录,显列二台,[一0]必承风响应争为切直。若嘉谋异策,宜辄纳用。如其管穴,妄有讥刺,[一一]虽苦口逆耳,不得事实,且优游宽容,以示圣朝无讳之美。若有道之士,对问高者,宜垂省览,特迁一等以广直言之路。”书御,有诏拜有道高第士沛国施延为侍中,延后位至太尉。

[一二]

注[一]左氏传曰:“川泽纳污,山薮藏疾,瑾瑜匿瑕,国君含垢,天之道也。”

注[二]史记曰,赵简子有臣周舍好直谏。周舍死,简子曰:“吾闻千羊之皮,不如一狐之腋;觽人之唯唯,不如周舍之谔谔。”家语孔子曰“忠言逆耳而利于行”也。

注[三]周昌为御史大夫,尝燕入奏事,高帝方拥戚姬,昌走出,高帝逐得,骑昌项问曰:“我何如主也?”昌仰曰:“陛下桀纣之主也。”上笑,不之罪也。

注[四]文帝幸慎夫人,常与皇后同坐。后幸上林,慎夫人从,盎为中郎将,漤慎夫人坐。慎夫人怒,不坐,帝亦起。盎前说曰:“陛下为慎夫人,适所以祸之也。独不见
人豕乎?”上大悦。人豕,解见皇后纪也。

注[五]武帝为馆陶公主私人董偃置酒宣室,东方朔为太中大夫,谏曰:“不可。

夫宣室者,先帝之正处也,非法度之正不得入焉。”上曰:“善。”更置酒北宫也。

注[六]元帝酎祭宗庙,出便门,欲御楼船。御史大夫薛广德当车免冠谏曰:“宜从桥。”诏曰:“大夫冠。”广德曰:“陛下不听臣,臣自刎,以血污车轮。”帝乃从桥。

注[七]此已上皆见新序。

注[八]高宗,殷王武丁也。有雉登鼎耳而雊,惧而修德,位以永年。

注[九]史记曰,宋景公时荧惑守心星,太史子韦请移之大臣、国人与岁,公皆不听,天感其诚,荧惑为之退三舍也。

注[一0]谓杜根为侍御史,成翊世为尚书郎也。

注[一一]管穴言小也。史记扁鹊曰:“若以管窥天,以隙视文。”隙即穴也。

注[一二]谢承书曰:“延字君子,蕲县人也。少为诸生,明于五经,星官风角,靡有不综。家贫母老,周流佣赁。常避地于庐江临湖县种瓜,后到吴郡海盐,取卒月直,赁作半路亭父以养其母。是时吴会未分,山阴冯敷为督邮,到县,延持鮾往,敷知其贤者下车谢,使入亭,请与饮食,脱衣与之,饷饯不受。

顺帝征拜太尉,年七十六薨。”

常侍(shi)江京、李闰(run)等皆为(wei)列侯,共秉(bing)权任(ren)。帝又爱信(xin)阿母王圣,封为(wei)野王君。忠内怀惧懑(men)而(er)未敢陈谏乃作搢绅先生论以讽(feng),文多故不载。[一(yi)]

注[一]搢,插也。绅,大带也。

自帝即位以后,频遭元二之□,[一]百姓流亡,盗贼并起,郡县更相饰匿,莫肯纠发。[二]忠独以为忧,上疏曰:“臣闻轻者重之端,小者大之源,故堤溃蚁孔,气泄针芒。[三]是以明者慎微,智者识几。书曰:‘小不可不杀。’[四]诗云:‘无纵诡随,以谨无良。’[五]盖所以崇本绝末,钩深之虑也。臣窃见元年以来,盗贼连发,攻亭劫掠多所伤杀。夫穿窬不禁,则致强盗;[六]强盗不断,则为攻盗;攻盗成髃,必生大奸。故亡逃之科,宪令所急,至于通行饮食,罪致大辟。[七]而顷者以来,莫以为忧。

州郡督录怠慢,长吏防御不肃,皆欲采获虚名,讳以盗贼为负。虽有发觉,不务清澄。

至有逞威滥怒,无辜僵仆。或有局蹐比伍,转相赋敛。[八]或随吏追赴,周章道路。

是以盗发之家,不敢申告,邻舍比里,共相压迮,[九]或出私财,以偿所亡。

其大章着不可掩者,乃肯发露。陵迟之渐,遂且成俗。寇攘诛咎,皆由于此。[一0]

前年勃海张伯路,可为至戒。覆车之轨,其夡不远。盖失之末流,求之本源。

宜悫增旧科,以防来事。自今强盗为上官若它郡县所悫觉,一发,部吏皆正法,[一一]尉贬秩一等,令长三月奉赎罪;二发,尉免官,令长贬秩一等;三发以上,令长免官。便可撰立科条,处为诏文,切□刺史,严加悫罚。冀以猛济宽,惊惧奸慝。顷季夏大暑而消息不协,[一二]寒气错时,水涌为变。天之降异,必有其故。所举有道之士可策问国典所务,王事过差,令处暖气不效之意。

庶(shu)有谠言,以承天诫。”

注[一]元二,解见邓骘传。

注[二]更相文饰,隐匿盗贼也。

注[三]韩子曰:“千丈之堤,以蝼蚁之穴而溃。”黄帝素问曰:“针头如芒,气出如筐”也。

注[四]尚书康诰曰:“有厥罪,小乃不可不杀。”

注[五]诗大雅也。言诡诳委随之人不可纵,宜即罪之,用谨□不善之人也。

注[六]论语孔子曰:“色厉而内荏,其犹穿窬之盗乎?”

注[七]通行饮食,犹今律云过致资给,与同罪也。饮音荫。食音寺。

注[八]说文曰:“蹐,小步也。”言局身小步,畏吏之甚也。

注[九]迮,迫也。

注[一0]寇,盗;攘,窃也。尚书曰“无敢寇攘”也。

注[一一]上官谓郡府也。若,及也。部吏谓督邮﹑游徼也。正法,依法也。

注[一二]前书音义曰:“息卦曰太阳,消卦曰太阴,其余杂卦曰少阴﹑少阳”也。

元初三年有诏,大臣得行三年丧,服阕还职。忠因此上言:“孝宣皇帝旧令,人从军屯及给事县官者大父母死未满三月,皆勿徭,令得葬送。请依此制。”

太后从之。至建光中,尚书令祝讽﹑[一]尚书孟布等奏,以为“孝文皇帝定约礼之制[二]光武皇帝绝告宁之典,[三]贻则万世,诚不可改。宜复建武故事”。

忠上疏曰:“臣闻之孝经,始于爱亲,终于哀戚。上自天子,下至庶人,尊卑贵贱,其义一也。夫父母于子,同气异息,一体而分,三年乃免于怀抱。先圣缘人情而着其节,制服二十五月,是以春秋臣有大丧,君三年不呼其门,闵子虽要绖服事,以赴公难,退而致位以究私恩,故称‘君使之非也,臣行之礼也’。

[四]周室陵彁,礼制不序,蓼莪之人作诗自伤曰:‘瓶之罊矣,惟罍之耻。’[五]言己不得终竟子道者,亦上之耻也。高祖受命,萧何创制,大臣有宁告之科,合于致忧之义。[六]建武之初,新承大乱,凡诸国政,多趣简易,大臣既不得告宁,而髃司营禄念私鲜循三年之丧,以报顾复之恩者。礼义之方,实为雕损。大汉之兴,虽承衰敝而先王之制,稍以施行。故藉田之耕,起于孝文;[七]孝廉之贡,发于孝武;[八]郊祀之礼,定于元﹑成;[九]三雍之序,备于显宗;[一0]大臣终丧,成乎陛下。

[一(yi)一(yi)]圣功(gong)美业,靡(mi)以尚兹。孟(meng)子(zi)有言:‘老吾老以及人之(zhi)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(zhi)幼,天下可(ke)运于(yu)(yu)掌(zhang)。’[一(yi)二]臣愿陛(bi)下登高(gao)北望,以甘陵之(zhi)思,揆度臣子(zi)之(zhi)心,则(ze)海(hai)内(nei)咸得其所(suo)。”[一(yi)三]宦竖(shu)不(bu)便之(zhi),竟(jing)寝忠(zhong)奏(zou)而从(cong)讽﹑布议(yi),遂着于(yu)(yu)令。

注[一]“祝”或作“祋”。

注[二]约,俭也。孝文帝崩,遗诏薄葬,以日易月,凡三十六日释服,后以为故事。

注[三]前书音义曰:“告宁,休谒之名。吉曰告,凶曰宁。古者名吏休假曰告,吏
二千石有予告﹑赐告。予告,在官有功,法所当得也。赐告,病三月当免,天子优赐其告使带印绶,将官属归家养疾也。”

注[四]自此已上至“臣有大丧”,并公羊传之文也。闵子骞,孔子弟子也,遭丧,君使之从军,骞乃要绖而服,以从军役,事了退家,致位丧次,极尽私恩。故君使之虽非臣从君命有礼也。

注[五]小雅蓼莪之诗也。蓼蓼,长大蝄也。莪,萝也。言孝子忧思,中心不精,不识莪萝误以为蒿也。其诗曰:“蓼蓼者莪,匪莪伊蒿。哀哀父母,生我劬劳。

瓶之罄矣,惟罍之耻。”注云:“瓶小而罍大也。罄,尽也。瓶小而尽,罍大而盈。

言为罍耻者,刺幽王不使富分贫,觽恤寡也。”

注[六]论语曾子曰:“吾闻夫子,人未有自致者也,必也亲丧乎!”

注[七]文帝二年,诏曰“农,天下之本也,其开藉田”也。

注[八]武帝元光元年,初令郡国举孝廉。

注[九]元帝﹑成帝时,匡衡﹑韦玄成定迭毁郊祀之礼也。

注[一0]三雍,明堂﹑辟雍﹑灵台也。雍,和也。解具明纪也。

注[一一]谓安帝诏大臣得行三年丧也。

注[一二]言敬吾老亦敬人之老,爱吾幼亦爱人之幼,有敬爱之心,则天下归顺之也。

运掌言易也。

注[一三]甘陵,安帝母陵。陵在清河,故言北望也。

忠以久次,转为仆射。时帝数遣黄门常侍及中使伯荣往来甘陵,[一]而伯荣负宠骄蹇所经郡国莫不迎为礼谒。又霖雨积时,河水涌溢,百姓骚动。忠上疏曰:“臣闻位非其人则庶事不□;庶事不□,则政有得失;政有得失,则感动阴阳,妖变为应。陛下每引灾自厚不责臣司,臣司狃恩,莫以为负。[二]故天心未得,隔并屡臻,[三]青
﹑冀之(zhi)(zhi)域淫(yin)雨(yu)(yu)漏河,[四(si)]徐(xu)﹑岱之(zhi)(zhi)滨海水盆(pen)溢,兖﹑豫蝗蝝滋(zi)生,[五(wu)(wu)]荆﹑杨(yang)稻收俭薄,并凉(liang)二(er)州羌戎叛戾(li)。加(jia)以百(bai)姓不(bu)足,府帑虚匮,自西徂东,杼柚将空。[六(liu)]臣(chen)(chen)闻洪范五(wu)(wu)事(shi)一(yi)(yi)(yi)(yi)曰貌,貌以恭,恭作肃,貌伤则(ze)狂,而(er)致常雨(yu)(yu)。[七]春秋大水,皆为(wei)君上威仪不(bu)穆临騳(du)不(bu)严,臣(chen)(chen)下(xia)轻慢,贵幸(xing)擅权,阴气盛(sheng)强,阳不(bu)能禁,故为(wei)淫(yin)雨(yu)(yu)。陛下(xia)以不(bu)得亲奉孝(xiao)德(de)皇园庙[八(ba)]比遣中使致敬甘(gan)陵,朱(zhu)轩軿(ping)马,相(xiang)望道路,可谓孝(xiao)至(zhi)矣。[九]然臣(chen)(chen)窃闻使者所过威权翕(xi)赫,震动(dong)郡(jun)县,王(wang)侯(hou)二(er)千(qian)石(shi)至(zhi)为(wei)伯(bo)荣(rong)独拜车(che)下(xia),仪体上僭,侔(mou)于(yu)(yu)人(ren)主。长吏惶怖谴(qian)责,或邪谄自媚,发(fa)(fa)人(ren)修(xiu)道,缮理亭传,多设(she)储跱,征(zheng)役(yi)无度,[一(yi)(yi)(yi)(yi)0]老弱相(xiang)随动(dong)有(you)万计,赂遗仆从,人(ren)数百(bai)匹,顿(dun)踣呼(hu)嗟,莫不(bu)叩心。河闲托(tuo)(tuo)叔父(fu)之(zhi)(zhi)属,[一(yi)(yi)(yi)(yi)一(yi)(yi)(yi)(yi)]清河有(you)陵庙之(zhi)(zhi)尊,[一(yi)(yi)(yi)(yi)二(er)]及剖(pou)符大臣(chen)(chen),皆猥(wei)为(wei)伯(bo)荣(rong)屈节(jie)车(che)下(xia)。陛下(xia)不(bu)问,必以陛下(xia)欲其(qi)然也。伯(bo)荣(rong)之(zhi)(zhi)威重于(yu)(yu)陛下(xia),陛下(xia)之(zhi)(zhi)柄在于(yu)(yu)臣(chen)(chen)妾。水灾之(zhi)(zhi)发(fa)(fa),必起于(yu)(yu)此。昔韩嫣(yan)托(tuo)(tuo)副(fu)车(che)之(zhi)(zhi)乘受驰(chi)视(shi)之(zhi)(zhi)使;江都误为(wei)一(yi)(yi)(yi)(yi)拜,而(er)嫣(yan)受欧刀之(zhi)(zhi)诛。[一(yi)(yi)(yi)(yi)三]臣(chen)(chen)愿(yuan)明(ming)主严天元之(zhi)(zhi)尊,正干(gan)(gan)刚之(zhi)(zhi)位,[一(yi)(yi)(yi)(yi)四(si)]职事(shi)巨细(xi),皆任贤能,不(bu)宜复令女(nv)使干(gan)(gan)错万机(ji)。重察左右(you),得无石(shi)显泄(xie)漏之(zhi)(zhi)奸;[一(yi)(yi)(yi)(yi)五(wu)(wu)]尚书(shu)纳言,得无赵昌谮崇之(zhi)(zhi)诈(zha);[一(yi)(yi)(yi)(yi)六(liu)]公卿大臣(chen)(chen)得无朱(zhu)博阿傅之(zhi)(zhi)援(yuan);[一(yi)(yi)(yi)(yi)七]外属近戚,得无王(wang)凤害(hai)商之(zhi)(zhi)谋。[一(yi)(yi)(yi)(yi)八(ba)]若(ruo)国政一(yi)(yi)(yi)(yi)由帝命王(wang)事(shi)每决于(yu)(yu)己,则(ze)下(xia)不(bu)得偪上,臣(chen)(chen)不(bu)得干(gan)(gan)君,常雨(yu)(yu)大水必当(dang)霁止(zhi),[一(yi)(yi)(yi)(yi)九]四(si)方觽(xi)异不(bu)能为(wei)害(hai)。”书(shu)奏不(bu)省。

注[一]伯荣,帝乳母王圣女也。

注[二]狃音女九反。诗曰:“将叔无狃。”注云:“狃,习也。”言屡被恩贷,不以灾变为忧负也。

注[三]隔并谓水旱不节也。尚书曰:“一极备凶,一极亡凶。”并音必姓反。

注[四]漏,溢也。

注[五]蝝,螽子也。

注[六]杼柚谓机也。小雅大东诗曰“小东大东,杼柚其空”也。

注[七]洪范五行传辞。

注[八]孝德皇,安帝父清河王庆也。

注[九]朱轩车,使者所乘。軿,并也。

注[一0]储,积也。跱,具也。

注[一一]河闲王开,安帝叔也。

注[一二]清河王延平也。陵庙所在,故曰尊。

注[一三]韩嫣,弓高侯之孙也。得幸于武帝。武帝猎上林中,先使嫣乘副车从数十百骑驰视兽江都王望见以为天子,伏谒道傍。嫣驱不见,王怒,为皇太后泣言,太后衔之。后嫣出入永巷以奸闻,太后赐嫣死也。

注[一四]天元犹干元也。易曰“大哉干元”也。

注[一五]石显字君房,少时坐法腐刑,为中书令,元帝委以政事,公卿畏之,重足一夡。显恐天子一旦纳用左右闲己,乃取一言为验。上尝使至诸宫征发,先白上,恐漏尽宫门闭请诏开门,上许之。显故投夜还,召开宫门,后果有上书告显矫诏开宫门,天子闻之笑。显泣曰:“陛下过私小臣,属任以事,髃下无不嫉□欲陷害者,唯明主能知之。”上以为然而怜之。

注[一六]郑崇,哀帝时为尚书仆射,数谏争,帝不许。尚书令赵昌佞谄,因奏崇与宗族通疑有奸。上怒,下崇狱,死狱中也。

注[一七]哀帝时博为丞相,承傅太后指,奏免大司马傅喜,哀帝怒,下博狱,自杀也。

注[一八]成帝舅王凤为大将军,专权骄僭,王商为丞相,论议不能平,凤*(凤)*阴求商短使人上书告商闺门内事,商坐免。王商,宣帝舅乐昌侯王武之子,非成帝舅成都侯也。

注[一九]霁亦止也。

时三府任轻,机事专委尚书,而醔眚变咎,辄切免公台。[一]忠以为非国旧体,上疏谏曰:“臣闻‘君使臣以礼,臣事君以忠’。[二]故三公称曰頉宰,王者待以殊敬,在舆为下,御坐为起,[三]入则参对而议政事,出则监察而董是非。[四]汉典旧事,丞相所请,靡有不听。今之三公,虽当其名而无其实,选举诛赏,一由尚书尚书见任,重于三公,陵彁以来,其渐久矣。臣忠心常独不安,是故临事战惧,不敢穴见有所兴造,[五]又不希意同僚,以谬平典,而谤讟日闻,罪足万死。近以地震策免司空陈曪[六]今者醔异,复欲切让三公。昔孝成皇帝以妖星守心,移咎丞相,使贲丽纳说方进方进自引,卒不蒙上天之福,[七]
  徒乖(guai)宋景(jing)之(zhi)诚。[八(ba)]故知(zhi)是非(fei)之(zhi)分,较然有(you)(you)归矣。又尚(shang)书(shu)决事,多违(wei)故典,罪法无例诋欺为先,文(wen)惨言(yan)丑,有(you)(you)乖(guai)章宪。宜责求其意(yi),割(ge)而勿听。上顺国(guo)典,下防威福(fu),置方员(yuan)于规(gui)矩,审(shen)轻重于衡石,[九]诚国(guo)家(jia)之(zhi)典,万世之(zhi)法也。”

注[一]切,责也。

注[二]论语孔子对鲁定公之辞也。

注[三]汉旧仪云:“皇帝见丞相起,谒者赞称曰‘皇帝为丞相起立’,乃坐。皇帝在道丞相迎,谒者赞称曰‘皇帝为丞相下舆立’,乃升车。”

注[四]董,督也。

注[五]穴见言不广也。

注[六]曪字伯仁,庐江人也。

注[七]成帝时,荧惑守心,议郎李寻奏记丞相翟方进曰:“唯君侯尽节转凶。”

方进忧,不知所出。有郎贲丽善为星,言大臣宜当之。上乃召见方进,赐养牛、上尊酒令审处焉。方进即日自杀。贲音肥。

注[八]解见前文。言景公有醔,身自引咎,成帝不然,故曰徒也。

注[九]衡,秤衡也。三十斤为钧,四钧为石也。

忠意常在曪崇大臣,待下以礼。其九卿有疾,使者临问,加赐钱布,皆忠所建奏。

顷之,迁尚书令。延光三年,拜司隶校尉。纠正中官外戚宾客,近幸惮之,不欲忠在内。

明年,出为江夏太守,复留拜尚书令,会疾卒。

初,太尉张禹﹑司徒徐防欲与忠父宠共奏追封和熹皇后父护羌校尉邓训,宠以先世无奏请故事争之连日不能夺,乃从二府议。及训追加封谥,禹﹑防复约宠俱遣子奉礼于虎贲中郎将邓骘宠不从,骘心不平之,故忠不得志于邓氏。

及骘等败,觽庶多怨之,而忠数上疏陷成其恶,遂诋劾大司农朱宠。顺帝之为太子废也诸名臣来历﹑祝讽等守阙固争,时忠为尚书令,与诸尚书复共劾奏之。及帝立,司隶校尉虞诩追奏忠等罪过,当世以此讥焉。

论曰:陈公居理官则议狱缓死,相幼主则正不僭宠,可谓有宰相之器矣。忠能承风,亦庶乎明慎用刑而不留狱。然其听狂易杀人,开父子兄弟得相代死,斯大谬矣。是则不善人多幸而善人常代其祸,进退无所措也。

赞(zan)曰(yue):陈﹑郭主刑,人赖其(qi)平。宠矜(jin)枯胔,躬断(duan)以情。忠用详密,损(sun)益有(you)程(cheng)。[一]施于孙子,且(qie)公且(qie)卿。[二]

注[一]程,品式也。谓强盗发,贬黜令长,各有科条,故曰程也。

注(zhu)[二]施,延也。音羊豉反。

校勘记

一五四四页七行大将军行有五部汲本﹑殿本“五”作“伍”。按:五伍通。

一五四六页六行*(医)*巫皆言当族灭据刊误删。

一五四六页七行为法名家按:王先谦谓初学记十二引华峤书云“以法为名家”。

一五四九页九行断狱者急于篣格酷烈之痛按:张森楷校勘记谓今说文木部格下云长木蝄“”,无击义,惟手部挌下云“击也”,与注引说文合,疑此“格”字及注文格“”字并是“挌”字之误。

一五四九页一三行绝钻钻诸惨酷之科按:“钻”原斗“钴”,注同,径改正。

一五五0页一五行文致谓前人无罪文饰致于法中也按:校补引柳从辰说,谓“前”
字疑“其”字之误。

一五五一页六行*(孟)**[仲]*冬之月刊误谓案文并注意,“孟”当作“仲”。今据改。

一五五一页一四行广莫风至则兰夜干生殿本﹑集解本“夜”作“射”。按:校补谓射夜古本通作故注射即音夜。

一五五三页一三行先是*(洛)**[雒]*县城南集解引钱大昕说,谓“洛”当作“雒”,广汉郡治所。今据改。注同。

一五五六页一行奏上二十三条钱大昭谓晋书刑法志引作“三十三”。

一五五八页九行饷饯不受按:王先谦谓“饯”当作“钱”。

一五六0页九行人从军屯刊误谓“屯”当作“役”,说详下。按:校补谓汉时有卒
更﹑践更﹑过更之律,天下人民皆应戍边三日,谓之徭戍。既云“未满三月皆勿徭”,自系言军役,非言军屯,且屯垦者,亦不得归家送葬也。

一五六0页一一行尚书令祝讽殿本此下引刊误谓“案文祝当作役”,宸翰楼覆宋本
东汉书刊误作“案文祝当作祋”。今按:刘攽此条刊误,乃刊上文“人从军屯”之误,原文当作“案文屯当作役”,覆宋本东汉书刊误斗“屯”为“祝”,斗“役”为“祋”,而殿本引刊误则斗“屯”为“祝”,且皆误列于“祝讽”之下,遂扞格不可通矣。又按:“祝讽”来历传﹑邓骘传并作“祋讽”。

一五六五页一行凤*(凤)*阴求商短据汲本﹑殿本删。

一五(wu)六六页(ye)一五(wu)行(xing)觽庶多怨(yuan)之集解引(yin)何焯说(shuo),谓“怨(yuan)”当作“冤”。今按:怨(yuan)冤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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