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阅微草堂笔记·蓄志报复 》“又去余家三四十里”原文及翻译
又去(qu)余家(jia)三(san)四十里(li),有凌(ling)虐其仆夫妇(fu)死而纳其女(nv)者(zhe)。
又,离我家三四十里的地方,有一富户。户主残暴(bao)地凌虐自己的仆人(ren),将仆人(ren)夫(fu)妇(fu)致死以后(hou),霸(ba)占了他(ta)们的女(nv)儿。
女故慧黠(xia),经营其饮食服(fu)用,事(shi)事(shi)当意。
其女一向(xiang)聪明狡(jiao)黠,善(shan)解人意。侍奉户主的饮食(shi)服(fu)用,样样都很称心(xin)。
又凡可博其欢者,冶荡(dang)狎(xia)媟,无所(suo)不至。
而且对户(hu)主温柔体(ti)贴,淫(yin)荡狎昵,打情骂俏。凡能博得他(ta)欢(huan)心的事(shi)情,无所不做(zuo)。
皆窃议(yi)忘其仇。蛊惑既(ji)深,惟其言是听。
人们都背(bei)后议论她(ta)(ta)(ta)忘记了杀父之仇(chou),户主受她(ta)(ta)(ta)迷惑,对(dui)她(ta)(ta)(ta)宠爱日益加深,以致(zhi)达(da)到了只有她(ta)(ta)(ta)的(de)话才肯(ken)听从(cong)的(de)程度(du)。
女始则导之奢华,破其产十之七八(ba)。
此女开始(shi)引导他(ta)追求奢侈豪华,把家产破(po)费了(le)十之七八。
又谗间(jian)其骨肉,使门(men)以(yi)内如(ru)寇仇。
随后(hou)又鼓弄是(shi)非,离间(jian)(jian)骨(gu)肉关系,使一家人(ren)互相之(zhi)间(jian)(jian)成为仇(chou)人(ren)。
继乃时说《水浒传》宋江、柴进等(deng)事,称为英雄,怂恿之交通盗贼。
接着,经常向他讲(jiang)述《水浒传》宋江、柴进(jin)等人物故事,称赞他们(men)是英雄好汉,怂恿他去交结盗贼。
卒以杀人抵法。
这(zhei)位(wei)富户户主最后竟以杀人(ren)偿(chang)命。
抵法(fa)之日,女不哭其夫,而(er)阴携卮(zhi)酒,酬(chou)其父母(mu)墓曰:“父母(mu)恒梦(meng)中魇我,意恨恨似欲击我。今知之否耶?”
行(xing)刑这天(tian),此女没有去哭(ku)她的丈夫,而是暗备酒果,到(dao)父母墓前进行(xing)祭祀(si)时她对着父母坟墓说:“双亲经常托(tuo)梦指(zhi)责我,对我怨恨切(qie)齿(chi),多次要打我。今(jin)天(tian)明白了(le)吗?”
人始知其蓄志报复。
人们(men)这才(cai)知道她原来是为了蓄志报仇。
曰:“此(ci)女(nv)所为,非惟人不测,鬼亦不测也,机深哉!”
说:“这个(ge)女人的行为,非但(dan)人不能测,就(jiu)是鬼也未能窥破,心机真(zhen)深(shen)啊!”
然而不(bu)以(yi)阴险论,《春(chun)秋(qiu)》原心,本不(bu)共戴天者也。
然而,人们(men)并不(bu)认为她阴险(xian),《春秋》主张(zhang):原心(xin)定罪,推究本意(yi),杀父之仇本来(lai)就是不(bu)共戴天(tian)的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