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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秋公羊传注疏·庄公卷八(起十八年,尽二十七年)
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会员上传 请你点此纠错或发表评论

庄公卷(juan)八(起十八年(nian),尽(jin)二十七年(nian))

  十(shi)有(you)八年,春,王三(san)月,日有(you)食之。是后戎犯中国,鲁蔽郑瞻,夫(fu)人如莒(ju),淫泆(yi)不制所(suo)致。

[疏]注“是后戎犯中国”。
  ○解云:即下文“夏,公追戎于济西”是也。
  ○注“鲁蔽郑瞻”。
  ○解云:下文“秋,有蜮”是。
  ○注“夫人”至“所致”。
  ○解云:即下十(shi)九年秋,“夫人(ren)姜氏如(ru)莒(ju)”之(zhi)属(shu)是(shi)也。是(shi)阴胜阳(yang)之(zhi)象,是(shi)以日为之(zhi)食。

夏,公追戎于济西。以兵逐之曰追。
  ○济,子礼反(fan)。此未有言伐(fa)者,其(qi)言追何(he)?据(ju)公追齐师至(zhi)酅,举齐侵也(ye)。

[疏]注“据公”至“侵也”。
  ○解云:即僖二十六年“齐人侵我(wo)西鄙,公追齐师(shi)至(zhi)巂,弗及”是也。

大其为中国追也。以其不限所至,知为中国追也。
  ○为中,于伪反,注及下皆同。

[疏]注“以其”至“追也”。
  ○解云:“公追齐师至巂”,限(xian)其(qi)所至,乃是自为己追,故知如(ru)此。

此未有(you)(you)伐(fa)中国者(zhe),则其言为(wei)中国追(zhui)何(he)?大(da)其未至而豫御之(zhi)也(ye)。其言于济西何(he)?据(ju)公追(zhui)齐师至酅弗及,不言于也(ye)。大(da)之(zhi)也(ye)。大(da)公除害,恩及济西也(ye)。言大(da)者(zhe),当有(you)(you)功赏也(ye)。追(zhui)例时。

[疏]注“言大者”至“赏也”。解云:“公追齐师至巂,弗及”不言于,今言于者,谓公有大功,於王法当赏矣。
  ○注“追例时”。
  ○解云:即(ji)此文(wen)是。而僖(xi)二十(shi)六年“公(gong)追(zhui)齐师”,虽在正(zheng)月己(ji)未下,不蒙日(ri)月。

秋,有蜮。何以书?记异也。蜮之犹言惑也。其毒害伤人,形体不可见,象鲁为郑瞻所惑,其毒害伤人,将以大乱而不能见也。言有者,以有为异也。
  ○蜮,音(yin)或,短狐也;或谓之射工,音(yin)食。

[疏]注“蜮之犹言惑也”。
  ○解云:即《五行志》云“蜮犹惑也”者是。
  ○注“其毒害伤人”。
  ○解云:即《五行志》云“能射人,甚者至死”是也。
  ○注“形体不可见”。
  ○解云:即《草木志》云“在水中射人影即死”是也。
  ○注“言有者,以有为异也”。
  ○解云:谓鲁先无(wu)蜮,今(jin)乃有之。案昭二(er)十五年经书“有鸲(qu)鹆来(lai)(lai)巢”,今(jin)此不(bu)书来(lai)(lai)者,乱气所生,不(bu)从外(wai)来(lai)(lai)故(gu)也。

冬,十月。

十有九年,春,王正(zheng)月(yue)。

夏,四月。

秋,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,遂及齐侯、宋公盟。媵者何?诸侯娶一国,则二国往媵之,以侄娣从。言往媵之者,礼,君不求媵,二国自往媵夫人,所以一夫人之尊。
  ○媵陈,以证(zheng)反,又绳证(zheng)反。娣(di)从,才用反,下(xia)注同。

[疏]“媵者何”。解云:媵是碎事,例不(bu)(bu)见经(jing),今(jin)而书之,故执不(bu)(bu)知(zhi)问(wen)。

侄者何?兄之子也。娣者何?弟也。诸侯壹聘九女,诸侯不再娶。必以侄娣从之者,欲使一人有子,二人喜也。所以防嫉妒,令重继嗣也。因以备尊尊、亲亲也。九者,极阳数也。不再娶者,所以节人情,开媵路。
  ○嫉(ji),音疾,又音自(zi)。

[疏]“侄者何”。
  ○解云:昭穆异等,而与嫡俱行,故执不知问。
  ○“娣者何”。
  ○解云:与侄同伦而在侄下,故执不知问。
  ○“诸侯”至“再娶”。
  ○解云:传言此者,解所以有媵之意。言诸侯娶女非一者,正由不得再娶故也。
  ○注“必以”至“人喜也”。
  ○解云:即《穀梁传》云“一人有子,三人缓带”,范氏云“欲共享其禄”是也。
  ○注“所以防嫉妒”。
  ○解云:谓三人不相疾也。
  ○注“令重继嗣也”。解云:谓三人不相疾,共保其子。
  ○注“因以备”至“亲也”。
  ○解云:谓备侄所以尊尊,备娣所以亲亲。其上尊下亲,皆指嫡也。
  ○注“九者极阳数也”。
  ○解云:谓对一三五七以为极矣也。
  ○注“开媵路”。
  ○解云:谓亦有为嫡之(zhi)望也(ye)。

媵(ying)不(bu)书,此(ci)何以书?据伯姬归(gui)于纪,不(bu)书媵(ying)也(ye)。

[疏]注“据(ju)姬归于纪”者(zhe),解(jie)云(yun):在隐二年冬(dong)。

为其有遂事书。为下有遂事善也,故书所以不当书,以起将有所详录,犹伯姬书媵也。不媵,则当取。得书者张本文。言公子结如陈,遂及齐侯、宋公盟于鄄。
  ○为其,于伪反,注及下注同。

[疏]注“为下有遂事善也”。
  ○解云:即“遂及齐侯、宋公盟”是也。
  ○注“故书所至不当书”。
  ○解云:谓书媵是也。
  ○注“以起将有所详录”。
  ○解云:正欲见盟事之善,合详而录之。
  ○注“犹伯姬书媵也”。
  ○解云:即成八年“卫人来媵”,传曰“媵不书,此何以书?录伯姬也”;九年“晋人来媵”,传曰“媵不书,此何以书?录伯姬也”;十年“齐人来媵”,传云“媵不书,此何以书?录伯姬也。三国来媵,非礼也。曷为皆以录伯姬之辞言之?妇人以众多为侈也”者是也。
  ○注“言公”至“盟于鄄”。
  ○解(jie)云:是(shi)其得书(shu)之文也。

大夫无遂事,此其言遂何?聘礼,大夫受命,不受辞。以外事不素制,不豫设,故云尔。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,则专之可也。先是鄄、幽之会,公比不至,公子结出竟,遭齐、宋欲深谋伐鲁,故专矫君命而与之盟,除国家之难,全百姓之命,故善而详录之。先书地,后书盟者,明出竟乃得专之也。盟不地者,方使上为出竟地,即更出地,嫌上地自为媵出地也。陈称人者,为内书,故略以外国辞言之。此陈侯夫人,言妇者,在涂也。加之者,礼未成也。冬,齐人、宋人、陈人伐我西鄙,而盟不日者,起国家后背结之约,非结不信也。
  ○矫,居表反。难(nan),乃旦反。背,音佩。

[疏]注“先是”至“不至”。
  ○解云:即上十五年“春,齐侯、宋公、陈侯、卫侯、郑伯会于鄄”;十六年冬,“会齐侯、宋公”以下“同盟于幽”是也。正以彼二经皆不言公会,故知鲁侯不至矣。
  ○注“欲深谋伐鲁”。
  ○解云:正以善而详录之,故知欲伐矣。
  ○注“先书地”。
  ○解云:谓书鄄是也。
  ○注“明出竟乃得专之也”。
  ○解云:正以鄄为卫地故也。
  ○注“此陈”至“在涂也”。
  ○解云:即隐二年传云“在涂称妇”是。
  ○注“加之者,礼未成也”。
  ○解云:正以此妇未成为夫人,故加之绝之。若其巳配,礼宜言媵陈夫人,不假言之以绝也。
  ○注“冬齐”至“西鄙”。
  ○解云:即下经也。
  ○注“而盟不”至“不信也”。
  ○解云:以《公羊》之例,不信(xin)者书日,故如此解。

夫人姜氏如莒。

冬(dong),齐人(ren)、宋人(ren)、陈人(ren)伐我(wo)西(xi)鄙。鄙者,边垂之辞(ci),荣见远(yuan)也。

二十(shi)年,春,王二月(yue),夫人姜氏如莒。月(yue)者,再出也。不从(cong)四年巳月(yue)者,异国。

[疏]注“月者,再出也”。
  ○解云:欲对上十九年秋“夫人姜氏如莒”之文也。
  ○注“不从”至“异国”。
  ○解云:即(ji)上四(si)年经(jing)云“春,王二月,夫人姜氏飨齐(qi)侯于祝丘”,彼(bi)注云“月者再出,重也(ye)。三出不(bu)月者,省(sheng)文,从可知(zhi)例”。然则此经(jing)不(bu)从四(si)年之例,而复出月者,正为齐(qi)、莒(ju)异(yi)国,不(bu)得相因故也(ye)。

夏,齐大灾。大灾者何?大瘠也。瘠,病也,齐人语也。以加大,知非火灾也。
  ○大(da)瘠,在(zai)亦反(fan),病(bing)也;本(ben)或作“瘠”,才细反(fan);一(yi)本(ben)作“渍”,才赐反(fan),郑注《曲礼(li)》引此同。

[疏]“大灾者何”。
  ○解云:欲言大疾疫,而经书灾,故执不知问。
  ○注“以加大,知非火灾也”。
  ○解云(yun):正以(yi)(yi)襄三(san)十年(nian)“宋灾(zai)”,昭九(jiu)年(nian)“陈火(huo)(huo)”之属,皆不言(yan)大(da)故也。案襄九(jiu)年(nian)传云(yun)“大(da)者(zhe)曰(yue)灾(zai),小者(zhe)曰(yue)火(huo)(huo)”,注云(yun)“大(da)者(zhe),谓正寝、社(she)稷、宗庙、朝廷(ting)也,下此则小矣(yi)”。然彼是两(liang)火(huo)(huo)自对,故以(yi)(yi)灾(zai)火(huo)(huo)别之。此则非火(huo)(huo),故更言(yan)大(da)耳。

大瘠者何?<疒列>也。<疒列>者,民疾疫也。
  ○<疒列>,力二反,疾疫也。疫,音役。何以书?记灾也。外灾不书,此何以书?及我也。与宋大水同义。<疒列>者,邪乱之气所生,是时鲁任郑瞻,夫人如莒淫泆,齐侯亦淫诸姑姊妹,不嫁者七人。
  ○邪(xie),似嗟(jie)反。

[疏]注“与宋大水同义”。
  ○解云:即上十一年“宋大水”,传云“何以书?记灾也。外灾不书,此何以书?及我也”,注云“时鲁亦有水灾,书鲁则宋灾不见,两举则烦文不省,故诡例书外以见内也”是也。
  ○注“齐侯”至“七人”。
  ○解云:《晏子(zi)(zi)春秋》文。案彼(bi)齐景(jing)公问於晏子(zi)(zi)曰:“吾先君桓(huan)公,淫(yin)女公子(zi)(zi),不(bu)嫁(jia)者九人,而(er)得(de)为(wei)贤君何?”又此(ci)(ci)解言七人者,彼(bi)此(ci)(ci)其有误矣。然则襄公霸诸侯,唯淫(yin)妹而(er)已,齐人犹作“南(nan)山崔崔”以(yi)(yi)刺之(zhi)。桓(huan)公小白相(xiang)淫(yin)九人,而(er)齐人不(bu)刺之(zhi)者,盖以(yi)(yi)功(gong)多(duo)足以(yi)(yi)除(chu)恶故也。或者遇尔不(bu)作,或采(cai)之(zhi)不(bu)得(de),宁(ning)可问乎?

秋,七月。

冬,齐人伐戎。

二十有一年,春,王正月(yue)。

夏,五月,辛酉,郑伯突卒。
  ○郑伯(bo)突,徒(tu)没(mei)反(fan),厉公(gong)也。

秋,七月,戊戌(xu),夫人姜氏薨(hong)。

冬,十有二月,葬郑厉公。《春(chun)秋》篡明者书葬。

[疏]注“春秋”至“书葬”。
  ○解云(yun):言《春秋》者(zhe)(zhe),欲(yu)见通例如此(ci)矣。篡(cuan)明者(zhe)(zhe),谓(wei)有(you)(you)立、入(ru)(ru)之(zhi)文(wen),即隐四(si)(si)年(nian)(nian)(nian)(nian)冬,“卫人立晋(jin)”;桓十三年(nian)(nian)(nian)(nian)春,“葬(zang)卫宣公(gong)(gong)”;上九年(nian)(nian)(nian)(nian)夏(xia),“齐小(xiao)白(bai)入(ru)(ru)于齐”;僖(xi)十八(ba)年(nian)(nian)(nian)(nian)秋,“葬(zang)齐桓公(gong)(gong)”之(zhi)属是也(ye)(ye)。今此(ci)郑突(tu)入(ru)(ru)于郑,桓十五年(nian)(nian)(nian)(nian)秋亦有(you)(you)入(ru)(ru)栎之(zhi)文(wen),即是篡(cuan)明,书其(qi)葬(zang)耳(er)。若(ruo)(ruo)篡(cuan)不(bu)(bu)(bu)明者(zhe)(zhe),则去其(qi)葬(zang)以见其(qi)篡(cuan),不(bu)(bu)(bu)合为(wei)诸侯,是以僖(xi)十年(nian)(nian)(nian)(nian)里克弑卓子之(zhi)时,惠公(gong)(gong)无入(ru)(ru)文(wen)。至僖(xi)二十四(si)(si)年(nian)(nian)(nian)(nian)“晋(jin)侯夷吾卒(zu)”下,不(bu)(bu)(bu)书葬(zang)晋(jin)惠公(gong)(gong)矣。若(ruo)(ruo)有(you)(you)立、入(ru)(ru)之(zhi)文(wen)者(zhe)(zhe),不(bu)(bu)(bu)嫌非篡(cuan),何(he)劳(lao)去葬(zang)以见篡(cuan)?若(ruo)(ruo)然,案文(wen)公(gong)(gong)重耳(er)亦无篡(cuan)文(wen),而僖(xi)三十年(nian)(nian)(nian)(nian)经书“葬(zang)晋(jin)文(wen)公(gong)(gong)”者(zhe)(zhe),正以文(wen)公(gong)(gong)功盖天(tian)下,《春秋》为(wei)贤者(zhe)(zhe)讳,故书其(qi)葬(zang),若(ruo)(ruo)其(qi)不(bu)(bu)(bu)篡(cuan)然也(ye)(ye)。若(ruo)(ruo)然,齐侯小(xiao)白(bai)是贤者(zhe)(zhe)而书其(qi)入(ru)(ru),又录其(qi)葬(zang),见其(qi)篡(cuan)明,不(bu)(bu)(bu)为(wei)之(zhi)讳者(zhe)(zhe),僖(xi)十年(nian)(nian)(nian)(nian)传云(yun)“桓公(gong)(gong)之(zhi)享国(guo)也(ye)(ye)长,美见乎天(tian)下,故不(bu)(bu)(bu)为(wei)之(zhi)讳本恶也(ye)(ye)。文(wen)公(gong)(gong)之(zhi)享国(guo)也(ye)(ye)短(duan),美未见乎天(tian)下,故为(wei)之(zhi)讳本恶也(ye)(ye)”是也(ye)(ye)。

二十有二年,春,王正月,肆大省。肆者何?跌也。跌,过度。
  ○肆,音四,本或作“佚(yi)”。大省(sheng),所景反,除自省(sheng)皆同(tong),二传作“眚”。跌,大结反,过(guo)度也。

[疏]“肆大省”。
  ○解云:肆,读如字,放肆也。省,读如减省之省也。
  ○“肆者何”,“大省者何”。
  ○解云:皆以异於常例,故执不知问。大省者何?灾省也。谓子卯日也。夏以卯日亡,殷以子日亡,先王常以此日省吉事,不忍举,又大自省敕,得无独有此行乎?常若闻灾自省,故曰灾省也。
  ○行,下孟反。

[疏]注“先王”至“忍举”。
  ○解云:此先王,谓夏、殷之后成礼者,以是夏、殷亡日,故省吉事而已,不忍举而行之。
  ○注“又大”至“此行乎”。
  ○解云:又若似见不贤而内自省之义矣。
  ○注“常若”至“灾省也”者,释传云“灾省”之文也。言闻有灾辄自省察,若为行而致之乎?肆大省,何以书?讥。何讥尔,讥始忌省也。时鲁有夫人丧,忌省日不哭。省日本以忌吉事,不以忌凶事,故礼哭不辟子卯日,所以专孝子之思也。不与念母,而讥忌省者,本不事母则已,不当忌省,犹为商人责不讨贼。
  ○思,息嗣反(fan)。为,于伪(wei)反(fan)。

[疏]“肆大省,何以书”。
  ○解云:不但言何以书者,恐人以为但问大省,云大自省敕何以书,故复举句而问之。
  ○注“故礼”至“卯日”。
  ○解云:案《士丧礼》既殡之后,云“朝夕哭,不辟子卯”是也。引之者,证不以忌凶事也。
  ○注“不与”至“忌省”。解云:不与念母者,即上元年“三月,夫人孙于齐”,传曰“夫人固在齐矣,其言孙于齐何?念母也”,“念母者,所善也。则曷为於其念母焉贬?不与念母也”,彼注云“念母则忘父,背本之道也”是也。
  ○注“犹为”至“讨贼”。
  ○解云:文(wen)十四年九月,“齐公(gong)子(zi)(zi)(zi)(zi)商(shang)(shang)(shang)人弑(shi)其君舍”。然则(ze)商(shang)(shang)(shang)人者(zhe),是篡弑(shi)之(zhi)贼(zei)也(ye),齐之(zhi)臣(chen)子(zi)(zi)(zi)(zi)理(li)宜讨之(zhi),而(er)(er)反(fan)臣(chen)事,失其所也(ye)。及文(wen)十八(ba)年夏(xia),“齐人弑(shi)其君商(shang)(shang)(shang)人”,而(er)(er)不书其葬者(zhe),以责臣(chen)子(zi)(zi)(zi)(zi)不讨贼(zei)也(ye)。似文(wen)姜罪,实(shi)宜绝(jue)之(zhi),公(gong)既不绝(jue),宜尽子(zi)(zi)(zi)(zi)道,而(er)(er)反(fan)忌省,故(gu)得责之(zhi)。

癸丑,葬我小君文姜。文姜者何?庄公之母也。辄发传者,起仇母,录子恩。凡母在子年,无適庶,皆系子也。不在子年,適母系夫,庶母系子。言小君者,比於君为小,俱臣子辞也。文者,谥也。夫人以姓配谥,欲使终不忘本也。
  ○无適(shi),丁历反,下同。

[疏]“葬我小君文姜”。
  ○解云:《穀梁传》曰“小君非君,其曰君何也?以其为公配,可以言小君也”者是。
  ○“文姜者何”。
  ○解云:欲言庄母,谥异其父;欲言非母,备礼葬之,故执不知问。
  ○注“辄发”至“子恩”。
  ○解云:隐元年传云“仲子者何?桓之母也”。今假令不发,亦是桓之夫人、庄公之母可知,而云“文姜者何?庄公之母”,故言辄矣。今此经云“葬我小君文姜”,传云“文姜者何?庄公之母也”者,正欲录子之恩,故备礼而葬之。
  ○注“凡母”至“系子也”。解云:即此传云“文姜者何?庄公之母”,是適母系子也。宣八年传云“顷熊者何?宣公之母也”,襄四年传云“定戈者何?襄公之母也”,皆是庶母系子也。而僖二年传云“哀姜者何?庄公之夫人也”,在子年而系夫者,盖以僖公非所生,为其非子故也。
  ○注“不在”至“系夫”。
  ○解云:即僖二年哀姜是也。
  ○注“庶母系子也”。
  ○解云:即文五年传云“成风者何?僖公之母也”是也。定十五年秋,“姒氏卒”,传曰“姒氏者何?哀公之母也”者,亦是庶母不在子年而系于子。然则乡来所言,传皆葬上乃言某公之母,而姒氏特于卒上发传者,正以姒氏之葬,直云“葬定姒”,不得称小君,是以传家亦於葬略之矣。定姒所以葬不得称小君,《公羊》之义,母以子贵,哀公尔时未得为君,是以定姒未得全同夫人矣。
  ○注“欲使终不忘本也”。
  ○解(jie)云:本即姓是也。

陈人杀其(qi)公子御寇。书者,杀君之子,重也。

[疏]注“书者,杀君之子,重也”。
  ○解云:正以不言大夫而得(de)书(shu)杀,则知由其是君之子故也。

夏,五月。以五月首(shou)时者(zhe),讥。庄(zhuang)公取仇国(guo)女(nv),不可以事先祖,奉(feng)四(si)时祭祀,犹(you)五月不宜(yi)以首(shou)时。

秋,七月,丙申,及齐高傒盟于防。防,鲁地。
  ○傒,音兮。齐高傒者(zhe)何(he)?贵大夫也。曷为(wei)就吾微者(zhe)而盟?据(ju)暨与(yu)公盟也。

[疏]“齐高傒者何”。
  ○解云:欲言其贵,鲁侯耻之;欲言微者,名氏见经,故执不知问。
  ○注“据暨与公盟也”。
  ○解云:即(ji)上(shang)九年春(chun),“公(gong)及齐大夫盟于暨(ji)”是也。

公(gong)也。以其(qi)日,微(wei)者不得日,大夫盟当(dang)出名氏。

[疏]注“以其日”至“得日”。
  ○解云:即隐元年“九月,及宋人盟于宿”,传曰“孰及之?内之微者也”,彼注云“宋称人者,亦微者也”,“微者盟例时,不能专正,故责略之。此月者,隐公贤君,虽使微者,有可采取故录也”,是其微者不得日矣。其微者盟例时者,即僖十九年“冬,会陈人、蔡人、楚人、郑人盟于齐”之属是也。
  ○注“夫人”至“名氏”。
  ○解云:即成(cheng)元年“臧(zang)孙许及(ji)晋侯盟于赤棘”之属是(shi)也。

公则曷为不言(yan)公?讳与大(da)夫盟也。

冬,公如齐纳币。纳币即纳徵。《礼》曰“主人受币,士受俪皮”是也。《礼》言纳徵,《春秋》言纳币者,《春秋》质也。凡婚礼皆用雁,取其知时候。唯纳徵用玄纁束帛俪皮。玄纁,取其顺天地也。俪皮者,鹿皮,所以重古也。
  ○纁,许云反,俪,力计反,本又作“丽”。

[疏]注“纳徵”至“天地也”。
  ○解云:即隐元年注云“束帛,谓玄三纁二:玄三法天,纁二法地”是也,何者?玄纁者,是天地之色故也。
  ○注“俪皮者,鹿皮,所以重古也”。
  ○解云(yun):正(zheng)以古(gu)者(zhe)食肉衣皮服捕(bu)禽兽故也。俪(li)者(zhe),两也。两皮者(zhe),二(er)仪之数。

纳(na)币不书(shu),此何(he)以书(shu)?据桓三(san)年公子翚如齐逆女(nv),不书(shu)纳(na)币。讥(ji)。何(he)讥(ji)尔(er)?亲纳(na)币,非礼也(ye)。时庄公实以淫泆(yi)大恶(e)不可言,故因其(qi)有事於纳(na)币,以无廉耻为(wei)讥(ji)。不讥(ji)丧娶(qu)者,举淫为(wei)重也(ye)。凡公之(zhi)齐,所以起(qi)淫者,皆以危致也(ye)。

[疏]注“凡公”至“致也”。
  ○解(jie)云:即下二(er)(er)十三年(nian)“春,公(gong)(gong)至(zhi)(zhi)自齐(qi)”,“夏(xia),公(gong)(gong)如(ru)齐(qi)观(guan)社(she)”,“公(gong)(gong)至(zhi)(zhi)自齐(qi)”;二(er)(er)十四年(nian)“夏(xia),公(gong)(gong)如(ru)齐(qi)逆女”,“秋,公(gong)(gong)至(zhi)(zhi)自齐(qi)”之(zhi)属是也。凡书至(zhi)(zhi)者,臣子喜(xi)其(qi)君(jun)父脱危而(er)至(zhi)(zhi)故也。

二(er)十(shi)有三年,春,公至自齐。桓之盟不日,其会(hui)不致(zhi),信之也。据柯之盟不日,柯之会(hui)不致(zhi)。

[疏]注“据柯”至“不致”。
  ○解云:即上十三年“冬(dong),公会齐侯于柯(ke)”,不书日不致是也。

此之桓国,何以致?危之也。何危尔?公一陈佗也。公如齐淫,与陈佗相似如一也。
  ○佗,大何反(fan)。

[疏]注“公如”至“如一也”。
  ○解云:即桓六年“蔡(cai)(cai)人杀陈(chen)(chen)佗(tuo)”,传云“陈(chen)(chen)佗(tuo)者何(he)?陈(chen)(chen)君也(ye)(ye)(ye)。陈(chen)(chen)君则曷为谓(wei)之(zhi)陈(chen)(chen)佗(tuo)?绝也(ye)(ye)(ye)。曷为绝之(zhi)?贱(jian)也(ye)(ye)(ye)。其(qi)贱(jian)奈何(he)?外(wai)淫(yin)也(ye)(ye)(ye)。恶(e)乎淫(yin)?淫(yin)于蔡(cai)(cai),蔡(cai)(cai)人杀之(zhi)”是也(ye)(ye)(ye)。

祭叔来聘。不称使者,公一陈佗,故绝,使若我无君,以起其当绝,因不与天子下聘小人。
  ○祭,侧界反。

[疏]注“不称使”至“小人”。
  ○解云(yun):如此注者(zhe)(zhe),正(zheng)欲决隐(yin)七年(nian)“天(tian)(tian)王(wang)(wang)使(shi)(shi)(shi)(shi)(shi)凡伯来(lai)聘”,九年(nian)“天(tian)(tian)王(wang)(wang)使(shi)(shi)(shi)(shi)(shi)南季(ji)来(lai)聘”,等是王(wang)(wang)使(shi)(shi)(shi)(shi)(shi)而(er)(er)皆称(cheng)使(shi)(shi)(shi)(shi)(shi)。今此独不(bu)(bu)称(cheng)使(shi)(shi)(shi)(shi)(shi),故(gu)决之(zhi)(zhi)(zhi)。何氏知不(bu)(bu)称(cheng)使(shi)(shi)(shi)(shi)(shi),是我无君(jun)之(zhi)(zhi)(zhi)文(wen)者(zhe)(zhe),正(zheng)见(jian)闵(min)二年(nian)“高子(zi)来(lai)盟”,传(chuan)云(yun)“何以(yi)不(bu)(bu)言使(shi)(shi)(shi)(shi)(shi)?我无君(jun)”是也。若然(ran),案桓四年(nian)“夏,天(tian)(tian)王(wang)(wang)使(shi)(shi)(shi)(shi)(shi)宰渠伯纠来(lai)聘”;桓五年(nian)夏,“天(tian)(tian)王(wang)(wang)使(shi)(shi)(shi)(shi)(shi)仍叔之(zhi)(zhi)(zhi)子(zi)来(lai)聘”;桓八(ba)年(nian)春,“天(tian)(tian)王(wang)(wang)使(shi)(shi)(shi)(shi)(shi)家父来(lai)聘”。然(ran)则桓公(gong)(gong)篡逆,经犹称(cheng)使(shi)(shi)(shi)(shi)(shi)而(er)(er)不(bu)(bu)绝之(zhi)(zhi)(zhi)。庄(zhuang)公(gong)(gong)特淫,绝之(zhi)(zhi)(zhi)者(zhe)(zhe),桓四年(nian)伯纠之(zhi)(zhi)(zhi)下,何氏云(yun)“下去二时(shi)者(zhe)(zhe),桓公(gong)(gong)无王(wang)(wang)而(er)(er)行,天(tian)(tian)子(zi)不(bu)(bu)能诛,反(fan)下聘之(zhi)(zhi)(zhi),故(gu)为贬,见(jian)其罪(zui),明不(bu)(bu)宜也”。然(ran)则桓公(gong)(gong)恶甚,故(gu)去二时(shi)以(yi)明不(bu)(bu)宜。庄(zhuang)公(gong)(gong)罪(zui)轻,故(gu)不(bu)(bu)言使(shi)(shi)(shi)(shi)(shi)以(yi)见(jian)绝,因不(bu)(bu)与(yu)天(tian)(tian)子(zi)下聘小(xiao)人而(er)(er)巳。《春秋》见(jian)义(yi),非唯一种,未可然(ran)怪也。

夏,公如齐(qi)观社。何(he)以(yi)书?讥。何(he)讥尔?诸侯越(yue)竟观社,非礼也。观社者(zhe)(zhe)(zhe),观祭社。讳(hui)淫(yin)言(yan)观社者(zhe)(zhe)(zhe),与亲纳(na)币同义。社者(zhe)(zhe)(zhe),土地之(zhi)主。祭者(zhe)(zhe)(zhe),报德也。生万(wan)物,居人民,德至厚,功至大,故感春(chun)秋而祭之(zhi),天(tian)子用(yong)三牲,诸侯用(yong)羊豕。

[疏]注“讳淫”至“同义”。
  ○解云:谓实以淫泆大恶不可言,因其有事于观社,故以观社讥耳。
  ○注“天子”至“羊豕者”,解云(yun):时王之礼。

公至自齐。

荆人(ren)来聘。荆何以称(cheng)人(ren)?据上称(cheng)州(zhou)。

[疏]注“据上称州”。
  ○解云:即(ji)上(shang)十六年(nian)“秋,荆伐(fa)郑”之属(shu)是也。

始能聘也。《春秋》王(wang)鲁,因其始来(lai)聘,明夷狄能慕王(wang)化,脩(xiu)聘礼,受正朔者(zhe),当进之,故使称人也。称人当系(xi)国(guo),而系(xi)荆者(zhe),许(xu)夷狄者(zhe)不一而足。

[疏]注“称人”至“而足”。
  ○解云(yun):正以十(shi)年传(chuan)云(yun):“州不若国(guo)(guo),知进称人宜(yi)系国(guo)(guo)矣”。文九年“楚(chu)(chu)子使椒来(lai)聘”,传(chuan)云(yun)“椒者(zhe)何?楚(chu)(chu)大夫也(ye)。楚(chu)(chu)无大夫,此何以书?始有(you)大夫也(ye)。始有(you)大夫则何以不氏?许夷(yi)狄者(zhe)不一而(er)足也(ye)”。又襄二(er)十(shi)九年传(chuan)云(yun)“札者(zhe)何?吴季(ji)子之名。《春(chun)秋(qiu)》贤者(zhe)不名,此何以名?许夷(yi)狄者(zhe)不壹而(er)足也(ye)”,是(shi)以此注引之耳。

公及齐侯遇于穀。

萧叔朝公(gong)。其(qi)言(yan)朝公(gong)何?据(ju)公(gong)在内不(bu)言(yan)朝公(gong),在外(wai)言(yan)会(hui)。

[疏]注“据公”至“朝公”。
  ○解云:即隐十一年“春,滕侯、薛侯来朝”之属是也。
  ○注“在外言会”。
  ○解云:定十四年(nian)“邾(zhu)娄子(zi)来会公”,及公会某侯之属皆是也。

公在外也。时公受朝於外,故言朝公,恶公不受於庙。
  ○恶公,乌路反,下同。

[疏]注“时公”至“於庙”。
  ○解云:隐七(qi)年(nian)注(zhu)云“不(bu)言(yan)(yan)聘公(gong)者(zhe)(zhe),礼,聘受(shou)之(zhi)(zhi)於(wu)大(da)庙,孝子谦不(bu)敢以巳当之(zhi)(zhi),归美於(wu)先君(jun),且(qie)重宾(bin)也”,隐十一年(nian)注(zhu)云“不(bu)言(yan)(yan)朝(chao)(chao)公(gong)者(zhe)(zhe),礼,朝(chao)(chao)受(shou)之(zhi)(zhi)於(wu)大(da)庙,与聘同义(yi)”。今此(ci)言(yan)(yan)公(gong)故(gu)如此(ci)解。

秋,丹桓宫楹。何以书?讥。何讥尔?丹桓宫楹,非礼也。楹,柱也。丹之者,为将娶齐女,欲以夸大示之。传言“丹桓宫”者,欲道天子诸侯各有制也。礼,天子斫而砻之,加密石焉;诸侯斫而砻之,不加密石;大夫斫之;士首本。失礼宗庙例时。
  ○宫楹,音(yin)盈,柱也(ye),下传及(ji)注同(tong)。为将,于伪反。斫,丁(ding)角反,下同(tong)。砻(long),力工(gong)反。

[疏]注“礼天子”至“首本”。
  ○解云:皆《外传·晋语》张老谓赵文子椽之制。《穀梁传》曰:“天子之桷,斫之砻之,加密石焉;诸侯之桷,斫之砻之;大夫斫之;士斫本。”今此何氏於丹楹之下总言之矣。斫本者,正谓全以树本而行斤斫之。
  ○注“失礼宗庙例时”。
  ○解云:正谓此(ci)文是(shi)也(ye)。下(xia)经二(er)十四年“三月(yue)(yue),刻桓宫(gong)桷”而(er)书(shu)(shu)月(yue)(yue)者,以(yi)其功重(zhong)故(gu)也(ye)。此(ci)谓失(shi)(shi)礼(li)脩营之(zhi)例也(ye)。若(ruo)其祭祀失(shi)(shi)礼(li)者,则(ze)书(shu)(shu)日(ri)(ri),是(shi)以(yi)隐五年“初献六羽”之(zhi)下(xia),何(he)氏云“失(shi)(shi)礼(li)鬼(gui)神例日(ri)(ri)”是(shi)也(ye)。若(ruo)始造(zao)宗庙(miao)而(er)失(shi)(shi)礼(li)者,亦(yi)书(shu)(shu)日(ri)(ri),即成六年春(chun),王“二(er)月(yue)(yue),辛巳,立(li)武(wu)宫(gong)”是(shi)也(ye)。而(er)定元(yuan)年九月(yue)(yue),“立(li)炀宫(gong)”,亦(yi)为非礼(li),而(er)不书(shu)(shu)日(ri)(ri)者,所见之(zhi)世(shi),其恩(en)尤厚,故(gu)不为书(shu)(shu)日(ri)(ri),使(shi)若(ruo)得礼(li)然。

冬,十有一月,曹伯射姑卒。曹达《春秋》常卒月葬时也。始卒日葬月,嫌与大国同,后卒而不日,入所闻世,可日不复日。
  ○射(she)姑,音亦。复,扶又反。

[疏]注“曹达”至“时也”。
  ○解云:即文九年“秋,八月,曹伯襄卒”,冬,“葬曹共公”;昭十八年“春,王三月,曹伯须卒”,“秋,葬曹平公”之属是也。其有卒葬在日月下者,不蒙日月矣。其文各自有解。
  ○注“始卒日葬月”。
  ○解云:即桓十年“春,王正月,庚申曹伯终生卒。夏,五月,葬曹桓公”是也。所以然者,敬老重恩故也。
  ○注“后卒而不日”。
  ○解云:正以对桓十年“曹伯终生卒”,以为后矣。
  ○注“入所闻世,可日不复日”。
  ○解云:即文九年“秋,八月,曹伯襄卒”是。案曹为小国(guo),入所(suo)(suo)闻(wen)之世,正合卒月,而言可日(ri)者,正以(yi)(yi)传(chuan)闻(wen)之世,巳得录之,故所(suo)(suo)闻(wen)世可以(yi)(yi)书(shu)日(ri),但(dan)以(yi)(yi)嫌同大国(guo),故不日(ri)矣。

十有二月,甲寅,公会齐侯盟于扈。桓之盟不日,此何以日?危之也。何危尔?我贰也。庄公有污贰之行。
  ○扈,音(yin)户。有污,污辱之污,一音(yin)乌卧反,后放此。行,下孟反。

[疏]注“污贰之行”。
  ○解云:谓庄公(gong)之(zhi)(zhi)行,既(ji)不(bu)清洁,又不(bu)专一,故谓之(zhi)(zhi)贰(er)矣。鲁(lu)子曰:“我(wo)(wo)(wo)贰(er)者,非彼(bi)然,我(wo)(wo)(wo)然也(ye)。”嫌上托以齐恶(e)我(wo)(wo)(wo)贰(er),相疑而盟,故日(ri)(ri)也(ye)。解言非齐恶(e)我(wo)(wo)(wo)也(ye),我(wo)(wo)(wo)行污贰(er),动(dong)作有危,故日(ri)(ri)之(zhi)(zhi)也(ye)。

二十有四年,春,王三月,刻桓宫桷。何以书?讥。何讥尔?刻桓宫桷,非礼也。与丹楹同义。月者,功重於丹楹。
  ○桷,音角,椽也(ye)。

[疏]注“与丹楹同义”。
  ○解云:即上注云“丹之者,为将娶齐女,欲以夸大示之”是也。
  ○注“月者,功重於丹楹”。
  ○解云:正以失礼宗庙例时,故如(ru)此注。

葬曹庄公。

夏,公如齐逆女。何以书?亲迎礼也。讳淫,故使若以得礼书也。礼,诸侯既娶三月,然后夫人见宗庙;见宗庙,然后成妇礼。
  ○迎,鱼命反。见(jian)宗,贤遍反,下传文“见(jian)也”、“见(jian)用币”及注同。

[疏]“葬曹庄公”。
  ○解云:虽在月下,不蒙上月也。
  ○“何以书?亲迎礼也”。
  ○解云:鲁侯如齐,本实淫通,非为亲迎而往。但《春秋》之意,以其大恶不可言之,要以言其逆女,使若得礼,善而书日矣。是以注云“讳淫,故使若以得礼书也”。
  ○注“礼诸侯”至“妇礼”。
  ○解云:注言(yan)此者,欲(yu)道庄公夫人未(wei)至于国而行妇(fu)事(shi),既非正礼明矣。

秋,公至自(zi)齐。八月,丁丑(chou),夫(fu)人姜(jiang)(jiang)氏入。其言(yan)入何?据夫(fu)人姜(jiang)(jiang)氏言(yan)至不言(yan)入。

[疏]注“据夫人”至“言入”。
  ○解云:即(ji)桓三年九月,“夫人(ren)姜氏至自齐”是(shi)

难也。其言日何?据夫人姜氏至,不日。
  ○难也,乃旦反,下及注同。难也。其难奈何?夫人不偻,不可使入,与公有所约,然后人。偻,疾也,齐人语。约,约远媵妾也。夫人稽留,不肯疾顺公,不可使即入。公至后,与公约定八月丁丑乃入,故为难辞也。夫人要公不为大恶者,妻事夫有四义:鸡鸣縰笄而朝,君臣之礼也;三年恻隐,父子之恩也;图安危可否,兄弟之义也;枢机之内,寝席之上,朋友之道,不可纯以君臣之义责之。
  ○不偻,力主(zhu)反(fan)(fan),疾也。注(zhu)同(tong)。远,于(yu)万反(fan)(fan)。要,一遥反(fan)(fan)。縰笄,所买反(fan)(fan),又(you)所绮反(fan)(fan)。恻隐(yin),初力反(fan)(fan)。

[疏]注“夫人要公”至“责之”。
  ○解(jie)云:正以所传闻之世,内之大恶皆讳(hui)不书(shu)。今而(er)书(shu)之,故知然也。

戊寅,大夫宗妇觌,用币。宗妇者何?大夫之妻也。觌者何?见也。用者何?用者不宜用也。不宜用币为贽也。
  ○觌(di),大历(li)反,见也(ye)。贽(zhi),音至。

[疏]“宗妇者何”。
  ○解云:欲言大夫之妻,文不言及;欲言非妻,相与俱见,故执不知问。
  ○“觌者何”。
  ○解云:欲言是礼,男女无别;欲言非礼,而在用上,故执不知问。
  ○“用者何”。
  ○解云:初至(zhi)之觌(di),礼则有(you)之;而经书用,乃是不宜之称,故执不知问。

见(jian)(jian)用币,非礼(li)也(ye)。以文在觌下,不使(shi)赍(ji)见(jian)(jian),知非礼(li)也(ye)。

[疏]“见用币,非礼也”。
  ○解云:言其见夫人之法,卿大夫宜用羔雁,宗妇宜用枣栗腶脩,而皆用币,是为非礼也。
  ○注“以文”至“非礼也”。
  ○解云:若其(qi)是礼,宜言大夫宗妇用币觌也(ye)。

然则曷用?枣栗云乎?暇脩云乎?暇脩者,脯也。礼,妇人见舅姑,以枣栗为贽;见女姑,以暇脩为贽;见夫人,至尊,兼而用之。云乎,辞也。枣栗取其早自谨敬,暇脩取其断断自脩正。执此者,若其辞云尔,所以叙情配志也。凡贽,天子用鬯,诸侯用玉,卿用羔,大夫用雁,士用雉。雉取其耿介;雁取其在人上,有先后行列;羔取其执之不鸣,杀之不号,乳必跪而受之,类死义知礼者也;玉取其至清,而不自蔽其恶,洁白而不受污,内坚刚而外温润,有似乎备德之君子;鬯取其芬芳在上,臭达於天,而醇粹无择,有似乎圣人,故视其所执而知其所任矣。日者,礼,夫人至,大夫皆郊迎,明日大夫宗妇皆见,故著其明日也。大夫妻言宗妇者,大夫为宗子者也。族所以有宗者,为调族理亲疏,令昭穆亲疏各得其序也,故始统世世继重者为大宗,旁统者为小宗,小宗无子则绝,大宗无子则不绝,重本也。天子诸侯世以三牲养,礼有代宗之义,大夫不世,不得专宗。著言宗妇者,重教化自本始也。
  ○断脩,丁(ding)乱反(fan),注同(tong)(tong)(tong),本又(you)作(zuo)“暇(xia)”,音(yin)同(tong)(tong)(tong)鍜;脯加姜桂曰脩。耿介,古(gu)幸反(fan);下音(yin)界。行,户郎(lang)反(fan)。号,户刀反(fan)。跪,其委反(fan)。醇(chun),音(yin)纯。粹(cui),虽遂(sui)反(fan)。为调(diao),于伪(wei)反(fan),下“仕为”同(tong)(tong)(tong)。令,力呈反(fan)。昭穆,上遥反(fan),凡昭穆之例皆同(tong)(tong)(tong)。

[疏]注“暇脩者,脯也”。
  ○解云:正以《穀梁传》云“束脩之肉,不行竟内”,以肉言之,故知脩为脯矣。又下《曲礼》“妇人之贽,脯脩枣栗”,谓之脯脩,其义益显。
  ○注“礼妇人”至“志也”。
  ○解云:时王之礼。且以其文先言枣栗故也。
  ○注“凡贽”至“用雉”。
  ○解云:皆下《曲礼》文。彼言诸侯用圭,此言玉者,盖所见异也。
  ○注“大夫不世,不得专宗”。
  ○解云:欲道大夫之妻所以谓之妇人之义。
  ○注“重教化自本始也”。
  ○解云:正以(yi)宗子者,宗族之本故也。

大水夫人不制,遂淫二叔,阴气盛,故明年复水也。
  ○复(fu),扶又(you)反。

[疏]注“夫人”至“二叔”。
  ○解云:即下二十七年传云“公子庆父、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胁公”是也。
  ○注“明年复水也”。
  ○解云:即二十五(wu)年“秋,大水”云云是也。

冬,戎侵曹,曹羁出奔陈。曹羁者何?曹大夫也。以小国,知无氏为大夫。
  ○曹羁,居宜反,下同(tong)。

[疏]“曹羁者何”。
  ○解云:欲言曹君,经不称伯;欲言大夫,单名无氏,故执不知问。
  ○注“以小”至“大夫”。
  ○解云:即襄二十三年“邾(zhu)娄(lou)鼻(bi)我来(lai)奔”,昭二十七年“邾(zhu)娄(lou)快来(lai)奔”之属(shu)是也。若(ruo)其大国大夫不书名(ming)氏(shi)者,或有(you)未命,或有(you)罪见贬矣。

曹(cao)无大(da)夫(fu),此何以书?据(ju)羁无氏。

[疏]注“据羁无氏”。
  ○解云:曹(cao)无(wu)大(da)(da)夫(fu)之文也(ye)。言问(wen)者(zhe)见羁无(wu)氏,知曹(cao)无(wu)大(da)(da)夫(fu)。既无(wu)大(da)(da)夫(fu),何以特书曹(cao)羁?故难之。

贤也。何贤乎曹羁?据国见侵,出奔以辟难。戎将侵曹,曹羁谏曰:“戎众以无义,戎师多,又常以无义为事。”君请勿自敌也。”礼,兵敌则战,不敌则守。君师少,不如守,且使臣下往。
  ○则守,手又反,又如字,下同。曹伯曰:“不可。”臣下不可独往。三谏不从,遂去之。故君子以为得君臣之义也。孔子曰:“所谓大臣者,以道事君,不可则止。”此之谓也。谏必三者,取月生三日而成魄,臣道就也。不从得去者,仕为行道,道不行,义不可以素餐,所以申贤者之志,孤恶君也。谏有五:一曰讽谏,孔子曰“家不藏甲,邑无百雉之城”,季氏自堕之是也;二曰顺谏,曹羁是也;三曰直谏,子家驹是也;四曰争谏,子反请归是也;五曰赣谏,百里子、蹇叔子是也。
  ○魄(po),普(pu)白反(fan)。餐,七千反(fan)。讽,方凤(feng)反(fan)。堕(duo),许规反(fan)。争,争斗之争。赣(gan)谏,陟降反(fan),又(you)呼弄(nong)反(fan),又(you)丑用反(fan)。

[疏]“三谏不从”至“义也”。
  ○解云:然则下二十七年传云“君子辟内难,而不辟外难者,谓三谏不从”之属是也。而《曲礼》下篇云“三谏不听,则逃之”,盖士不待放,故言逃之。
  ○注“谏必三者”至“君也”。
  ○解云:即此及《乡饮酒义》云“让之三也,象月之三日而成魄”是也。
  ○注“谏有五至堕之是也”。解云:即定十二年传云“孔子行乎季孙,三月不违,曰:‘家不藏甲,邑无百雉之城。’於是帅师堕费”是也。
  ○注“二曰顺谏”。
  ○解云:即此文是也。
  ○注“三曰”至“驹是也”。
  ○解云:昭二十五年传云“昭公将弑季氏,告子家驹曰:‘季氏为无道,僣於公室久矣。吾欲弑之,何如?’子家驹曰:‘诸侯僣於天子,大夫僣於诸侯久矣。’昭公曰:‘吾何僣矣哉?’子家驹曰:‘设两观,乘大路,朱干玉戚以舞《大武》,八佾以舞《大夏》,皆天子之礼也’”是也。
  ○注“四曰”至“归是也”。
  ○解云:即宣十五年传云“外平不书,此何以书?大其平乎己也。何大其平乎己?庄王围宋军,有七日之粮尔,尽此不胜,将去而归尔。於是使司马子反乘堙而闚宋城,宋华元亦乘堙而出见之。子反曰:‘子之国何如?’华元曰:‘惫矣。’曰:‘何如?’曰:‘易子而食之,析骸而炊之。’司马子反曰:‘嘻!甚矣惫。虽然,吾闻之也:围者拑马而秣之,使肥者应客,是何子之情也?’华元曰:‘吾闻之,君子见人之厄则矜之,小人见人之厄则幸之。吾见子之君子也。是以告情於子也。’司马子反曰:‘诺!勉之矣。吾军亦有七日之粮尔,尽此不胜,将去而归尔。’揖而去之,反于庄王。庄王曰:‘何如?’司马子反曰:‘惫矣。’曰:‘何如?’曰:‘易子而食之,析骸而炊之。’庄王曰:‘嘻!甚矣惫。虽然,吾今取此,然后而归尔。’司马子反曰:‘不可。臣巳告之矣,军有七日之粮尔。’庄王怒曰:‘吾使往视之,子曷为告之?’司马子反曰:‘以区区之宋,犹有不欺人之臣,可以楚而无乎?是以告之也。’庄王曰:‘诺!舍而止。虽然,吾犹取此,然后归尔。’司马子反曰:‘然则君请处于此,臣请归尔。’庄王曰:‘子去我而归,吾孰与处于此?吾亦从子而归尔。’引师而去之。故君子大其平乎已也”者是也。
  ○注“五曰”至“子是也”。
  ○解(jie)云:僖三十三年(nian)传云“秦(qin)(qin)伯(bo)将(jiang)(jiang)袭郑,百里子(zi)与蹇叔子(zi)谏曰(yue):‘千(qian)里而(er)(er)袭人,未(wei)有不亡者也(ye)(ye)。’秦(qin)(qin)伯(bo)怒曰(yue):‘若尔(er)(er)之年(nian)者,宰(zai)上之木拱矣,尔(er)(er)曷知?’师(shi)出,百里子(zi)与蹇叔子(zi)送其子(zi)而(er)(er)戒之曰(yue):‘尔(er)(er)即(ji)死(si)必於殽之嵚岩,是文王之所辟风雨者也(ye)(ye)。吾将(jiang)(jiang)尸尔(er)(er)焉。’子(zi)揖师(shi)而(er)(er)行,百里子(zi)与蹇叔子(zi)从其子(zi)而(er)(er)哭之。秦(qin)(qin)伯(bo)怒曰(yue):‘尔(er)(er)曷为哭吾师(shi)?’对(dui)曰(yue):‘臣非敢哭君师(shi),哭臣之子(zi)也(ye)(ye)’”者是也(ye)(ye)。

赤归于曹郭公。赤者何?曹无赤者,盖郭公也。以郭公在赤下。
  ○赤(chi)归(gui)于曹(cao)郭公,此连为句。郭,音虢(guo),亦如字(zi)。连读郭公为一句。

[疏]“赤者何”。
  ○解云:欲言曹伯,经不书爵;欲言微者,复有郭公之号,故执不知问。
  ○“曹无”至“公也”。
  ○解云:谓此郭公实(shi)非曹人故(gu)也。言盖郭公者,盖郭之公矣。

郭公者(zhe)(zhe)何?失地(di)之君也。失地(di)者(zhe)(zhe),出奔也。名言归(gui),倒郭公置赤下(xia)者(zhe)(zhe),欲(yu)起曹(cao)(cao)伯为戎所杀,故使若曹(cao)(cao)伯死(si),谥之为郭公。而赤微(wei)者(zhe)(zhe),自(zi)归(gui)曹(cao)(cao)也。不(bu)言赤奔者(zhe)(zhe),从微(wei)者(zhe)(zhe)例,不(bu)得录(lu)出奔。

[疏]“郭公者何”。
  ○解云:欲言郭君,经无其事;欲言曹伯,而文言郭公,故执不知问。
  ○注“不言”至“出奔”。
  ○解云:谓不言(yan)郭公赤(chi)奔曹(cao)者(zhe),假作微(wei)(wei)人之文(wen),即从微(wei)(wei)者(zhe)例(li),宁得(de)录其奔,正(zheng)得(de)言(yan)道赤(chi)归于曹(cao)。

二十有五年,春,陈侯使女叔来聘。称字者,敬老也。礼,七十,虽庶人,主字而礼之。《孝经》曰“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,不敢遗小国之臣”是也。
  ○女,音汝。

[疏]注“称字敬老也”。
  ○解云:正以称字异於诸侯大夫之例,故知其老也。
  ○注“孝经”至“是也”。
  ○解云:注言此者(zhe),欲道(dao)《春(chun)秋》假鲁以为明王,谓女(nv)叔为小国之臣矣。

夏,五月,癸丑,卫侯朔卒。《春秋》篡明者当书葬,朔不书葬,嫌与篡同例,身绝国不绝,故去葬,明犯天子命重,不得书葬,与盗国同。
  ○故(gu)去,起吕反,年末(mo)同。

[疏]注“春秋”至“国同”。
  ○解云:篡明(ming)者,谓经有立(li)、入(ru)之文也,不(bu)嫌非篡,则(ze)书(shu)其(qi)(qi)葬(zang),隐四年(nian)(nian)冬,“卫人立(li)晋(jin)”;桓十三年(nian)(nian)春,“葬(zang)卫宣公(gong)(gong)”;庄(zhuang)九(jiu)年(nian)(nian)夏(xia),“齐小白入(ru)于(yu)齐”;僖十八年(nian)(nian)秋(qiu),“葬(zang)齐桓公(gong)(gong)”之属是也。若篡不(bu)明(ming)者,则(ze)去其(qi)(qi)葬(zang),以(yi)见其(qi)(qi)篡,不(bu)合为(wei)诸侯,即(ji)晋(jin)惠公(gong)(gong)之属是也。今此寻(xun)朔(shuo)於上六年(nian)(nian)经云“夏(xia),六月,侯朔(shuo)入(ru)于(yu)卫”,既有入(ru)文,即(ji)是篡明(ming),当合书(shu)葬(zang),而不(bu)书(shu)葬(zang)者,若其(qi)(qi)书(shu)葬(zang),则(ze)嫌与篡明(ming)者同例,但身合绝而已,其(qi)(qi)国(guo)(guo)不(bu)合绝,故亦去其(qi)(qi)葬(zang),明(ming)其(qi)(qi)犯天子(zi)之命罪重,不(bu)得书(shu)葬(zang),与盗(dao)国(guo)(guo)同。盗(dao)国(guo)(guo)即(ji)篡是也。朔(shuo)犯天子(zi)命在上六年(nian)(nian)。

六月,辛(xin)未,朔,日有(you)食(shi)(shi)(shi)之。鼓(gu)用(yong)牲(sheng)于社(she)。日食(shi)(shi)(shi)则曷为鼓(gu)用(yong)牲(sheng)于社(she)?据日食(shi)(shi)(shi)在天(tian)。

[疏]注“据日食在天”。
  ○解云:谓日食(shi)在(zai)天上(shang),何(he)由(you)于地(di)而鼓(gu)用牲乎?

求乎阴之道也。求,责求也。以朱丝营社,或曰胁之,或曰为闇,恐人犯之,故营之。或曰者,或人辞,其义各异也。或曰胁之,与责求同义。社者,土地之主也。月者,土地之精也。上系于天而犯日,故鸣鼓而攻之,胁其本也。朱丝营之,助阳抑阴也。或曰为闇者,社者,土地之主,尊也,为日光尽,天闇冥,恐人犯历之,故营之。然此说非也。记或传者,示不欲绝异说尔。先言鼓,后言用牲者,明先以尊命责之,后以臣子礼接之,所以为顺也。不言鼓于社用牲者,与禘于大庙用致夫人同,嫌起用牲为非礼。书者,善内感惧天灾应变得礼也。是后夫人遂不制,通於二叔,杀二嗣子也。
  ○营社,一(yi)倾反(fan),又如(ru)字,本亦作“萦”,同(tong)。为闇,于(yu)伪(wei)反(fan),注“为闇”、“为日光”同(tong)。大庙,音(yin)泰。应变,应对之应。

[疏]注“或曰”至“说非也”。
  ○解云:知其非者,正以日食者,阴气侵阳,社官五土之神,理宜抑之,而反营卫,失抑阴之义故也。
  ○注“不言”至“非礼”。
  ○解云:《公羊》之义,救日食而有牲者,以臣子之道接之故也,与《左氏》天灾有币无牲异矣。僖八年“秋,七月,禘于大庙,用致夫人”,彼注云“以致文在庙下,不使入庙,知非礼也”。然则此经若鼓用牲之文,在于社之下,不使在社上,则用牲为非礼。若然,上二十四年传云“用者不宜用也”,而此注复以用牲为得礼者,《公羊》之义,以用为时事,不必著不宜也。
  ○注“书者”至“嗣子也”。
  ○解云:谓经书(shu)日(ri)食,善(shan)内之(zhi)得礼矣。夫人遂不制以(yi)下,是(shi)其(qi)日(ri)食之(zhi)义。言(yan)通(tong)(tong)於二叔者,下二十七(qi)年传云“公(gong)(gong)子庆父、公(gong)(gong)子牙(ya)通(tong)(tong)乎夫人以(yi)胁公(gong)(gong)”是(shi)也(ye)(ye)。言(yan)杀二嗣子者,子般、闵公(gong)(gong)是(shi)也(ye)(ye)。

伯姬归于杞。

秋,大水。鼓用牲于社于门。其言于社于门何?据一鼓用牲耳。于社,礼也。于门,非礼也。于门非礼,故略不复举鼓用牲。不举非礼为重者,如去于社,嫌于门礼也。大水与日食同礼者,水亦土地所为,云实出于地,而施于上乃雨,归功于天,犹臣归美于君。
  ○复(fu),扶又反。

[疏]注“大水”至“于君”。
  ○解云:同礼(li),谓同鼓用牲矣(yi)。

冬,公(gong)子友如(ru)陈。如(ru)陈者(zhe),聘(pin)也(ye)。内(nei)(nei)朝聘(pin)言如(ru)者(zhe),尊内(nei)(nei)也(ye)。书者(zhe),录(lu)(lu)内(nei)(nei)所交(jiao)接也(ye)。朝京师大国,善(shan)有(you)加录(lu)(lu)文,如(ru)楚有(you)危文。聘(pin)无(wu)月者(zhe),此於朝轻也(ye)。

[疏]注“朝京”至“录文”。解云:凡朝聘例时,加录,谓书月是也。即成十三年“三月,公如京师”,彼注云“月者,善公尊天子”者,是其朝京师有加录之文矣。襄二十一年“春,王正月,公如晋”彼注云“月者,溴梁之盟后,中国方乖离,善公独能与大国”者,是朝大国有加录之文矣。
  ○注“如楚有危文”。
  ○解云:即襄二十八年冬,“十有一月,公如楚”,彼注云“如楚皆月者,危公朝夷狄也”。是也。
  ○注“聘无月”至“轻也”。
  ○解云:即《春秋》上下内(nei)聘京师(shi)及大国悉书(shu)(shu)时(shi)是(shi)也。而襄三十年“春,王正(zheng)月,楚(chu)子使薳颇来聘”书(shu)(shu)月者,彼注云“月者,公数如晋,希见答,今见聘,故(gu)喜(xi)录之”是(shi)也。然则此云聘无月者,据内(nei)言之矣(yi)。

二十有六年,春,公伐戎。

夏,公至自伐戎。

曹(cao)杀其大夫。何以(yi)不(bu)名(ming)?据莒(ju)小於(wu)曹(cao),杀公子意(yi)恢名(ming)。

[疏]“春,公伐戎。夏,公至自伐戎”。
  ○解云:即上六年注云“公独出用兵,不得意致伐”者,即此是也。
  ○注“据莒”至“恢名”。
  ○解云:知莒(ju)小(xiao)於曹者,正(zheng)以《春秋》上下,曹伯恒(heng)叙(xu)於莒(ju)上故也。其莒(ju)杀(sha)公子意恢名者,即昭十四年“冬(dong),莒(ju)杀(sha)其公子意恢”是(shi)也。

众(zhong)也。曷(he)为众(zhong)杀(sha)之?据杀(sha)三郤名。

[疏]注“据杀三郤名”。
  ○解云:即成十七年“晋杀其大(da)夫郤(xi)锜、郤(xi)州、郤(xi)至”是也(ye)。言晋杀三(san)郤(xi),亦是众(zhong)(zhong)杀之,而皆书名。此曷(he)为众(zhong)(zhong)杀而复不称其名乎?

不死于曹君(jun)(jun)者也。曹诸大夫与君(jun)(jun)皆敌戎(rong)战,曹伯为戎(rong)所杀,诸大夫不伏节死义,独退求生,后嗣子立而诛(zhu)之(zhi)。《春秋(qiu)》以(yi)为得其罪(zui)(zui),故(gu)众(zhong)略之(zhi)不名(ming)。凡书(shu)君(jun)(jun)杀大夫,大夫有罪(zui)(zui),以(yi)专杀书(shu),他(ta)皆以(yi)罪(zui)(zui)举。

[疏]注“凡书”至“罪举”。
  ○解云:《春秋》之(zhi)(zhi)义,诸侯之(zhi)(zhi)君不(bu)得专杀(sha)大夫,若杀(sha)有(you)罪(zui)(zui)大夫,《春秋》书之(zhi)(zhi)者(zhe),责君专杀(sha)矣。其(qi)他(ta)无罪(zui)(zui),君枉杀(sha)之(zhi)(zhi),而书之(zhi)(zhi)者(zhe),欲以罪(zui)(zui)君之(zhi)(zhi)故(gu)而举之(zhi)(zhi)。其(qi)罪(zui)(zui)君者(zhe),即去其(qi)君之(zhi)(zhi)葬是也。

君死乎位曰灭,曷为不言其灭?据胡子髡灭。
  ○髡(kun),苦门反(fan)。

[疏]注“据胡子髡灭”。
  ○解云:即昭二十三年云“胡子(zi)髡、沈子(zi)楹灭”云云是也。此注不言沈子(zi)楹者,省文故也。

为曹羁讳也。此盖战也。何以不言战?如上语知为战。
  ○为曹,于伪(wei)反,下同。

[疏]注“如上语知为战”。
  ○解云:即上谓“不死于曹君”是也。为曹羁讳也。讳者,上出奔,嫌辟难,欲起其贤,又所谏者战也,故为去战灭之文,所以致其意也。曹无大夫,书杀大夫者,起当诛也。
  ○避难,乃旦反。为(wei)去(qu),于(yu)伪(wei)反;下起吕反。

[疏]注“故为”至“意也”。
  ○解云:谓曹羁之意,唯恐其灭,欲其不战,是故讳其战灭之文,所以使若谏得其君然也。
  ○注“曹无大夫”。
  ○解云:上二十四年传文。
  ○注“起当诛也”。
  ○解云:言大夫之义,理合(he)(he)死(si)於君(jun)(jun)。今不死(si)君(jun)(jun),当合(he)(he)诛讨,是(shi)以经书“杀其(qi)大夫”,欲起其(qi)合(he)(he)诛矣(yi)。

秋,公会宋人(ren)(ren)、齐人(ren)(ren)伐徐。

冬,十有二月(yue),癸亥,朔,日有食(shi)之。异与上日食(shi)略同。

[疏]注“异与上日食略同”。
  ○解云(yun):上二(er)十五年日食之下,注(zhu)云(yun)“是后夫人遂(sui)不制,通(tong)于二(er)叔,杀二(er)嗣子也”。今此日食之异(yi)(yi),亦(yi)为此事,故云(yun)异(yi)(yi)与上日食之说相(xiang)似(si),是以不复指解之。

二十有七年,春,公会杞伯姬于洮。书者,恶公教内女以非礼也。洮,内也。凡公出,在外致,在内不致。其与妇人会,不别得意,虽在外犹不致。伯姬不卒者,盖不与卒于无服。女会来例皆时。
  ○洮,他刀(dao)反。恶(e)公,乌路反,下“恶(e)庄(zhuang)”同。别,彼列反。

[疏]注“凡公出,在外致”。
  ○解云:即哀十三年夏,“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”,“秋,公至自会”,是其公与二国以上得意致会也。桓二年秋,“公及戎盟于唐。冬,公至自唐”,是其公与一国出会盟,得意致地也,其不得意皆不致矣。
  ○注“在内不致”。
  ○解云:即隐五年“公观鱼于棠”,不书公至自棠之属是也。
  ○注“其与”至“不致”。
  ○解云:《春秋》上下,无公会妇人于外之经,而注言虽在外,犹有不致者,但偶尔无之。
  ○注“伯姬”至“无服”。
  ○解云:凡诸侯之女嫁於诸侯者,为之期;若嫁於大夫者,则不服矣。其有服者,《春秋》皆书其卒以录恩,即纪伯姬、宋伯姬之属是。若无服者则略之。今此伯姬《春秋》不记其卒者,盖以其嫁於大夫,故云不与卒于无服矣。
  ○注“女会来例皆时”。
  ○解云:即(ji)此经书“春,公(gong)会杞(qi)(qi)伯(bo)姬于洮”,下(xia)文云“冬,杞(qi)(qi)伯(bo)姬来(lai)”之属是也(ye)。

夏,六月(yue),公会(hui)齐侯、宋公、陈(chen)侯、郑伯同盟于幽。

秋,公子友如陈(chen),葬(zang)原仲。原仲者何(he)?陈(chen)大(da)(da)夫(fu)也。大(da)(da)夫(fu)不书(shu)葬(zang),此何(he)以(yi)书(shu)?据益师等皆不书(shu)葬(zang)。称字者,葬(zang)从主人也。

[疏]“原仲者何”。
  ○解云:欲言陈君,其称异常;欲言大夫,不合录葬,故执不知问。
  ○注“据益”至“书葬”。
  ○解云:即隐元年冬十二月,“公子益师卒”之属,皆无葬文是也。
  ○注“称字”至“人(ren)(ren)也”。解云(yun):若五等诸侯之卒,例书(shu)本爵,及其葬(zang)时,悉皆称公,亦是葬(zang)从主(zhu)人(ren)(ren)之称,故取尊名矣。

通乎季子之私行也。不以公事行曰私行。私行,不言葬原仲于陈。若告籴者,告籴上有无麦禾,知以国事起。此上下无起文,而不言如陈,嫌不辟国事,实私行也。不嫌使乎大夫者,有国文也。
  ○告籴,音狄,下(xia)同。使(shi),所吏(li)反。

[疏]注“私行”至“告籴”。
  ○解云:即下二十八年经云“冬,筑微。大无麦禾”;“臧孙辰告籴于齐”,传云“何以不称使?以为臧孙辰之私行”是也。
  ○注“不嫌”至“国文也”。
  ○解云(yun):成二(er)(er)年(nian)传云(yun)“君不使(shi)于大(da)夫(fu),此(ci)(ci)其行使(shi)乎大(da)夫(fu)何(he)”者(zhe)(zhe),是(shi)其文也。又闵二(er)(er)年(nian)传云(yun)“高(gao)子者(zhe)(zhe)何(he)?齐大(da)夫(fu)也。何(he)以不称使(shi)?我无君也”者(zhe)(zhe),亦是(shi)也。今此(ci)(ci)葬原仲,不嫌使(shi)乎大(da)夫(fu)者(zhe)(zhe),正以上有如陈之文故也。无国(guo)(guo)事(shi),言如陈者(zhe)(zhe),文九年(nian)注云(yun)“大(da)夫(fu)系国(guo)(guo)”是(shi)也。

何通乎季子之私行?据大夫私行不书。辟内难也。欲起其辟内难。
  ○内难,乃旦反,注及与下同。君子辟内难,而不辟外难。《礼记》曰:“门内之治恩揜义,门外之治义揜恩。
  ○之治(zhi),直吏反(fan),下“之治(zhi)”同(tong)。

[疏]注“《礼记》曰”至“揜恩”。
  ○解云:《丧(sang)服(fu)四制》文也。案彼(bi)文“事”作“治(zhi)”字,下“揜(yan)”字作“断”字,盖以所见异。

内(nei)难者何?公(gong)(gong)子庆父、公(gong)(gong)子牙(ya)、公(gong)(gong)子友皆庄公(gong)(gong)之母(mu)弟也。公(gong)(gong)子庆父、公(gong)(gong)子牙(ya)通乎(hu)夫人(ren),通者,淫通。

[疏]“内难者何”。
  ○解云:正以弑君之事(shi),乃在庄三十(shi)二年冬,今(jin)已辟之,故执不(bu)知(zhi)问。

以胁公。语在三十二年。

[疏]注“语在三十二年”。
  ○解云(yun):即(ji)“公曰:‘牙谓我曰:鲁一(yi)生一(yi)及,君巳知之矣。庆父也存”是也。

季子起而治之,则不得与于国政;坐而视之,则亲亲,亲,至亲也。
  ○与,音预。因不忍见(jian)也。因缘巳心(xin)不忍见(jian)亲(qin)亲(qin)之乱。故於是复请至于(yu)陈(chen),而(er)葬原仲也。书者,恶庄(zhuang)公(gong)不能任(ren)用,使辟难而(er)出(chu)。

[疏]“故於是复请”至“於陈”。
  ○解云:案上(shang)二十五年“冬,公子友如陈”,今又请往,故言复(fu)也。

冬(dong),杞(qi)伯姬来。其言(yan)来何?据有来归。

[疏]“冬,杞伯姬来”。
  ○解云:即上二十五年夏,“伯姬归于杞”者是也。非谓此年“春,公会杞伯姬于洮”者,杞伯姬自是大夫之妻。然则此伯姬是其女,洮之伯姬是其姊妹,故今得并称伯矣。
  ○注“据有来归”。
  ○解云:即宣十六年“秋,郯(tan)伯姬来归(gui)”是也(ye)。

直来(lai)曰来(lai),直来(lai),无事而来(lai)也。诸侯(hou)夫人尊(zun)重(zhong),既嫁(jia),非有大故(gu)不得反。唯自大夫妻,虽无事,岁一归宁。

[疏]注“诸侯”至“得反”。
  ○解云:即此文“直来曰来”是也。其大故者,奔丧之谓。文九年“夫人姜氏如齐”,彼注云“奔父母之丧也”是也。
  ○注“唯自大夫”至“一归宁”。
  ○解云:自(zi),从(cong)也。言从(cong)大夫妻以(yi)下,即《诗》云“归(gui)宁(ning)父(fu)母”是也。案《诗》是后妃之事(shi),而(er)云大夫妻者,何(he)氏不(bu)信(xin)《毛叙(xu)》故(gu)也。

大归曰来归。大归者,废弃来归也。妇人有七弃、五不娶、三不去:尝更三年丧不去,不忘恩也;贱取贵不去,不背德也;有所受,无所归不去,不穷穷也。丧妇长女不娶,无教戒也;世有恶疾不娶,弃於天也;世有刑人不娶,弃於人也;乱家女不娶,类不正也;逆家女不娶,废人伦也。无子弃,绝世也;淫泆弃,乱类也;不事舅姑弃,悖德也;口舌弃,离亲也;盗窃弃,反义也;嫉妒弃,乱家也;恶疾弃,不可奉宗庙也。
  ○更,音(yin)庚。背,音(yin)佩。丧妇,息(xi)浪反。长女,丁丈反。悖,补(bu)内反。

[疏]注“不背德也”。
  ○解云:言巳贱时,彼巳事巳,是其恩德也。若贵而弃之,即是背德而不报,非礼也。
  ○注“逆家”至“人伦也”。
  ○解云:谓仍见(jian)其家(jia)不(bu)行(xing)正直(zhi),而(er)行(xing)顽慝,废其尊(zun)卑(bei)之(zhi)伦次,故不(bu)可娶。

莒(ju)庆来(lai)逆叔姬。莒(ju)庆者何(he)(he)?莒(ju)大(da)夫(fu)(fu)也(ye)。莒(ju)无大(da)夫(fu)(fu),此何(he)(he)以书?讥。何(he)(he)讥尔?大(da)夫(fu)(fu)越竟逆女,非礼也(ye)。礼,大(da)夫(fu)(fu)任重,为越竟逆女,於政事有(you)所损旷,故竟内乃得(de)亲迎,所以屈私赴(fu)公也(ye)。言叔姬者,妇人以字通。言叔姬,贱,故略(lve)与归同文,重乖离也(ye)。

[疏]“莒庆者何”。
  ○解云:欲言莒君,经不称子;欲言大夫,莒无大夫,故执不知问。
  ○“大夫”至“非礼也”。
  ○解云:大夫所以不得越竟逆女者,正以大夫任重,於政事有所损旷故也。若士则待越竟娶妻,正以其任轻故也。是以《士昏礼》云“若异邦则赠,丈夫逆者以束锦是也。
  ○注“言叔”至“乖离也”。
  ○解云:若不与归(gui)(gui)同文(wen),宜言(yan)莒庆来(lai)逆(ni)女,叔姬(ji)归(gui)(gui)于(yu)莒矣。然(ran)则言(yan)叔姬(ji)者(zhe),是其(qi)(qi)归(gui)(gui)文(wen)也(ye)。又云重乖(guai)离(li)者(zhe),谓(wei)书其(qi)(qi)逆(ni)女与归(gui)(gui)文(wen)同也(ye),何(he)者(zhe)?嫁(jia)于(yu)大夫,贱(jian)不合(he)录,而书其(qi)(qi)逆(ni)叔姬(ji)者(zhe),重其(qi)(qi)乖(guai)离(li)矣。

杞伯来朝。杞,夏后,不称公者,《春秋》黜杞,新周而故宋,以《春秋》当新王。黜而不称侯者,方以子贬,起伯为黜。说在僖二十三年。
  ○夏,户雅反。

[疏]注“杞,夏后,不称公”。
  ○解云:隐五年传云“王者之后称公”,今而称伯,故怪之。
  ○注“黜而”至“三年”。
  ○解云(yun):僖二十三(san)年“十有一月,杞子卒”,注云(yun)“始见(jian)称(cheng)伯(bo)(bo),卒独称(cheng)子者,微弱为(wei)徐、莒所胁,不(bu)能(neng)死位。《春秋(qiu)》伯(bo)(bo)、子、男一也,辞无所贬(bian)(bian)(bian)。贬(bian)(bian)(bian)称(cheng)子者,《春秋(qiu)》黜(chu)杞不(bu)明,故(gu)以(yi)其(qi)一等贬(bian)(bian)(bian)之,明本非(fei)伯(bo)(bo)乃公也。又(you)因以(yi)见(jian)圣(sheng)人子孙,有诛无绝,故(gu)贬(bian)(bian)(bian)不(bu)失爵”是也。言“方以(yi)子贬(bian)(bian)(bian)”者,方以(yi)僖二十三(san)年贬(bian)(bian)(bian)之称(cheng)子,令与伯(bo)(bo)共为(wei)一等,故(gu)於此处不(bu)得称(cheng)侯(hou)耳。

公会齐侯于城濮。
  ○濮(pu),音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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